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权不能这么用!湖北武汉,男子喝酒后开车回家。碰到交警设卡查酒驾,担心会被处罚。男子强行闯卡,结果还是被交警给拦下了。经检查,男子酒精含量结果为140毫克每100毫升,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可是在庭审时,男子狡辩是因为妻子怀孕了,着急送妻子去医院,迫不得已才开车上路,甚至还拿出了和妻子的聊天记录截图。可检查后发现,这些截图是男子花5块钱找人P的图,结果悲剧了!
据悉,刘某在事发当天参加了朋友组织的饭局,期间还喝了一些酒。等喝完酒之后,已经是晚上11点多了。
刘某本来打算是叫一辆代驾的,可突然又想到叫代驾还得额外多花钱,都这么晚了,交警可能也下班了,于是便自己坐进了驾驶座。
越担心什么,往往就会碰到什么。眼瞅着就要快到家了。刘某突然发现前方有交警设卡正在检查酒驾。
如果遇到这样的情况,相信很多人的第一反应是减速,靠边配合检查。
可刘某却没有这么做,担心受到处罚,竟然猛踩油门,全速冲了过去,准备强行冲卡。
交警迅速组织拦截,刘某也被成功拦了下来。经过呼气检测,刘某酒精含量为104毫克每100毫升,已经属于醉酒驾驶的标准,构成危险驾驶罪。
在庭审时,刘某狡辩称。他妻子怀孕了,打电话给他说身体不舒服。作为丈夫来说肯定非常着急,可当天已经晚了,找代驾根本来不及,于是便迫不得已开车上路。
担心法官会不听他的说法,刘某还提交了两份证据。一份是他和妻子的聊天记录截图,另一份是妻子的产科复诊病历。
如果情况属实的话,虽然刘某酒后驾车并强行闯卡,行为违法,可特殊的情况之下,法院可能会酌情减轻量刑。
可检方却认为里面必有蹊跷,于是建议侦查人员对刘某提供的截图做完整的数据溯源鉴定。
结果发现,刘某提交的两份截图全都是找人帮忙P的图,每张图5块钱。
结果悲剧了,刘某因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又采取暴力手段抗拒公安机关依法检查,还实施伪造证据等妨害司法的行为,其行为已经构成了危险驾驶罪。
法院依法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刘某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刘某醉酒驾驶,虽然会面临处罚,可还有可能挽回。可刘某却通过自己一步一步的神操作。不仅没能避免处罚,反而加重了处罚。
归根究底,还是刘某侥幸心理在作祟,认为自己足够聪明,别人看不穿。
现在的司法鉴定技术,对于电子数据的溯源能力,远比普通人想象的更要强,刘某的那点小伎俩,在科技面前全部现了原形。
法律从来不是冷冰冰的文字,很多地方都体现了人文关怀,比如送孕期就医,就是危险驾驶案件中最常见的紧急避险的情况之一。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有因为紧急送医而醉驾,多数情况下都会被从轻处理,这也算得上是给驾驶人的一个特权。
可特权归特权,也绝对不能随意使用,更不能通过虚假的方式企图蒙混过关,去逃避法律的制裁。
对此,你怎么认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