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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开封,一女子利用儿子的名义,登录了一个社交账号,看中了一个年轻女子感觉挺适合

河南开封,一女子利用儿子的名义,登录了一个社交账号,看中了一个年轻女子感觉挺适合自己的儿子,一心就想要她做自己的儿媳妇。为了讨这位女孩的欢心,女子一直给她转钱、打赏,前前后后转账30万元,几乎花光了全部的家庭积蓄。最后没钱了,女子就把金项链给卖掉了,卖的钱又给女孩转过去。但是,有啥结果吗?人家就以为这是自己应得的,怎么可能跟女子的儿子谈恋爱呢! 女子的女儿知道这件事了,对着女子说:到现在为止,这个女生认识你的儿子吗?你对得起我爸爸吗?他在工地搬砖,一天才挣200元,你却把辛苦钱全都送给了陌生人! 齐鲁壹点2月26日报道了这则新闻。 张女士上班的某一天,被自己的父亲给喊了回去。父亲说:“快回来,你妈出大事了!” 听到父亲的话,张女士惊慌不已,这下又出了什么事呢? 回家一看,果然,这就是天大的事啊!母亲登录了一个社交账号,在上面认识了一个年轻女孩,母亲不断的给女孩转钱,前前后后一共转过去30万元! 父亲说:这30万,是家庭的全部积蓄啊!全是自己的辛苦钱! 张女士立刻询问母亲:“你到底咋回事啊,你给她转钱干嘛啊?” 母亲也一脸无辜,还很认真的说:“我就是以你弟弟的名义登录的,把你弟弟的照片发过去,希望她可以跟你弟弟谈恋爱。为了讨好她,这才转钱过去。” 张女士一天,这可真的是天塌了。 这一切还得从张妈妈沉迷于玩手机短视频开始,张妈妈发现视频里的女孩子都很温柔、可爱,说起话来也是嗲嗲的。 张妈妈感觉,这样的女孩子,要是做自己的儿媳妇该多好啊,性格也挺好的,以后说不定也没有家庭矛盾。 因此,张妈妈就冒充儿子的名义,开始跟这个年轻的女孩聊天,然后还提出,想要跟她处对象。 接着,张妈妈就把儿子的照片发了过去,询问女孩子是否愿意谈个恋爱。 但是女孩子回复私信,也没有同意、也没有拒绝,就说“有空了,我们再联系。”之类的。张妈妈就继续跟她聊天。 后来,张妈妈感觉,应该意思一下吧。所以就给女生转钱,甚至还打赏,每次只要给了钱,女孩就会甜言蜜语的表示感谢,可把张妈妈一顿夸。 而张妈妈还以为:这事儿肯定能成。 于是,就继续不断的转钱、打赏、赠送礼物。 谁知道,这件事真的就搞大了,张妈妈很沉迷于此,几乎就停不下来。上头的张妈妈,前后已经转过去30多万元,这可是家里的全部积蓄啊! 钱光了,仍然没有阻挠张妈妈的决心,她还是在想办法凑钱,一心想要继续给女孩打钱。 她想到自己还有个金手镯,立刻就拿到外面去转卖,大概卖掉了18000多元,还没捂热呢,张妈妈就再次把钱转给了女子。 现如今,事情被丈夫知道了,丈夫气的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这才把女儿张女士给喊回来,问问这情况还怎么解决。 张女士则对妈妈展开了说教:“你对得起我爸爸吗?他在工地搬砖,一天才挣200块钱。30万,这可是他一辈子的辛苦钱!” 可惜张妈妈只能低着头,不说话,这些钱真的是白送了! 本案释法: 女子想要网络上的年轻女生给自己的儿子做老婆,就开始不断的打赏、打钱,把丈夫一辈子的积蓄30万元全都转过去了。这些钱是否可以追回呢? 根据《民典法》第1062条规定,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夫妻俩共同处分,双方都有平等的处理权。 如果并非日常生活需要,对共同财产做出重大的处分,这类处理必须双方协商一致。单方擅自转移大额资金,严重损害另外一方权益的,属于无效行为。 本案中女子随意打赏财产30万元,已经属于“大额财产”,而且打赏特定的年轻女性,带有明确的给儿子找媳妇的目的,不属于日常消费。 如果丈夫对于这次打赏完全不知情,这个行为可能构成“无权处分”,丈夫是可以主张要求返还的。 从这条法令来看,30万元的积蓄应该还是可以追回的,张女士的父亲可以上诉,走法律途径请求偿还。 毕竟是老实人一辈子的辛苦钱,不过也希望张妈妈可以长点教训,离这些虚假的网络美女远一些为好。 对此,大家都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