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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赡养费

浙江真实事件:单亲妈妈卖房倾尽所有供出博士后,35岁儿子据称已经工作成家,收入也

浙江真实事件:单亲妈妈卖房倾尽所有供出博士后,35岁儿子据称已经工作成家,收入也

浙江真实事件:单亲妈妈卖房倾尽所有供出博士后,35岁儿子据称已经工作成家,收入也不算低。可母亲老了,只想把住处和生活费这点事谈明白,最后却闹到调解。这事发生在浙江,那位母亲姓陈,早年和丈夫离异后再没找过人,一个人守着儿子过。她在纺织厂做过工、在小区当过保洁,手指关节常年粗肿变形,冬天裂口子就用胶布缠着接着干。儿子读书争气,一路念到博士、出站进了一家科研院所,月薪两万多,娶了同城姑娘,小两口贷款买了百来平的商品房,日子在外人看来挑不出毛病。问题出在——当年儿子读博时实验耗材贵、补贴不够花,陈阿姨咬牙把市区那套老两居卖了,四十多万房款全填进去了,自己退到城郊租了个十来平米的隔间,一住就是七八年。那时候儿子在电话里只说"妈你放心,等我毕业都补给你",她笑着摆手说不要不要,你出息就行。如今陈阿姨六十一,腿有滑膜炎走不长路,退休金一千出头,租的那间房房东要收回去改建。她不好意思提"跟我住",只小心翼翼跟儿子商量:你那空余那间客房我先住,每个月我出八百块当房租,够意思了吧?儿子当场没应,回家跟媳妇一合计,回话是——房子是婚后共同财产,住进来就得按市价付租金,而且以后若产生照护负担要提前说清楚,免得影响孩子上兴趣班。调解员问儿子:"你妈当年卖房是不是为你读的博?"他推推眼镜答:"她自己愿意卖的,我又没逼她。法律规定赡养是另一码事,但她不能拿卖房这事道德绑架我。"这话说得滴水不漏,用的全是学术措辞,好像在答辩而不是跟亲妈对话。可《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写得明明白白——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陈阿姨无房、低收入、患病,完全符合条件。调解最后儿子松了口,答应不收那八百,每月给一千二赡养费,让妈暂住客房,但全程没正眼看母亲一眼。很多人骂这博士后冷血,我觉得不全是"坏"那么简单。他从小到大被灌输的唯一命题是"你要出人头地",母亲把所有资源单向输送给他,从不让他分担家务、不教他体谅别人辛苦,潜移默化让他以为一切给予都是理所当然。等他真正进入高阶知识分子圈层,娶了家境更好的太太,潜意识里就把原生的穷困——包括那个卖房供他的妈——当成需要切割的"出身包袱"。高学历训练了他的逻辑,却没教会他共情;他能算清每笔收支,算不清娘亲二十年的孤寂和腰伤值几个钱。这种精致的利己,比赤裸的恶更让人心凉,因为它披着"理性""独立"的外衣,让你甚至不好直接骂他不孝。可法理不讲情商。父母养你到十八岁是底线义务,但若父母因供你读书致自身陷入困境,你就有法定赡养责任,这跟"他自愿掏钱"没关系。也奉劝所有还在倾其所有托举孩子的家长:爱要留三分给自己,房产、养老金别轻易全填进去,该让孩子分担的要让他分担。你退成影子,他习以为常;你亮明边界,他才学懂责任。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一开始我以为捡到宝了:不要彩礼,还这么孝顺,简直是天作之合。结果我脑回路一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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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应该滚回中国去!”“别用亚洲人的脏习惯喂我的孩子!”2019年美国一男子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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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讽刺了!”30岁美女带两混血娃回国,把自己吹成励志单亲妈妈,网友一扒:这不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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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政协委员要求实行西方的赡养费制度?(阅读前请点个赞,点个关注,主页有更多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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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政协委员,要求实行西方的赡养费制度。凡是挑起男女对立的都不是真正为女性考虑

