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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的时候没想到哥哥,受难的时候就想到了哥哥。一女子连麦律师说父亲与母亲是二婚
享受的时候没想到哥哥,受难的时候就想到了哥哥。一女子连麦律师说父亲与母亲是二婚,自己今年30岁,父亲75岁,母亲55岁,两人年龄差距较大。父亲和前妻离婚是因为前妻脾气不好,坐享其成且性格凶悍,在家摔东西、骂人甚至打父亲。而自己的母亲年轻时漂亮有能力,与父亲最初是客户关系,在父亲与前妻离婚后两人成婚。女子直言不好评判母亲是否是“1+2”,但强调父母是在父亲与前妻离婚后才结合的。女子认为,哥哥早年辍学打工、如今事业有成、手头有钱,都是因为爸爸的“磨练”才有今天的成就,理应为生病的父亲尽赡养义务。但哥哥拒绝沟通。她还提到,父亲曾给予自己不少经济支持,如20岁时买的120万汽车、上学时的小公寓、结婚时的别墅等,这些都是父亲对她的偏爱。但是两年前父亲生病后,厂子关闭,她还欠了员工的钱,导致现在无力承担父亲的重金治疗费用,虽母亲也在照顾,但长期下去不是办法。此外,女子还透露自己不希望老公有钱,认为男人有钱就会变坏,这种想法也被黄律师指出存在问题,认为这会影响她的婚姻。这名女子的三观存在问题。她将父亲与前妻离婚的责任推给前妻,实则是为父亲开脱。黄律师认为,女子的母亲可能是介入父亲婚姻的“2+1”,而女子如今自己经济困难就想让哥哥承担责任,也是在走捷径,这种三观与其母亲如出一辙。而她哥哥与父亲关系疏远,甚至辍学打工,是因为父亲当年的行为导致其家庭破碎,哥哥吃了很多苦才有今天的成就,这些成就与女子及其母亲无关。女子没有资格要求哥哥承担赡养义务,甚至父亲都可以起诉她,因为父亲曾给了她大量钱财,她却不愿在父亲病重时倾尽全力。做人不能这么双标,自己享受了好处,却不想承担责任,还想走捷径让别人买单,这种想法要不得。家庭里的事,还是得多讲良心,少点算计,不然最后只会落得没人待见的下场。
上海,一男子离婚,很快二婚,和二婚妻子虐待原配的女儿,女儿只好跟着奶奶,这才得以
上海,一男子离婚,很快二婚,和二婚妻子虐待原配的女儿,女儿只好跟着奶奶,这才得以平安长大,不料,二婚妻子怀孕,给他生了个智力三级的残疾儿子,儿子30岁时,男子已经70多岁,他干不动了,想找保姆,可保姆费每月最少8500元,男子告到法院,说他生活困难,要原配女儿每月出5000元养他儿子,女儿急了:你才换了新车,根本不是没钱的样子,凭啥让我养你们儿子?沈大爷70多岁,头发白了,腰也弯了,家里还有个智力三级的残疾儿子。他颤颤巍巍跑到法院,把自己亲生女儿告了,说她对家庭不负责任,不照顾自己,他要女儿从今以后,每月给他5000元赡养费!看着是不是特别离谱?天底下竟有这样偏心又自私的父亲!当年女儿年纪尚小,本该在父爱里长大,可沈大爷离婚再婚,眼里只有新妻子新家庭,非但没尽半点抚养义务,还和二婚妻子一起虐待孩子。若不是奶奶护着,这个小姑娘根本没法平安长大。女儿的童年,没有父亲的疼爱,只有冷眼和苛待。她靠着奶奶拉扯成人,父亲从未给过一丝温暖,没掏过一分抚养费,父女情分早被他亲手磨得所剩无几。谁能想到,晚年的沈大爷,自己种下的苦果要让女儿来买单。二婚生下的残疾儿子30岁生活无法自理,他无力照顾,不想着自己承担责任,反倒把主意打到了从未被他善待的女儿身上。张口就要每月5000,理由还是生活困难,可女儿一句话就戳破了他的谎言:你刚换了新车!有钱换新车,没钱养自己的小儿子,反倒逼着从小被抛弃的大女儿买单,这逻辑简直荒唐至极!从法律上来说,《民法典》写得明明白白,兄姐对弟妹的扶养义务,是建立在父母死亡、无力抚养,且弟妹未成年的前提下。可眼下,沈大爷尚在,二婚妻子也在世,抚养残疾儿子的第一责任人,从来是他和现任配偶,和女儿没有半点关系。女儿对同父异母的弟弟,本就没有法定的扶养义务,更何况父亲从未对她尽过抚养责任,于法于理都站不住脚。再说赡养义务,子女赡养父母,对应的是父母早年的抚养付出。沈大爷半生对女儿不管不顾,甚至有加害行为,晚年却想空手套白狼,用血缘绑架女儿,既违背人情常理,也得不到法律的支持。现实里,这样偏心的父母并不少见。年轻的时候只顾自己享乐,漠视子女的感受,推卸抚养责任,等到自己年老无力,就拿血缘和孝道施压,把晚年的重担全压在不被爱的孩子身上。他们总觉得,血缘大于一切,却忘了亲情是相互的,养育在前,赡养在后,没有凭空而来的孝心,更没有单方面无休止的付出。女儿的反抗,一点都没错。她不欠父亲,更不欠这个从未谋面的弟弟,凭什么要为父亲的错误人生买单?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厉怀远似乎没有收到离婚风波的影响!心胸开阔,家庭矛盾是小事,助农致富才是正事!
