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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一辆自行车晃晃悠悠撞上一辆轿车,骑车人倒地身亡。法医的结论很吓人:人早在3

凌晨,一辆自行车晃晃悠悠撞上一辆轿车,骑车人倒地身亡。法医的结论很吓人:人早在3小时前就死了!一具冰冷的尸体还会骑车?

2013年3月14日凌晨两点刚过,江苏泗洪县城区的主干道上已经安静得只剩路灯在嗡嗡作响。

轿车司机刘伟当时正从夜班回家,车速不快,四十迈出头。就在一个十字路口拐弯的地方,一辆自行车突然从斜刺里冲出来,直直地撞上了他的右前轮。

刘伟后来回忆说,那一瞬间他根本来不及反应,只听见"砰"的一声,自行车歪倒在车头,骑车的人被惯性甩出去半米远,脸朝下趴在地上一动不动。他吓得手心冒汗,手哆嗦着掏出手机报了警,又打了120。

交警老周带人赶到时,急救人员已经确认人没了。老周按照流程勘查现场,手电筒扫过尸体时,他注意到了几个不太对劲的地方。

第一,倒地姿势过于规整。死者面朝下,双臂紧贴身体两侧,双腿并拢伸直,没有任何蜷缩或张开的迹象。

第二,穿着与气温不符。当天凌晨气温只有3到5度,可死者只穿了一件薄夹克和一件旧棉毛衫,连毛衣都没有。

第三,尸体僵硬程度偏高。老周蹲下去推了推死者的小臂,硬得像木头一样。按常理,死后两三个小时才会出现明显的尸僵,车祸才发生不到半小时,不该硬到这个程度。

第四,撞击痕迹太轻。轿车前保险杠上有擦痕但几乎没有血迹,自行车前轮只有轻微变形。

老周把这些疑点记在了本子上,但大半夜的没法深究,尸体先拉回殡仪馆,等天亮了再处理。

3月14日早上八点,法医陈丽华开始做尸检。

体表检查时她注意到,死者后脑勺有一片淤青,按压时皮下组织已经没有弹性,说明出血早就停止了。车祸造成的淤血通常是半凝固状态,弹性尚存,这片淤青至少形成在三四个小时以前。

死者双手呈半握拳状,手指向内收拢,指尖朝掌心弯曲。这个姿势不像骑车握把,倒像是突发头痛时下意识按住头部的动作。

解剖颅腔后,结果明确了——大脑右侧基底节区大量出血,血块颜色暗沉,边缘已经开始液化。陈丽华根据出血量吸收程度和组织切片变化,判断死亡时间大约在3月13日晚上十一点前后。

当天中午,陈丽华拨通了刑侦大队的电话:死者真正的死因是脑溢血,车祸发生前三个小时左右已经停止呼吸。

接到这个电话时,处理事故的交警和老周愣了好一会儿。一个人死了三个小时,尸体怎么自己骑车上路的?那辆自行车是谁推出来的?

刑侦大队老吴接手了这起案子。他调取了事发路口方圆两百米内的所有监控录像,挨个排查。

一个治安探头拍到了关键画面:凌晨一点四十五分,一辆银灰色面包车停在路口东侧约五十米处,两分钟后,两个男人从车上下来,从后备箱搬出一个黑色塑料袋包裹的长条物体,抬到路边一棵行道树后面。

紧接着,画面里又出现了一个推着自行车的人。三个人在树影里停留了十几分钟,动作看起来像是在把那个长条物体往自行车座上架。凌晨一点五十八分,面包车开走了。

刘伟的轿车被撞的时间是两点零九分,正好在那个时间段内。

老吴查到面包车车主叫高伟,四十三岁,在泗洪承包建筑工程。事发路口向东三百米就是他正在施工的工地,建住宅楼地基。

老吴带人去工地走访。活动板房里住了十几个工人,有人认出了监控截图里的死者陈守志,五十二岁,三个月前从安徽来打工的。

工友说,3月13日晚上六点多收工后,陈守志说头疼得厉害,晚饭没吃就回板房躺下了。同屋的工人半夜起来上厕所,看他躺着不动,还以为他睡熟了,没叫醒他。

第二天早上才发现人已经凉了,但那时候尸体已经被高伟他们弄走了,工人们觉得不对劲报了警,这才跟交警队那边的消息对上。

老吴又问工地上有没有自行车。一个年轻工人指着墙角说,原来有辆拉水泥袋子的旧车,这两天不见了。老吴让人把事故现场那辆自行车的照片拿来看,工人们一眼认出来,后轮挡泥板缺了一块,就是工地那辆。

高伟被带到公安局,审讯持续了几个小时,当侦查员提到陈守志两个月前买过一份八十万的意外险时,高伟终于交代了那天晚上发生的事。

3月13日晚上,高伟去板房找陈守志商量第二天上工的事,结果发现人死在了床上。他当时第一反应是,这算工伤,工地没签合同没上保险,自己得赔一大笔钱,少说七八十万。

高伟当时算了一笔账:如果把陈守志的死伪装成交通事故,被车撞死的,那意外险和三者险都能赔。他一分钱不用掏,还能从保险公司的赔款里想办法捞点好处。

于是,便有了当晚伪装自行车撞上轿车,就这样一具死了3小时的尸体“骑车”被撞身亡了。

五天后,高伟因涉嫌保险诈骗罪和侮辱尸体罪被批准逮捕,另外两名同伙也被刑事拘留。

犯罪嫌疑人真是机关算尽,连死人都要利用一把!可他千算万算却没算过法医的火眼金睛,终究还是作茧自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