女政协委员,要求实行西方的赡养费制度。凡是挑起男女对立的都不是真正为女性考虑

女政协委员,要求实行西方的赡养费制度。凡是挑起男女对立的都不是真正为女性考虑,这已经不是人民内部矛盾了,而是境外思想对内部的渗透。2019年全国两会,时任全国政协委员、原内蒙古呼伦贝尔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阿荔惠,在两会媒体建言栏目提出一则微建言,核心内容是建议在当时正在施行的《婚姻法》里增加一条:如果离婚后女方没有工作或没有收入来源,男方必须向女方支付赡养费。她还专门补了一句话作为理由——"相对于国外,中国男性离婚成本太低",在完整建言内容里,委员同时也提出要配套完善女性就业扶持相关举措。消息一出,网上立刻炸开了。支持的人说终于有人替全职太太说话了,反对的人说这根本就是把女性当成需要被"养"的群体。两边吵得热热闹闹,但我觉得,真正值得讨论的问题不是这条法律该不该加,而是这个建言背后的逻辑,究竟是在帮女性,还是在帮倒忙。先说"离婚成本太低"这个判断。听起来有道理,但你仔细琢磨——这是拿国外标准来衡量中国的法律体系。西方国家的配偶赡养费制度,是在女性历史上高度依附男性经济这一背景下慢慢发展出来的。美国、英国那套alimony,在西方本国争议了几十年都没停:高收入女方离婚照样可以获得赡养费,也有男性靠这套制度长期躺平的案例,闹上法庭的纠纷多了去了。这套东西在人家那儿都还是烫手山芋,我们现在直接原样照搬?更关键的是,这个建言的逻辑起点本身就值得商榷。它默认了一件事:女性在婚姻里天然是经济弱势方,需要男方来保障。乍听像是体贴,换个角度看,这恰恰是用立法的方式,把"女性依赖男性"这件事固定下来。女性争取了几十年独立、平等、自主,最后法律搞出来的效果是——你不工作没关系,离了婚前夫养你。这到底是在尊重女性,还是在暗示女性天生就应该被养着?其实现行法律已经有相应机制了。原先的《婚姻法》在2021年《民法典》落地后正式废止,如今《民法典》中的离婚经济补偿制度,针对的是婚姻中承担了更多家务劳动、为此牺牲了职业发展的一方——注意,这里写的是"一方",不限男女。这才是真正中性、平等的思路。阿荔惠委员当年的这则建言,直接把受益方锁定为"无收入女方",反而是一种另类的性别歧视,只不过方向反了。问题还不止于此。这几年,"挑起男女对立"在网上几乎已经成了一套稳定的流量生意。一边是极端女权话语,把所有男性描述成压迫者;另一边是极端男权的反弹,恨不得把女性权利倒退回去。两边互相喂食,天天生产情绪对立,各自吸着流量。但你有没有想过,谁最乐于看到中国社会男女之间关系持续撕裂?以前讲"人民内部矛盾",指的是社会内部可以通过正当渠道协商解决的问题,求同存异。但如果有一种声音,专门借"为女性发声"之名,持续把性别议题推向对立、推向仇恨,把男女关系描述成你死我活,那这件事的性质就变了——它已经不是人民内部矛盾,更像是某种外部思维框架借助网络在国内落地,专门生产撕裂、收割情绪。真正为女性考虑的人,应该去推动同工同酬真正落实,保障产后女性不被职场歧视,完善家暴庇护机制,解决农村女性的土地权益……这些才是实实在在的问题,推动起来也很难,但每一步都是在帮女性过得更好。而不是搬来一套西方的配偶赡养费,然后告诉大家:你看,男的离婚成本太低,得多掏钱。把女性的未来押注在"让男人多付钱"这件事上,说轻了是方向跑偏,说重了,是拿女性当筹码在用。
这几天,一位女政协委员的建议在网上掀起了惊涛骇浪。 她的核心诉求听起来非常进

这几天,一位女政协委员的建议在网上掀起了惊涛骇浪。 她的核心诉求听起来非常进

这几天,一位女政协委员的建议在网上掀起了惊涛骇浪。她的核心诉求听起来非常进步,也非常符合直觉——引入西方的赡养费制度。翻译成大白话就是:两口子离婚,挣钱多的一方,得持续给挣钱少甚至没挣钱的那一方付生活费,直到对方再婚或者有了稳定收入为止。这提案乍一听,简直是为弱势群体量身定做的保护伞。那些为家庭牺牲了职业前景的全职主妇或主夫,似乎终于能在法律上拿到一张长期饭票。很多人第一反应是:好啊,这样那些有钱就变坏的负心汉,离婚也别想甩掉包袱。那些陪男人吃糠咽菜、最后被扫地出门的糟糠之妻,终于有人替她们撑腰了。可为什么这么一个看似保护弱者的好提议,却在网上翻了车?那些吵得最凶的人,到底在恐惧什么?你仔细琢磨一下,大家吵的其实不是“该不该给”,而是“怎么给”、“给了之后会发生什么”。法律制定不能只看初衷,更得看落地之后会催生出什么样的博弈格局。如果一项制度在设立之初不考虑中国的经济现实、司法成本和人性博弈,再美好的初衷也可能变成一纸空文,甚至反过来伤害它本想保护的人。咱们不妨先看看这赡养费制度在它的发源地,日子过得怎么样。以美国为例,除了纽约等极少数还保留着浓厚保守传统的州,大多数地方这些年正在疯狂地给赡养费制度松绑,甚至直接废除。因为法律界的主流共识越来越清晰:在当代社会,既然大多数女性婚后也在持续工作,婚姻不再是终身饭票,离婚时把财产分清楚就好,凭什么一方要把前任的一辈子扛在肩上,变成一张甩不掉的无限责任信用卡?如果把这套在西方都争议重重、日渐式微的制度移植到中国,根本绕不开三个极其扎心的死结。第一个死结,是执行成本。咱们连抚养费的强制执行都时常面临人难找、财难查的窘境。很多法院的执行法官已经疲于奔命,如果再加上一笔赡养费,每个月都要像追债一样去堵门、去查账、去划扣工资,这个司法成本谁来承担?一旦判决沦为一纸空文,法律尊严何在?第二个死结,是资产隐匿。中国的财产申报制度尚不完善,现金交易仍然普遍。如果一方铁了心耍赖,提前转移资产,在车头、在亲友名下做文章,法律上很容易被认定为“没有支付能力”。到那时候,弱势方拿着胜诉判决,却连一分钱都要不到。这场法律仗,赢了官司输了钱,比不打还让人绝望。第三个死结,也是最深层的矛盾,是对婚姻动机的扭曲。全职在家带孩子的一方确实牺牲了职业发展,这种牺牲应当被承认、被尊重、被补偿。但如果硬性规定另一方必须为此终身买单,甚至对方再婚之前都不能解脱,这会产生什么效果?高收入群体在踏入婚姻之前会慎之又慎,婚前财产公证会变得更复杂,甚至可能催生更多的同居替代婚姻。那些本就需要婚姻来获得经济安全感的弱势方,可能反而被挡在了婚姻的门外。这层分析不是为了反对保护弱者,恰恰相反,是为了让保护真正落地。消除人们内心的恐慌,靠的不能只是一纸硬性支付令,更不能是把全部压力转嫁给个体的终身捆绑。真正的保护,应该是通过社保、医保体系来兜底,是在离婚分割时更精准地把家务劳动的无形付出折算成经济价值,是一次性补偿加过渡性帮扶的组合拳。当弱势一方有了社会保障的基本盘,赡养费也就不再是关乎生存的救命稻草,而只是锦上添花的补充。法律不能变成制造仇恨的工具,更不能好心办坏事。与其引入一个在西方都快要退出历史舞台的赡养费制度,不如踏踏实实把现有的离婚经济补偿制度落实得更细、更公平、更容易执行。良法需善治,这个道理,在任何时代都不会过时。你觉得呢?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
北京,老人在世时,一直由的儿子贴身照顾,小儿子很少尽孝,为了不让大儿子吃亏,他专

