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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男子开车去年检,他停车在外检车道上,可刚停车10来分钟,工作人员来外检油门

福建,男子开车去年检,他停车在外检车道上,可刚停车10来分钟,工作人员来外检油门,他们一踩油门,车尾就马上浓烟滚滚,车头也冒黑烟了,车还熄不了火,男子看到自己的车被踩爆缸了,认为工作人员起码踩油门到了5000多转,车才飞车了,但工作人员说,这是车本身的问题,车太老了。 林先生有一辆车,伴随他多年了,这些年来,他一直开着这辆车东奔西跑,他和这辆车有了深厚的感情,他很爱惜这辆车,常常开车去保养。 几年过去了,他的这辆车依然还如新的一般,为了更好地和这辆车并肩作战,他开车来年检了,他就是要确保这辆车没有问题,他还要继续开这辆车。 他开车进了年检站,停车在外检车道,他的这辆车要年检,肯定要先外检。 外检的流程中,工作人员要踩油门,看有没有冒黑烟,如果有冒黑烟,那就不能进行年检。 林先生开车进去的时候,停车在外检车道上是14点50分,工作人员上去检车是15点04分。 可工作人员上去没多久,车尾就冒出了滚滚浓烟,打开车头前盖,车头也冒了黑烟。 林先生一看,就知道事情糟糕了,他的车爆缸了,此时耳边也响起了工作人员的话,这车已经熄不了火了,后来车是强制熄火的。 即使如此,他的车爆缸之后,已经坏了,发生这种情况,林先生当然要追究年检站的责任。 他认为是工作人员操作不当,在踩油门的时候,肯定是踩到了5000多转,油门满转才6000转,工作人员把油门踩这么高,才让车辆爆缸的。 他开车是来年检的,工作人员却把他的车给检坏,他当然要工作人员承担责任。 可此时工作人员却说,他踩油门才踩到了3000多转,他不可能把油门踩满,这辆车他踩到3000多转的时候,油门自动就升到了5000多转,紧接着就爆缸了。 他们的意思很明确,是这辆车本身有问题,车才会在外检的时候,发生爆缸的情况,是车年限太长了,才会出现这种情况,是车的问题,与他们的操作没有问题。 林先生当然不同意这种说法,他开车进站的时候,车的一切情况都很好,他甚至没有发觉车有异常。 这些年来,他一直都对车定时保养,他开车也一直没有发现车有问题,为什么开车来年检,怎么这么凑巧就发生了故障。 林先生不承认自己的车是因为年限长,车辆本身有问题,所以才会在年检的时候出现故障,他始终认为这都是工作人员操作不当造成的。 工作人员却一再解释,当时是按照一定的外检流程,检验车辆的,他们没有猛踩油门,没有不当操作,出现这种情况,不是他们的问题。 双方各执一词,谁也说服不了谁。 发生这种情况,也真的是太凑巧了。 林先生的车辆确实年限比较长,属于一辆老爷车,出现故障也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情,巧就巧在,林先生在开车的路上没有出现故障,车在工作人员外检的时候却出现了故障。 这难免让人猜测,车辆出现故障,是由于工作人员造成的。 但这里有一个关键点,这辆车年限比较长,工作人员按照正常的车辆踩油门,都有可能让这辆车出现故障。 所以发生如此巧合的事情,不一定是工作人员操作失误,有可能是真的,因为这辆车年限太长了,所以操作稍微有点失误,都会造成出现故障的情况。 现在双方都不承认是自己的问题,双方都想让对方承担责任,如此一来,他们就得各自主张举证了。 首先,林先生认为自己的车没有问题,因为他开进来的时候,车的情况一切都很好,而且林先生也说了,他的车一直都有保养,不可能这么巧,在年检的时候,车就出现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林先生可能要先举证,证明自己的车确实是没有问题的,这可能就要提供最后一次,车辆的保养状况,证明车辆在近期内,功能都是没有问题的。 其次,工作人员也要证明自己的操作没有不当,车辆出现爆缸的情况,是车辆的本身问题导致的。 这就需要工作人员拿出证据,证明在检验车辆时,已经发现车辆存在问题,那么他们就能够主张,车辆本身有问题,才发生故障的。  《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双方对自己所主张的事实,有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 只有双方能够举证证明自己的主张,那就由另外一方来承担车辆故障的责任。 那你认为车辆出现故障的原因是什么呢?

评论列表

用户10xxx70
用户10xxx70 4
2026-01-22 21:30
就应该国家赔偿,雇一帮凶手做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