厉怀远似乎没有收到离婚风波的影响!心胸开阔,家庭矛盾是小事,助农致富才是正事!今天厉怀远到了山东莘县,助农卖玉菇甜瓜来啦!新鲜的第一茬冰淇淋玉菇甜瓜,口感好,甜度高!厉怀远热情奔放给粉丝们介绍这新鲜的甜瓜!直播间瞬间涌进1万人。大家都很热情,纷纷表示让他赶紧挂车,一会功夫几百单瓜,就抢没了!农民大爷的一车瓜就卖没有了!今天厉怀远要趁着这波流量,助农增收致富了!希望厉怀远不忘初心,处理好夫妻矛盾,持续助农致富!
人性铁律:1.永远不要向别人诉苦。2.90%的人离婚,都是因为钱。3.越熟的人,
人性铁律:1.永远不要向别人诉苦。2.90%的人离婚,都是因为钱。3.越熟的人,越要少说话。4.有钱的时候,不炫富。5.不和离婚的同学一起玩。6.越免费的东西,越没人珍惜。7.不要刻意对一个人好,你越一个人好他越觉得你烦。8.不买太便宜的化妆品。9.不去长期招聘的公司应聘。10.别人没告诉你的事,装不知道
"报应来得太快了!"上海,一男子离婚,很快二婚,和二婚妻子虐待原配的女儿,女儿只
"报应来得太快了!"上海,一男子离婚,很快二婚,和二婚妻子虐待原配的女儿,女儿只好跟着奶奶,这才得以平安长大,不料,二婚妻子怀孕,给他生了个智力三级的残疾儿子。儿子30岁时,男子已经70多岁,他干不动了,想找保姆,可保姆费每月最少8500元,男子告到法院,说他生活困难,要原配女儿每月出5000元养他儿子,女儿急了:你才换了新车,根本不是没钱的样子,凭啥让我养你们儿子?2021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7条明确规定,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沈大爷正是援引这一条款起诉沈女士。沈大爷提交了退休证明和医疗材料,强调自己年过七旬,体力衰退,照顾智力三级残疾的儿子已力不从心。但“生活困难”并非一句话就能成立。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审查父母是否收入明显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是否无其他财产或收入来源。沈大爷与现任妻子退休金合计约11000元,加上儿子每月2000元残疾补贴,家庭月收入约13000元。根据2016年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智力三级残疾人可获得生活补贴或护理补贴,各地标准不同,上海执行相应政策。补贴本意在于减轻家庭照护压力。庭审中,沈女士的代理律师提出,沈大爷虽然提出请住家保姆每月需8500元,但家庭收入扣除后仍有结余。沈大爷还在不久前更换新车,说明并非无力维持基本生活。法院需要核查的不只是账面收入,还包括存款、房产等资产状况。案件的另一层争议,是成年兄妹之间是否存在抚养义务。《民法典》第1075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父母已经死亡或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义务。条文限定“未成年”。沈女士的同父异母弟弟已30岁,虽为智力三级残疾,但父母仍在世。司法实践中,多地法院已明确,成年兄妹之间不存在当然的法定抚养义务。江苏高院2023年公开案例亦指出,成年残疾兄弟的生活费用原则上由父母承担。沈女士在庭上回忆童年经历。1991年,沈大爷与原配离婚,那一年也是《未成年人保护法》颁布之年。法律明确禁止监护人虐待未成年人,但当时基层干预机制尚不健全。沈女士称,继母进门后生活环境恶化,只能搬到奶奶家生活。是否构成虐待,需要证据支持,但这段历史影响了双方情感基础。“法律不因情绪而动摇,但也不能脱离事实。”这句话常被家事法官提及。赡养纠纷既要遵守法条,也要结合过往履行义务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在家事审判指导意见中指出,若父母长期严重侵害子女权益,法院可在确定赡养数额时酌情考虑,但原则上不能完全免除赡养责任。沈大爷的诉求名为赡养费,实质是希望女儿承担部分保姆费用。保姆费高低属于市场行为,但是否构成“生活困难”,需综合判断。法院还需审查沈女士的经济能力。沈女士目前无固定高收入,家庭主要收入来自丈夫网约车营运,且需抚养未成年子女。案件尚未宣判前,双方各执一词。沈大爷强调年老体弱,沈女士强调法律边界。条文写得清楚,现实却复杂。最终裁判,将在法条与事实之间找到平衡点。