北京,老人在世时,一直由的儿子贴身照顾,小儿子很少尽孝,为了不让大儿子吃亏,他专

北京,老人在世时,一直由的儿子贴身照顾,小儿子很少尽孝,为了不让大儿子吃亏,他专门写了份遗嘱,明确去世后的73774元抚恤金都留给大儿子。老人百年后,大儿子独自料理完后事,分7次取走了那七万多块钱。钱取完以后,兄弟之间多年没有说透的话,一下子全翻了出来。大儿子李某乙觉得,这笔钱拿得不亏。老人晚年看病、跑腿、陪护、身后安排,大多压在李某乙身上。小儿子李某丙平时来得少,老人去世后又没有操办太多事,凭什么一分钱没出、一点苦没受,还要分走抚恤金。李某丙的想法完全不同。李某丙认为,抚恤金和丧葬补助是老人去世后发给家属的待遇,不是哥哥一个人的奖励。李某乙没有提前通知,也没有和家人商量,直接把账户里的钱分七次取走,只留下几十元余额,这种做法让李某丙无法接受。李某丙一纸诉状递到法院,要求分割七万多元款项。庭审中,李某乙最有底气的证据就是遗嘱。2023年3月,老人李某甲亲笔写下内容,表示去世后的抚恤金由大儿子领取,身后事务也由大儿子处理。签名和日期都有,看上去很完整。李某乙拿着这张纸,心里想的是父亲已经说得明明白白,法院没有理由不认。遗嘱能处分的,是老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对遗产有明确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可抚恤金、丧葬补助往往是在老人去世后,由社保部门或相关单位向遗属发放,性质上带有办理丧葬、抚慰亲属、帮助遗属生活的功能,不是老人生前已经放在名下的普通存款。遗嘱形式合规,不代表遗嘱里写的每一项都必然有效。老人可以处分自己的房子、存款、个人物品,但对去世后才产生的抚恤金和丧葬补助,老人未必有权用遗嘱直接指定全部归某一个子女。法院看这类纠纷,不会只盯着遗嘱一句话,也会审查款项本身是不是遗产。不过,李某乙多年照料老人,并不会因此变得毫无意义。丧葬补助主要用于补偿办理丧葬事务的支出,谁实际操办,谁垫付费用,法院会重点考虑。抚恤金虽然不属于传统遗产,但分配时也会参考亲属与老人共同生活情况、赡养付出、经济依赖程度、生活困难程度等因素。李某乙如果能证明长期陪护、实际承担丧葬支出,分配时可以主张适当多分。但李某丙也不是一句“平分”就一定能全部成立。李某丙若主张自己履行了赡养义务,需要拿出赡养费转账记录、探望记录、医疗陪护证据等材料。李某丙若称哥哥阻拦探望,也要有相应证据支撑。亲情纠纷到了法庭,情绪只是一部分,证据才是法院判断的基础。这场官司最值得普通家庭记住的地方,不是七万多元到底多不多,而是老人安排身后事时,必须分清哪些钱能写进遗嘱,哪些钱要由遗属依法分配。子女处理老人账户时,也不要觉得照顾多就可以直接取走所有款项。票据要留,账目要明,兄弟姐妹要提前沟通。老人本意是想让辛苦的大儿子别吃亏,可一句“抚恤金全归大儿子”,反而把两个儿子推到了法庭上。把赡养、丧葬、遗产和遗属待遇分开处理,让亲情少一点猜疑,让法律把账算清楚。
“放弃英国永居,30岁单亲带两娃回国上班从头开始”。这个标题的文章,让人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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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老人在世时,一直由的儿子贴身照顾,小儿子很少尽孝,为了不让大儿子吃亏,他专

