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遗嘱指定女儿继承
靳女士婚后没多久,母亲就因病去世了。临走前,老人单独写下一份遗嘱,还录了视频,白纸黑字写明:名下那套房产,只归女儿靳女士一人继承,跟女婿没关系。
可靳女士的婚姻没撑多久,两口子闹离婚。丈夫张先生直接摊牌:你妈那份遗嘱没有见证人,法律上无效!房子是婚后继承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必须分我一半!
靳女士气得发抖:我妈刚走,你不想着安慰我,倒先算计起房子来了?
她跑去咨询律师。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的任律师给了明确答复:
第一,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只要遗嘱是母亲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就符合法定形式,录像只是辅助证据,不影响效力。
第二,遗嘱明确“仅由靳女士一人继承”,根据《民法典》第1063条,遗嘱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就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配偶无权要求分割。
也就是说,只要这份自书遗嘱本身没问题,房子100%是靳女士的,丈夫一分钱都拿不走。
张先生想拿“没见证人”说事,那是对录音录像遗嘱的要求,自书遗嘱压根不吃这套。
给所有做父母的人提个醒:想把财产只留给自己的孩子,一定要写清楚“仅归某某个人所有,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白纸黑字,才能堵住某些人的歪心思。
感觉这个判决判的真好,女婿凭什么分丈母娘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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