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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男子朱先生出于情谊,将价值200万元的奔驰大G借给相识9年的好友作婚车,不

河南,男子朱先生出于情谊,将价值200万元的奔驰大G借给相识9年的好友作婚车,不料婚礼当天,这辆豪车在行驶中连撞路边4辆停放车辆,定损维修费用超41万元。朱先生先行垫付维修费后找好友索赔,却得知好友已和妻子离婚,目前没有经济能力赔偿。 本内容信息来源:文登发布、宁波晚报的报道... 朱先生,是出了名的重情重义,他和一位好友相识整整9年,这9年里,两人一起经历过不少事,感情也很深,只要好友有困难,朱先生那是能帮就帮,从不含糊。 好友要结婚了,这可是人生中的大事,好友找到朱先生说:我这婚礼就缺个像样的婚车,你那奔驰大G借我使使呗,肯定能让婚礼更有面子。 朱先生一听,这么多年交情了,这点忙必须得帮,于是,他二话不说,就把那辆价值200万的奔驰大G借给了好友。 可意外发生了,这辆豪车在行驶过程中,接连撞上了路边停着的4辆车,被撞的车有的车头严重变形,有的车身被刮出一道道长长的口子,零件散落一地。 奔驰大G,也伤得不轻,保险杠掉了,车灯碎了,车身到处都是划痕。 经过交警和保险公司的人一番勘查和定损,结果出来了,维修费用竟然超过了41万。 事情已经发生了,总得解决,朱先生先自己垫付了这41万的维修费,他想等车修好了,再找好友索赔,毕竟事故是好友开车时发生的。 车修好后,朱先生就找到了好友,说明了来意。 可好友却好友哭丧着脸说:我也不是不想赔你钱,可我现在实在没办法,我和我老婆离婚了,财产都分得差不多了,我手里根本就没钱赔你。 好友会以这样的理由拒绝赔偿,朱先生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了,这好友平时看着挺老实的,怎么一到关键时刻就掉链子了呢? 现在事情已经到了这一步,朱先生该怎么办呢?难道这41万就打水漂了?他也不甘心。 朱先生好友在驾驶过程中连撞4辆车,其行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造成他人财产损失,需承担侵权责任。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 朱先生作为车辆所有人,在出借车辆时若不存在过错,就不需担责,现在好友称没经济能力赔偿,这并不影响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只是执行层面可能存在困难。 现在好友说自己没钱赔偿,这也不能成为逃避责任的理由,如果好友确实没有经济能力一次性赔偿,朱先生可以和好友协商分期赔偿。 要是好友拒不赔偿,朱先生还可以提起诉讼,要求好友赔偿这41万的维修费用,如果好友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朱先生将面临钱难要回的局面。 借车可得谨慎啊,别因为一时的情谊,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您觉得朱先生该不该找好友前妻分担赔偿呢?您对这件事有什么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