北京,老人在世时,一直由的儿子贴身照顾,小儿子很少尽孝,为了不让大儿子吃亏,他专

北京,老人在世时,一直由的儿子贴身照顾,小儿子很少尽孝,为了不让大儿子吃亏,他专门写了份遗嘱,明确去世后的73774元抚恤金都留给大儿子。老人百年后,大儿子独自料理完后事,分7次取走了那七万多块钱。谁知,弟弟得知后不干了,他觉得,父亲每月八千多退休金是哥哥拿了,房子也被哥哥住了,他多照顾父亲理所当然,凭什么还独吞这笔钱。于是,兄弟俩彻底撕破脸,闹上法庭。老人李某甲与妻子共育有两个儿子,2019年妻子去世后,老人独自生活,日常起居、看病陪护大多依靠大儿子李某乙照料。大儿子李某乙常年贴身尽孝,包揽所有琐事和重担,而小儿子李某丙很少陪伴老人、极少探望,赡养付出相差悬殊。为了不让大儿子多年的辛苦白费,2023年3月,李某甲亲笔写下一份自书遗嘱。白纸黑字明确,自己过世后,国家发放的抚恤金全部由大儿子一人领取,身后事宜也由大儿子全权处理,他人不得干涉。遗嘱签名、日期齐全,形式合规,这让李某乙彻底安心,也觉得自己多年的付出是值得的。2024年7月,李某甲病逝。父亲离世后,李某乙独自操办全部丧葬事宜,随后自行通过手机APP申领了老人的遗属待遇。经社保部门核算,扣除相关退费项目后,最终共计73774.77元抚恤金与丧葬补助,全部打入老人存折账户。李某乙觉得,自己那拿这笔钱理所应当,自己多年贴身尽孝、全程送终,弟弟几乎缺席,这笔钱是对自己多年付出的补偿。于是,2024年10月至11月期间,他分七次通过ATM机取走账户内全部钱款,最后账户仅剩几十元余额。这件事,他全程没有告知弟弟。后来,小儿子李某丙意外得知哥哥私自独占全部抚恤金后,瞬间气炸。他认为抚恤金属于家属共有,哥哥无权独自占有,于是,一纸诉状将李某乙告上法庭,要求平分这笔七万余元。法庭上,兄弟二人彻底撕破脸皮,多年的家庭积怨尽数爆发。大儿子李某乙拿出父亲的亲笔遗嘱作为核心证据,声称自己长期与父亲同住,承担了老人全部赡养、就医和陪护工作,是家里唯一尽孝的人。而弟弟在父亲患病期间疏于关心,接到探望通知也刻意回避,未尽任何赡养责任。因此按照父亲遗嘱,抚恤金理应归自己一人所有。面对哥哥的控诉,小儿子李某丙坚决反驳他表示,父亲每月有八千元退休金,多年来一直由哥哥保管支配,老人房产也由哥哥占用。父亲的医疗开支,大多来自老人自有积蓄和医保报销,并非哥哥个人垫付。同时李某丙透露,自己并非不愿尽孝,而是疫情期间医院封闭,哥哥刻意阻拦他探望老人,刻意制造他“不孝”的假象,借此抹黑自己。除此之外,他多年按时足额支付赡养费,完全履行了赡养义务,绝非哥哥口中的失职子女。《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从钱款属性来看,抚恤金、丧葬补助是老人离世后社保部门发放、专门给到近亲属的精神抚慰与经济补助,钱款在死者去世后才产生,不属于老人生前自有财产,不在遗产范畴之内。即便这份自书遗嘱格式完整、确为老人亲笔书写,老人也没有权限用遗嘱约定抚恤金归属,所以,遗嘱中指定抚恤金归大儿子单独所有的内容依法无效。大儿子凭遗嘱独占钱款缺少法律支撑,私自全额取款的行为侵害小儿子的共有财产权益。法院经过核算,扣除大儿子办理丧事实际支出的5573元丧葬费后,判决李某乙向弟弟支付34100.89元。这个结果让李某乙无法接受。他觉得,父亲亲笔书写、签字盖章的遗嘱真实有效,理应具备法律效力,自己凭遗嘱拿钱合情合理。于是,他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最终,二审法院驳回李某乙的上诉,维持原判。
如果是离婚后男的没有工作,没有经济来源呢,就不管了让他饿死吗?还有就是,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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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可真随根啊!跟她父亲一样自私。一名女子说她的亲生父亲在她12岁时外出打工,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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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老不羞!”云南大理,年近七旬的老人身患重病、双目近乎失明,他将收入可观的子

