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警离职时,所有配发的制式服装、专用标识、证件及警用装备必须全部上交!
需上交的物品:
服装:春秋执勤服、夏装、冬装、作训服等统一配发的全套制服;
专用标识:臂章、肩章、胸徽、警号、帽徽、领花、背章等;
证件类:辅警工作证、上岗证、出入证等身份凭证;
警用装备:警帽、肩灯、手铐、警哨、防暴棍、催泪器、强光手电等配发器具。
可保留的物品:
非统一配发、无任何警用标识或文字的普通便装、内衣、鞋袜等私人物品;
若单位明确允许且当地规定宽松,部分无标识外套可能可留作纪念,但核心标识必须拆除并上交,此情况需以离职单位具体通知为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