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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汉中,男子娶回一个年轻老婆,没想到其父亲却觊觎女子的美色,内心想要跟女子接近

陕西汉中,男子娶回一个年轻老婆,没想到其父亲却觊觎女子的美色,内心想要跟女子接近。有一天趁女子上楼晒衣服,老汉展开了行动,女子明确拒绝,但是男女力量悬殊,之后还是被老汉拽进了房间,发生了不轨的关系。事后女子报了警,老汉说女子是自愿的,儿子也否认这个事实,说父亲喝酒了,肯定啥也不知道。

本案例,据浪涨新闻、九派快讯7月31日报道,我们来关注案件的详细。

王先生家住汉中的某个村子里,因为长年单身,后来经人介绍,终于认识了一个年轻的姑娘张某。

要说张某,年轻、漂亮,哪里都好,就是智力的发育有些许问题,比常人的反应要稍微慢一些。

但是基本的生存、生活能力都还是有的。

所以说,王先生对于这个媳妇,还算是满意的。两个人根据当地的习俗,举办了婚礼。

结婚之后,王先生跟张女士的婚后生活,还算是比较美满的,张女士后来给丈夫生育了两个女儿。

可是,另外还有一个人,王某。也就是王先生的父亲,他竟然也开始对张女士感兴趣,开始对她动了歪心思。

也不知道王某是不是故意的,有一天,他主动的打电话报了警,说儿媳妇张女士被人给侵犯了。

随后办案人员就对张女士进行了智商的鉴定,这才发现女子的智商存在一定的问题。

也就自从这件事之后,王某对张女士,一直就存在某种特殊的情愫。

就说张女士懂不懂吧,有的时候也能感受到得到,能够感觉自己的公公,看待自己的眼神不太对劲。

因为农村的思想保守,加上没有确凿的证据,这种感觉,张女士也不敢跟自己的丈夫王先生讲,这个疙瘩,也就这样存在着。

这不,就到了事发这一天。

没想到,事情还是发生了,也是让张女士猝不及防。

这一天,张女士正在自家的楼上晒衣服,她听到楼下有声音,原来是自己的公公王某回来了。

当时公公上方是没有衣物的,张女士感觉情况不大对。

果不其然,王某开始大喊,叫张女士下楼。

张女士立刻就拒绝了,表示自己“不想过去”。

随后,王某就来拉拽张女士,将她拖进了自己的房间,随后就强行的,发生了很不正当的行为。

完事之后,张女士很生气,立刻就打电话报了警。

得知家里出事了,张女士的丈夫王先生立刻赶回家,回来的时候,老婆张女士已经气得回娘家了,而自己的父亲呢,已经被抓捕归案。

家里出这么大的事情,王先生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办,但是他还是想要尽量维护自己的父亲,表示父亲当时喝醉酒了,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情。

而王某这边的抗辩则表示,他跟张女士的行为,都是彼此自愿的。

也就是说,这件事确实就是发生了。

最后依法判定,王某涉嫌侵犯罪,依法被判了有期徒刑4年。

《刑法》第236条规定,以暴力、胁迫的房事强行侵犯妇女的,构成侵犯罪,依法要面临3-10年有期徒刑。

本案中的妇女,还属于障碍人士。

女子之前做过鉴定,属于精神发育迟滞、智力发育障碍者,事发的时候,没有自我防卫的能力,而且她的防卫的能力也有所削弱。

如果男子强行的跟女子发生了关系,不管女子是否是顺从的,一律就会认定为,男子的行为已经违背了妇女的意愿,直接就构成侵犯罪。

案中的男子的儿子,也就是女子的丈夫,还想要维护父亲,声称当时喝醉了,不清楚在做什么,这个不能作为抗辩要点。

《刑法》第18条规定,喝醉酒的人犯罪,仍然应该承担刑事责任。醉酒不能成为免责的理由,不可以减轻罪责。

生理性醉酒,属于自陷风险中,刑法并不认可醉酒可以成为免责、或者减轻罪责的理由。

另外,男子的行为已经属于刑法规定的胁迫、压制的方式。

双方属于比较特殊的伦理亲述关系,王某却利用同住长辈的身份,对张女士进行压制,符合犯罪的客观行为。

如果说,犯案了,归案之后却拒不认罪,想要说对方是自愿的、我就是喝醉了,等作为脱罪的理由,毫无认罪悔罪的态度,后续处罚的时候无法从轻处理。

另外就是,作为张女士的丈夫,如果想要包庇自己的父亲,或者提供虚假的证明,想要掩盖父亲侵伐罪的实施,可能构成包庇罪,他自己也要承担罪责。

信源:九派快讯、浪涨新闻

评论列表

用户10xxx03
用户10xxx03 1
2026-08-03 20:55
😂传说中的扒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