“真是老不羞!”云南大理,年近七旬的老人身患重病、双目近乎失明,他将收入可观的子

“真是老不羞!”云南大理,年近七旬的老人身患重病、双目近乎失明,他将收入可观的子女告上法庭,索要每年数万元的生活费、护理费,并要求轮流居住,子女当庭揭露:父亲早年抛下家庭,出轨游遍全国,投资上亿公司,对患重病的母亲不闻不问。法院查明真相后这么判!这就是现实版的“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年轻时欠下的债,年老时找上门,未必能赖得掉。事情还得从头说起。这位老人年轻时家境殷实,手里握着上亿的投资项目,日子过得相当滋润。可他没有把这些资源用在家庭上,反而选择了一条让所有人寒心的路。出轨这种事,伤害的是一个家庭的根基。这位老人不仅做得出,还做得理直气壮——抛弃妻子儿女,带着新欢游遍全国名山大川,活得潇洒自在。家里的情况呢?妻子身患重病躺在医院里,几个孩子还小,学费生活费全靠东拼西凑。这当爹的人呢?连个电话都没有。到后来,老人投资失败,公司黄了,积蓄散尽,那些曾经围着他转的人也散了。年轻时抛弃糟糠之妻、未尽到做父亲的责任,如今落得身患重病、双目近乎失明的下场。子女们的生活倒是蒸蒸日上,收入相当可观。老人这时候想起来自己有孩子了。一纸诉状递到法院,要求子女轮流照顾、给付高额赡养费。法庭对峙时,子女的陈述戳破了一切。父亲早年抛妻弃子、出轨在外,对患重病的母亲不闻不问,长期未尽抚养义务;老人名下几乎没有住房,也几乎没有存款,属于缺乏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群体;子女的收入确实足以支撑较高的赡养费。老实说,这案子看着就憋屈。子女们在最需要父亲撑起一片天的时候,这个人拍拍屁股走了。他们咬着牙长大,靠自己的本事有了今天的成就。结果这个半辈子没见过几面的老头,老了病了就理直气壮来伸手要钱。更让人气不过的是,法院大概率会支持他。你没听错。因为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赡养义务,和抚养义务是两条线。《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写得清清楚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法律明确,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是两个独立的法律关系,不存在等价交换的关系。也就是说,哪怕父母当年对孩子再怎么不闻不问,只要父母现在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子女就必须赡养。江西一个案例跟这几乎一模一样,儿子直说“他30年没管过我,凭什么养他”,法院照样判儿子得养。但子女也不是完全没招。这些年类似的案子多了,司法实践也在慢慢找平衡。2026年最高法明确的赡养纠纷新规就说了,除非父母对子女有虐待、遗弃行为,否则不能拒养。什么叫“遗弃”?父亲早年抛下重病妻子不管不顾,这就是实实在在的遗弃行为。法院完全可以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九条和公序良俗原则来权衡,酌情降低赡养费的标准。法院没有一刀切地按照老人的要求判。老人要的是每年好几万的生活护理费,外加轮流居住。最终法院的判决是:子女每月给付基本赡养费,保障老人最低生活需求,但金额远低于老人索要的高额标准。同时驳回了老人轮流居住的诉求,理由是双方长期感情隔阂严重,强行同住非但不能改善关系,反而可能激化家庭矛盾。这个判法,算是给所有人都留了一条退路。子女在道义上的那口恶气没完全憋着,老人也拿到了基本生存保障。不得不说,法官这杆秤拿捏得很精准。写到这里,心里五味杂陈。这案子说到底就是四个字——因果报应。年轻时抛妻弃子,老了想靠一纸法律文件换回天伦之乐,哪有这么便宜的事?法院会保障你的基本生存,但也仅此而已。儿女愿意多看看你的,那是情分;不愿意的,法律不会强摁着头叫他们亲。这也给所有为人父母者提了个醒:你对孩子种下什么因,老了就会结什么果。法律只管温饱,管不了人心。麻烦看官老爷们右上角点击一下“关注”,既方便您进行讨论和分享,又能给您带来不一样的参与感,感谢您的支持!
政协委员建议离婚后男给女赡养费。然而,刚刚刷到一个离婚案例,法院判女给前夫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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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建议离婚后男给女赡养费。然而,刚刚刷到一个离婚案例,法院判女给前夫赔偿。在欧美,确实有离婚给赡养费的法律,但是,是有钱的给没钱的,不分男女。欧美离婚后女赡养前夫的案例屡见不鲜。国内这个离婚后女赔偿前夫的案例是涉外婚姻,黑男和国女。黑男多次出轨,而且毫无悔改之意,连装样子都不装。然而,离婚时,仍然把女方的财产分给了黑男。因为女方挣钱能力强,黑男穷。
细思极恐。一女子说外婆留下一套房子和20万存款,生前口头表示两个闺女(她妈妈和

细思极恐。一女子说外婆留下一套房子和20万存款,生前口头表示两个闺女(她妈妈和

细思极恐。一女子说外婆留下一套房子和20万存款,生前口头表示两个闺女(她妈妈和小姨)各继承10万,老房子留给妈妈。外婆还留下一张没有按规范书写、没有手印、没有见证人、没有日期的字条。但小姨对此不满,认为自己和儿子(表弟)也应有份,甚至跑到女子公司大吵大闹,要求女子家把她应得那份还给她。而这一切还得从表弟的烧烤摊说起。女子表示为了照顾表弟生意,就带着男友及男友的朋友去表弟的烧烤摊去吃烧烤,后来又因为男友朋友想免单被拒绝,双方起冲突。混乱中,小姨被推倒在地,表弟情绪失控用烤签戳伤了他人(她和她男朋友就在旁边口头上劝他们不要动手,律师问她为什么当时不去保护她小姨时,她解释说当时太乱,她也没有弄清楚具体细节),随后表弟被帽子叔叔带走关进小黑屋,小姨也因为受伤住院,两人因此错过了外婆的丧礼,而她男朋友和她也因此事分手了。在赡养外婆方面,该女子说小姨因为离婚后没地方去,长期住在外婆家照顾外婆日常起居;而她的妈妈虽然工作忙没时间亲自照顾,但承担了大部分赡养费和外婆住院的花销(被律师当场戳穿,她并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妈妈给过外婆赡养费)。女子表示,全家认为小姨没参加丧礼并且对老人不好,加上表弟有“案底”,按家里祖训(进小黑屋的人)没资格继承遗产。但小姨不认可,坚持要争。这场纠纷让女子的工作岌岌可危,经理找她谈话,同时她的感情也受影响,她喜欢的男生(貌似不是之前的那个男朋友)因为看到她家里的闹剧而疏远她。女子不知该如何是好,便咨询专业人士,想知道能否追究小姨的责任,以及如何处理这一团乱麻的局面。这个女子在财产继承和家庭纠纷里是真能“绕”。一会儿说外婆遗嘱把财产分给她妈和小姨家,一会儿又说祖训进小黑屋的人不能继承;一会儿说小姨没照顾好外婆,一会儿又说妈妈出了赡养费。关键是她自己还逻辑混乱,律师询问有没有她的妈妈给外婆赡养费的证据,一会儿说妈妈账户注销了,一会儿又说外婆账户注销了,被律师戳穿了就说自己说错了,总之没有一句实话。而且这事儿里的巧合也太多了,带男朋友去照顾表弟烧烤却要求表哥免单导致双方发生冲突,最后小姨和表弟一个住院一个被关小黑屋,又刚好错过外婆丧礼,怎么想都觉得不简单。总结来说,这姑娘在这事儿里是又想占财产,又想撇清自己的责任,可惜逻辑漏洞太多,根本圆不上。
南京一位七旬老太,把亲儿子告上了法庭。不为分家产,不为争房子。她唯一的诉求,是

