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白嫖?”内蒙,一女子将房子以16万的价格,卖给了一位下岗女工,15年后,她得知早年的房子竟能分到拆迁的419万后,提出要分150万,被拒后,女子竟直接将其告上法庭,要求撤销购房合同,法院这么判了! “这院子破是破了点,但收拾收拾还能住。”当时魏思丽接过刘亚云递来的钥匙,望着杂草丛生的院落说道。 而刘亚云抹着眼泪:“魏姐,谢谢你,这真是救了我们娘仨的命啊。” 那时的魏思丽不会想到,这个决定将牵扯出十五年后一场轰动全城的官司。 这座只有146平米的破旧院子,在魏思丽手里开始了新生。 当时她先是修补了漏雨的屋顶,又加固了开裂的墙体。 之后靠着下岗买断工龄的钱和后来做小生意的收入,她陆续投入50多万元,不仅翻新了老房,还扩建了两栋新楼。 邻居们常看见魏思丽天不亮就起来收拾院子。 “魏姐,你这院子收拾得比楼房还舒坦!” 面对邻居的夸奖,她总是笑笑:“家嘛,就得有个家样。” 十五年光阴荏苒,破院变成了宽敞明亮的宅院,建筑面积扩展到近300平米,院落总面积达到500多平米。 这里的一砖一瓦都凝聚着魏思丽的心血,租客来来往往,她都像对待家人一样热情周到。 2017年,一纸拆迁通知打破了平静。 这座位于城郊的院落被划入棚户区改造范围,补偿款高达419万元。 之后这个消息传得很快,不久就传到了刘亚云的耳朵里。 一天下午,魏思丽正在院子里收拾东西,突然听到急促的敲门声。 等到开门一看,是十五年未见的刘亚云。 “魏姐,听说这房子要拆迁了?”刘亚云开门见山,眼睛直勾勾地盯着院子,“补偿款有四百多万呢!” 听到这话的魏思丽心里咯噔一下,还是客气地请她进屋:“是啊,刚接到通知。” “魏姐,你看这样行不,”刘亚云搓着手说,“当年我卖给你16万,现在拆迁了,你分我150万,不过分吧?” 这直接给魏思丽整愣住了:“亚云,这话怎么说的?当年咱们白纸黑字写得明明白白,钱货两清了啊。” “那是宅基地,本来就不该卖给你这种城镇户口的。” 此时刘亚云的脸色突然变得难看,“我要是不认,这合同根本无效!” 此时的刘亚云早已不是当年那个可怜的寡妇。 两个儿子长大成人,她在城里做点小生意,日子过得不错。 但面对四百多万的诱惑,她选择了背弃当年的恩情。 最后刘亚云一纸诉状将魏思丽告上法庭,要求确认当年的购房合同无效。 庭审那天,法庭里坐满了旁听的人。 许多老邻居都来给魏思丽作证,他们看不惯刘亚云这种“见钱眼开”的行为。 刘亚云的律师咄咄逼人: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宅基地不得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成员转让。 而这份购房合同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应属无效! 魏思丽的律师不慌不忙地拿出厚厚一沓证据:法官同志,这是我的当事人十五年来修缮、扩建房屋的所有票据,总计投入50余万元。 这是三十多位邻居的证言,证明我的当事人长期在此居住,对房屋进行精心维护。 律师又拿出当年的购房协议:虽然合同存在法律瑕疵,但我的当事人是善意购买,且已实际占有使用十五年之久。 原告如今见利忘义,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 魏思丽在法庭上回忆当年情形时,数度哽咽:“那时看她带着两个孩子实在可怜,我多加了五千块钱……这些年我把这里当成自己的家,一草一木都是我的心血啊。” 而刘亚云始终冷着脸,重复着一句话:“合同无效,拆迁款应该有我一份。” 最后法院经过详细调查,作出了精彩判决。 法官首先确认了合同无效的事实,但话锋一转:“导致合同无效的后果,应当根据双方过错责任来承担。” 法官的分析入情入理:魏思丽作为城镇户口购买农村宅基地,存在一定过错。 但刘亚云明知法律规定却依然出售,事后又因拆迁款巨大而恶意反悔,是主要过错方。 关于419万拆迁款的分割,法院展现了大智慧:魏思丽扩建的284.81平方米房屋,完全是她个人投入,对应补偿归她所有。 而原有的146.15平方米老宅部分,按过错比例分割,魏思丽分得70%,刘亚云只分得30%。 最终算下来,魏思丽获得382万多元,刘亚云只分得37.2万元,远远低于她索要的150万。 宣读判决时,法官的一段话特别意味深长:法律不仅要维护形式正义,更要守护实质公正。 背信弃义者不能因自己的不诚信行为获得利益。 最后这场官司在当地引起了不小震动。 大家都说,这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人啊,不能见利忘义。 当初要不是魏思丽买了那院子,刘亚云能渡过难关吗? 现在看房子值钱了就反悔,这事儿做得太不地道。 而这场官司也给了很多人启示:法律不是冷冰冰的条文,它有自己的温度。 它会让善良的人得到保护,让背信弃义的人付出代价。 在利益面前,诚信才是最终的试金石。 主要信源:(内蒙古,一女子花16万买了一套500多平的房子,15年后,获得419万拆迁...——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