上海,男子办理离婚手续后,转头开始了第二段婚姻,他与再婚妻子一同苛待前妻留下的女
上海,男子办理离婚手续后,转头开始了第二段婚姻,他与再婚妻子一同苛待前妻留下的女儿,女孩无奈只能搬去与奶奶同住,安稳度过成长岁月。谁料妻子成功怀孕,为他生下智力三级残疾的儿子,等到儿子年满三十岁,男子已年过七旬,彻底失去了劳动能力。他打算聘请专人照料儿子,当下护工月薪最低都要八千五百元,男子将女儿起诉至法院,声称自身生活窘迫,要求前妻女儿每月支付五千元用于抚养残疾儿子。女儿得知后气愤不已,前不久你刚买车,没有经济拮据迹象,凭什么要我承担你儿子的抚养责任?年逾七旬的沈大爷,发丝尽白,腰背已明显佝偻,家中还有一名智力三级残疾的儿子。他步履蹒跚地走进法院,将亲生女儿告上法庭,指责女儿对家庭疏于尽责、对自己不闻不问,要求女儿自此之后,每月支付5000元赡养费。在外人的眼中,沈大爷着实惹人怜惜,可事情的真相,远非表面看上去简单。回溯到1991年,沈大爷与前妻办理离婚手续,年幼的女儿被判由他抚养。最初女儿跟随他一同生活,可没过多久他便再婚,女儿的境遇彻底改变,整日活在惶恐之中,遭受着父亲与继母的百般虐待。走投无路的女儿,只能投奔奶奶,在奶奶的悉心疼爱下,才平安长大成人。沈大爷见女儿离开,少了所谓的拖累,满心以为往后便能过上毫无牵绊的舒心日子。然而善恶终有报,二婚妻子怀孕生子,给他诞下一名男婴。沈大爷欣喜万分,觉得沈家总算有了香火传承。可随着儿子渐渐的长大,他察觉出孩子的异常,前往医院检查后,得知儿子患有智力三级残疾,瞬间如遭晴天霹雳。沈大爷历经诸多艰辛,总算将残疾儿子抚养成人,孩子已然30岁。而他自己也已垂垂老矣,步入七十多岁的高龄。年迈的他,早已无力照料儿子,思来想去,打算聘请一名保姆在家照看儿子。可咨询后得知,住家保姆月薪最低也要8500元,他顿时惊愕不已,连忙仔细核算家中的全部收入。他与老伴的退休金总计11000元,儿子每月还有2000元残疾补贴,全家月收入共计13000元。但夫妻俩年事已高、身体孱弱,常年受老年病困扰,每月看病吃药需自付数百元费用;儿子身患痛风、行动不便,每月自付药费也需一百多元。沈大爷越盘算越心生惶恐,随即想起了自己与前妻所生的大女儿。他向法院提起诉讼,谎称家中没存款,生活难以为继,要求大女儿每月支付5000元赡养费。现年40岁的沈女士,平日在家照料12岁的孩子,丈夫从事网约车工作,收入不稳定,每月到手薪资仅有两三千元。沈女士生活困顿之际,全靠亲生母亲出手接济,母亲为了帮她,更是倾尽所能。可沈大爷全然不顾女儿的实际处境,兀自满腹委屈,指责女儿多年对家庭毫无付出。还称自己腰伤卧床半个月,女儿都未曾前来探望。又说自己与老伴外出旅游,委托女儿照看残疾儿子,女儿每日收取200元劳务费。甚至表示家中拆迁分得两套房产,因女儿做生意急需资金,他变卖其中一套,借款60万给女儿。沈女士听后瞬间红了眼眶,直言父亲满口谎言、胡编乱造。她年幼时与父亲、继母共同生活,长期遭受虐待,还因此患上抑郁症。父亲旅游期间,弟弟暂住她家,她从未收取过任何费用。父亲变卖房产,也并非资助她做生意,而是用于自身开销。即便父亲曾借她60万做生意,她也早已卖掉自家大房子置换小房,将欠款悉数还清。沈女士坦言,自己的小家庭都自顾不暇,全靠丈夫每月两三千元的收入维持,她在家照顾孩子,日常开销还要依靠母亲补贴。除此之外,沈大爷近期刚购买新车,根本不像他口中所说的那般囊中羞涩。依据《民法典》第1067条第2款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法院经调查核实,沈大爷月收入过万,另有残疾补贴,还有经济能力更换新车,经济状况并不窘迫。更重要的是,沈大爷索要5000元,名义上是赡养费,实则想将请保姆照顾残疾儿子的开支转嫁给女儿。而沈女士作为姐姐,对已成年的残疾弟弟并无法定抚养义务。最终法院判决:沈大爷以生活困难为由,要求女儿支付5000元赡养费的证据不充分,其诉讼请求不予支持。有人觉得,从来都不是老人变坏了,而是坏人渐渐老了!不惜坑害亲生女儿的父亲,不认也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