南京一位七旬老太,把亲儿子告上了法庭。不为分家产,不为争房子。她唯一的诉求,是

南京一位七旬老太,把亲儿子告上了法庭。不为分家产,不为争房子。她唯一的诉求,是让法院判儿子,每个月,必须回家看她两次。事情得从三年前说起。就因为一点家庭琐事,母子俩吵了一架。儿子摔门而出,这一走,就是整整三年。一千多个日夜,没一个电话,没一次探望。老太太的老伴早就走了,偌大的房子里,只有她一个人。饭桌对面,椅子空着。电视开着,声音再大,屋里还是静得吓人。身体一年不如一年,她盼啊,盼啊,门槛都快被她望穿了。最后,实在是熬不住了。她颤颤巍巍地走进法院,递上了状纸。法官问她想要什么。老太太说,要他按月给500块赡养费,更重要的,是要他每个月,必须到我这儿来,两次。法槌落下。判决书白纸黑字,清清楚楚:每月支付赡养费500元,每月探望母亲两次。消息一出,网上炸了。很多人拍手叫好,说这判决解气,对付这种冷漠的子女,就该用法律的尺子量一量。但也有人一声叹息。清官难断家务事,母子间的疙瘩,真是一纸判决就能解开的吗?往后,儿子按着判决书上的日子回了家,往母亲对面一坐。这门是进了,可心呢?这娘俩看着彼此,还能不能说上一句掏心窝子的话?
又一位委员站出来了,公开为女同胞发声:离婚后,男方应该为无收入的女方提供赡养费,

又一位委员站出来了,公开为女同胞发声:离婚后,男方应该为无收入的女方提供赡养费,

又一位委员站出来了,公开为女同胞发声:离婚后,男方应该为无收入的女方提供赡养费,并将此条例加入《婚姻法》的条款中。这是位来自内蒙古的女委员,态度明确,立场坚定,将毕生的精力和智慧献给了妇女事业。其实,不管是委员也好,代表也好,只要是为老百姓说话的,急老百姓之所急,忧老百姓之所忧,就无愧于这个职位,无愧于老百姓的贴心人。

民法典规定,女婿对岳父岳母没有法定赡养义务,只有协助义务。真正的法定义务人是女儿

民法典规定,女婿对岳父岳母没有法定赡养义务,只有协助义务。真正的法定义务人是女儿。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辅助、保护义务,不履行的,父母可以起诉要赡养费。这里的子女等于亲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不含女婿、儿媳那女婿有啥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4条,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这个法条的意思是说,出钱出力的第一责任是女儿,女婿是配合帮忙,不是独立的法定责任。岳父母不能单独起诉女婿要赡养费,法院不支持同时,民法典1129条规定,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和其他儿女一块分遗产。总的来说一句话,法律上,女婿无赡养岳父母的法定义务,只有协助义务。道德上,现实里大多是小夫妻一起承担双方父母养老。丧偶后尽孝可换第一顺序继承权,明白了没有?
“这就是‘偏心’的代价!”河南郑州,8旬老太哭诉自己辛苦养大四个儿女,老来却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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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琐事和母亲闹矛盾,男子3年不回家,7旬母亲无奈起诉,法院判了!当地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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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男人赡养女人???啧啧,葫芦僧判葫芦案,奇葩委员提奇葩提案。

为什么很多老人愿意把财产留给儿子,却让女儿给养老?而且还不给生活费和赡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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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专家的大实话:没了夫妻生活后,男人会怎么想?第一,他会忍不住怀疑,你是不是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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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84岁蔡奶奶患有痴呆症,大儿媳端屎端尿贴身照顾多年,三个儿子孝顺老人连活都

