这算不算“开第一枪”?台海巡用水炮武器射击我渔船,要我说算!九十秒的高压水柱,打在驾驶舱上。玻璃碎了,船顶的设备坏了,空调坏了,电力系统全瘫了,整艘船失去动力漂在海上。四千吨的巡防舰对着几百吨的渔船,高压水柱的冲击力两分钟不到就能打穿驾驶舱玻璃,你避开了甲板上的人,驾驶舱里呢?碎片飞溅、设备短路、船体失控,哪一样不是要命的事?有人可能会说,水炮是非致命武器,国际法上没被列入禁用范畴,海上执法用它是常规操作。这话没错。水炮这东西,跟枪支弹药确实不一样。但你得看清楚,这次动手的是谁,打的是谁,在哪打的。台方是在东沙海域动的手。国台办已经把话挑明了,中国对南海诸岛包括东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主权,大陆渔民在传统渔场作业天经地义,不存在台方单方面划定的所谓“限制水域”。你民进党当局自己画个圈,就敢对大陆渔民动粗,这本身就没有任何法理依据。更重要的是,台方不是第一次了。2024年2月14号,大年初五,大陆渔船在金门海域被台海巡艇粗暴追逐,船只被碰撞倾覆,四个人全部落海,两个人不治身亡。那一次,台方先说是渔船“蛇行拒检逃逸”,后来金门检方介入,海巡人员才承认“双方都超高速行驶,不慎发生碰撞”。两条人命,换来一句“忘了录影”。从金门的碰撞倾覆,到东沙的水炮射击,台方的手段在升级。以前是追、是撞,现在是直接用水炮打驾驶舱。你再往前数,2026年前三个季度,台方在东沙已经扣了九艘大陆渔船,还说要“转为公务使用”。把别人家的渔船扣下来,改一改,变成自己的执法船,这跟海上打劫有什么区别?所以我说,这次水炮射击,就是开第一枪!国台办的回应,措辞比以往任何时候都重。发言人说的是——“不得使用危险方式粗暴对待在相关海域正常作业的大陆船舶船员,如造成严重后果,一切责任由台方承担”。你品品这后半句。“一切责任由台方承担”。这话的潜台词是什么?是你已经动手了,水炮已经打出去了,驾驶舱已经打烂了。这次没死人,是运气,是大陆渔民命大。下一次呢?下一次水炮打偏了,打在水线以下,打在机舱上,打在人的身上,后果是什么?国台办没说“如果开枪”。国台办说的是“如造成严重后果”。水炮打瘫渔船、打碎驾驶舱、打坏电力系统,这本身就是严重后果。你拿四千吨的舰对着几百吨的渔船喷九十秒,这本身就是在赌。赌运气好,人没事。赌大陆这边忍了,不升级。说句实在话,水炮确实不是枪支弹药,但它是一种强制性的物理手段。高压水柱打出去,能把驾驶舱玻璃打碎,能把设备打坏,能把船打瘫。你对着船体打,船可能会沉;你对着人打,人能被打伤甚至打死。台方自己说是“低致命性武器”,但低致命不等于不致命。你拿低致命性武器对着手无寸铁的渔民打九十秒,这叫什么“执法”?这叫滥用武力。而且你注意一个细节。台方水炮打过去的时候,金鲨号的船身上挂着五星红旗。水柱冲击着船体,国旗在水柱里被打得猎猎作响。这个画面本身就是一种挑衅。你对着挂着五星红旗的船喷水炮,你喷的不只是一艘渔船,你喷的是这面旗,喷的是这面旗代表的主权。那台方为什么偏偏选在十月一号动手?郭正亮自己都说了,这就是“故意”挑衅。国庆节是什么日子?是全中国老百姓庆祝的日子。你选这一天对大陆渔船动手,就是要在这个最敏感的时间节点上制造最大的舆论冲击。你要让大陆老百姓在国庆假期里看到自家渔船被打的画面,你要试探大陆在这个特殊节点上会不会忍。这不是什么“执法”,这是精心策划的挑衅。说到底,这件事的性质已经变了。以前台方在海上搞小动作,是追、是拦、是扣船。大陆这边虽然抗议,但总体上是克制的,因为渔民没出大事,船被扣了还能要回来。但这次不一样。这次是水炮直接打驾驶舱,打瘫了船,打碎了玻璃,打坏了设备。虽然没有人员死亡,但已经造成了实质性的财产损失和安全威胁。你把这个行为放到《反分裂国家法》的框架里看。第八条写得清清楚楚,“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造成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事实,或者发生将会导致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重大事变,或者和平统一的可能性完全丧失,国家得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台方对挂着五星红旗的大陆渔船使用水炮武器,这本身就是在制造事端,在试探底线,在把两岸关系往危险的方向推。说到底,水炮打出去的那一刻,第一枪就已经响了。区别只在于,这枪打的是水,还是打的是一根正在燃烧的引信。台方自己掂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