河南,84岁蔡奶奶患有痴呆症,大儿媳端屎端尿贴身照顾多年,三个儿子孝顺老人连活都

河南,84岁蔡奶奶患有痴呆症,大儿媳端屎端尿贴身照顾多年,三个儿子孝顺老人连活都可以不干。大儿媳:三个儿子抢着照顾母亲。孝顺老人历来是优良传统,但俗话说,久病床前无孝子,一旦生病很多老人会陷入恐惧、孤独中,他们害怕有朝一日生活不能自理时,会拖累子女,一点点小事都要看子女的脸色。面对这样的可怕后果,老人们对衰老、生病抱有恐惧心理,可也有老人在晚年之际,得到了子女们最悉心、体面的照料。家住河南的蔡奶奶就是这样一位长寿而有福气的老人,今年84岁的蔡奶奶患有老年痴呆症,刚开始是出门找不到回家的路,认不出自己的子女,后来身体日渐消瘦,这几年卧床不起,连大小便也只能在她十几平米的屋子里进行。自卧床不起后,蔡奶奶的生活便无法自理,而带头照顾老人的是她的大儿媳妇晓梅(化名)。晓梅今年已过知天命的年纪,上有蔡奶奶要照料下有儿孙要养育,可她做为家里的老大媳妇,她说她有责任和义务给叔侄包括自己的儿女们在行孝方面打个样儿。“她一解手后半夜我得起三回,一天三顿饭要有人喂。”晓梅露出了略带不好意思的表情。她说老人行动慢,已经无法自己起床大小便,得有人起夜伺候着,有时候半夜老人说要小便,迷迷糊糊的晓梅还没来得清醒,老人已经在床上自行解决了。弄脏衣服、床铺后蔡奶奶会很惭愧,医生说老人年纪大再加上患有痴呆症,肌肉萎缩和控制能力下降,大小便失禁是常有的,子女们多担待。晓梅常把这句话挂嘴边以宽慰蔡奶奶,她帮蔡奶奶脱去弄脏的衣服,换上干净的内衣,再把床铺掀掉铺上干净的被褥。哪怕是后半夜,弄脏的衣服、床铺都会被及时清理,晓梅不舍得老人就着湿粘的内衣和有气味的床铺将就着睡,她知道蔡奶奶很爱干净,知道婆婆本意不想这样。蔡奶奶住的房间面积不大,可一进去就会发现地面、床铺,包括老人穿的衣服都干干净净,清清爽爽,这多亏了她的大媳妇。老人也怕麻烦晓梅,有时尿了拉了也不想叨扰睡着正香的大媳妇。可晓梅不在乎自己辛苦,她更在乎的是让蔡奶奶能体面地安度晚年。谁能不老呢?谁老了都想有细心、孝顺的下人伺候着,她说她自己也会老,她明白蔡奶奶的心思,在她还能动的时候,尽全力伺候婆婆。在晓梅心里,婆婆比亲妈还要亲,自从嫁到夫家来,和婆婆相处的时间,对婆婆的了解远远超过了她自己的亲妈。都说婆媳最难相处,偶有例外的,大多婆媳双方都怀着善良、温柔、宽容的真心。“也不是只有我一个人这么孝顺,这个功劳我不能全领了。”晓梅笑着说。蔡奶奶三个儿子都抢着照顾她,蔡奶奶的二儿子陈某说,轮到他照顾母亲时,地里的活他都可以不干。“活一时不干没事,可母亲不能动啊,没人照顾她,就只能挨饿了。”他不能让操劳一辈子的母亲到晚年过苦日子,他现在有足够的能力反哺母亲,无非就是费点功夫,他说大嫂能把母亲伺候的干干净净,他也能照顾的妥妥帖帖。“我把我妈照顾好,将来我的孩子也会照顾我。”三儿子说,在他看来孝顺是一种美德,也是一份传承,他向大嫂学习,大嫂是他的榜样,将来他也是他孩子的榜样。百善孝为先,自古流传着很多有关孝顺的佳话,我国更是将赡养老人纳入了多项法律法规体系内,它不仅仅是道德层面的要求,更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性责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这是赡养义务最高的法律依据,明确规定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改变,也不得附加任何条件进行限制。近年来时常有虐待老人,拒不赡养老人的子女出现,他们殊不知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宪法》,无论是道德层面亦或是法律层面皆站不住脚。此外,民法典更是从多个维度将赡养老人详细地做出界定,根据《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父母在抚育我们长大的过程中不辞辛苦,他们在年迈之时丧失了行动能力,成年子女理应承担起赡养、扶助和保护父母的义务。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当父母丧失行动能力后时,子女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父母可提起诉讼,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除了以上法律法规外,从老年人权益的角度再次丰富、细致了相关赡养义务的内容,其中《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文中蔡奶奶的大儿媳妇和三个儿子,不仅履行了赡养老人的义务更是在生活和精神上给予无微不至的关心和照料,他们一家的美名在当地广为传播,让无数人为之动容。孝顺是一个家庭最好的风水,也是一个家族爱之传承的根,根深才能叶茂,根之繁盛方能庇佑子孙福泽顺遂绵延长远。
摊上这种爹,真是倒霉!浙江嘉兴,男子做生意失败,欠下十几万债务,为了躲债,他狠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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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沈阳每个月给他哥哥的卡里打5万,雷打不动。每个月5号,固定5万块整笔到账,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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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68岁老汉,养小三还生了生双胞胎孩子,给费用4800万元,原配要求追回,小三

扬州68岁老汉,养小三还生了生双胞胎孩子,给费用4800万元,原配要求追回,小三

扬州68岁老汉,养小三还生了生双胞胎孩子,给费用4800万元,原配要求追回,小三是非法所得还是双胞胎子女赡养费,各有各的理。原配怒气冲冲,要求返还4800万元。但是,丈夫口口声声是子女赡养费。既然已经生下双胞胎孩子,又确实是丈夫的骨肉,给赡养费也合理。但给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又未经妻子同意,妻子依法也可追回。虽然未婚生育,如果小孩确实是老汉血脉,老汉必然负担赡养费,本来无可厚非。问题是,给了4800万元的数额太辣眼,而且,今后遗产继承问题也很多。洁身自好,一夫一妻,如果违反了这个社会规则,问题很多头很大。今天法院庭审未判,不管怎样判,留给这个家庭和小孩的创伤都是非常大,家庭和睦变成割裂,教训都非常深刻。
哥起诉妹不养父母,法官质问:为何不养老人?妹冷笑:我有个疑问亲情最凉不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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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直播连麦过程中,男子每月收入五万,婚后悄悄每个月转给母亲四千元,这件事一直瞒

近期直播连麦过程中,男子每月收入五万,婚后悄悄每个月转给母亲四千元,这件事一直瞒

近期直播连麦过程中,男子每月收入五万,婚后悄悄每个月转给母亲四千元,这件事一直瞒着妻子。心里一边放不下赡养长辈的心思,一边又担忧隐瞒行为破坏夫妻感情,左右为难之下,主动连线主播诉说内心困扰。男子组建家庭后,所有收入都用来支撑自家日常开销。心里惦记独自生活的母亲,心疼老人日常开销没有充足保障,便自己定下数额,每个月固定转出四千元给到母亲。每一次转账操作都独自完成,日常核对家庭收支的时候,男子都会刻意避开这笔资金往来,始终没有把这件事告知一同生活的妻子。日子一天天过去,男子内心的纠结越来越重。想着自己从小到大被母亲养育长大,拿出钱财补贴老人生活理所应当,不想削减这份心意。可他也明白夫妻相处本该彼此知情,长久藏着钱财去向不说,心里始终踏实不下来。他心里反复琢磨,主动开口坦白,怕妻子对此心生不满,双方闹出不愉快。继续长久隐瞒,又觉得辜负彼此之间的信任,思来想去没有可行办法,最终选择连麦倾诉。主播听完整件事后,没有评判对错,直接开口发问,你每个月转给母亲这四千元,是你自己心甘情愿主动给出,还是母亲主动向你提出用钱要求。面对这个问题,男子沉默很久,最终说出了真实情况。最开始是他主动心疼母亲生活清贫,主动每月转钱补贴。但时间久了之后,母亲习惯了每月固定到账的四千元,日常开销、人情往来、零碎支出,都会默认等着儿子这笔钱。偶尔当月转账晚了几天,母亲还会主动发消息询问缘由。慢慢的,这笔钱从他主动尽孝,变成了母亲默认的固定生活费。男子心里也清楚,如果自己突然停掉或者减少金额,母亲心里会接受不了。但继续瞒着妻子转钱,他又始终心里不安,总觉得婚姻里藏着秘密,对妻子不公平。正是这种拉扯的状态,让他整整纠结了一年多。这件事最值得思考的地方,就是尽孝和婚姻坦诚并不冲突。子女赡养长辈是应尽的责任,合理补贴老人生活合乎情理。但所有的家庭支出,都应该建立在双方知情、互相尊重的基础上。主动心甘情愿的付出,是本心和善良。被动习惯性的付出,很容易变成无形的压力。男子的纠结,本质上不是钱的问题,是没有平衡好亲情与婚姻的边界。遇事坦诚沟通,合理规划家庭开支和长辈赡养费用,才是维系家庭长久安稳的方式。以上是小编个人看法,如果您也认同,麻烦点赞支持!有更好的见解也欢迎在评论区留言,方便大家一同探讨。
广州,一位八旬老人,家里一直遵循村里传男不传女的老规矩,丈夫去世后,家中几栋楼房

广州,一位八旬老人,家里一直遵循村里传男不传女的老规矩,丈夫去世后,家中几栋楼房

广州,一位八旬老人,家里一直遵循村里传男不传女的老规矩,丈夫去世后,家中几栋楼房和全部存款,全都交由儿子继承。谁知儿子拿完全部家产之后,对年迈母亲越发冷漠怠慢,完全不尽赡养孝心,甚至嚣张放话,就算对母亲不孝顺也没关系,反正老人所有财产最后终究都是自己的!心寒不已的老母亲百般无奈,最终专程前往中华遗嘱库办理手续,直接定下新规,自己百年之后所有财产儿女平分!这件事,是当事人的外孙小吴亲口向记者讲述的真实经历。事情要从几年前说起,小吴的外公在世时,家里条件不错,名下不仅有好几栋房产,还有不少存款。按照当地村里流传已久的老规矩:家里财产,只传给儿子,不给女儿。外公去世之后,所有人默认遵守这套传统,所有房产、存款,全部顺理成章交给了小吴的舅舅,也就是老人的大儿子。小吴的母亲作为女儿,心里不是不明白道理,但为了亲情和睦,也为了让母亲晚年能有人贴身照顾、安稳度日,她选择了退让。哪怕自己本该拥有合法继承权,她也主动放弃所有财产,一分不争、一分不要,只盼着弟弟拿到家产之后,能好好赡养陪伴年迈母亲。可谁也没想到,拿到全部家产的舅舅,直接变了一副嘴脸。自从独占了家里所有楼房和存款,舅舅的态度彻底反转。从前对母亲还算孝顺客气,手握全部家产之后,态度越来越冷淡,对八旬老母亲越发不上心。更离谱的是,他不止默认所有家产归自己独有,还直接放出话:家里以后所有财产,理所应当全部归他一人所有。甚至嚣张直言:就算我对你不孝顺也没关系,反正你的房子存款,最后还不是全都留给我。这句话彻底寒透了老人的心,也让她下定决心,不再一味纵容偏心儿子。为了彻底把家产攥在自己手里,他直接收走了家里所有房产的产权证明,牢牢把控全部资产,半点不给母亲、不给姐妹留余地。外婆年纪越来越大,看着儿子冷漠自私、毫无愧疚的样子,心里又寒又怕。她怎么也想不到,自己忍让半生、一心偏袒儿子,最后换不来养老安稳,只换来儿子的冷漠和算计。无助的老人,只能一次次偷偷找女儿、找外孙小吴倾诉委屈。最让老人心寒的一点是:儿子霸占全部家产,却不愿承担对应的养老责任;女儿一分家产没拿,却始终心疼母亲、惦记母亲的晚年生活。根据《民法典》第1067条明确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法定赡养义务,子女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赡养老人,赡养义务跟是否继承家产没有任何捆绑关系。舅舅霸占全部家产却拒不养老,本身就已经违反法律规定。经历了一次次失望,年过八旬的老太太,终于彻底清醒。她不再执着老旧传统,也不再纵容儿子的偏心特权,下定决心要为自己的晚年兜底。于是,这位八旬老人专门来到中华遗嘱库,办理了意定监护(安心都护)服务,做出了一个让所有人直呼清醒的决定。老人明确指定:由自己的女儿担任自己的监护人,全权负责打理自己的晚年财产、照料自己的晚年生活。《民法典》第33条也支持老人自主选定意定监护人,合法保障自身晚年人身、财产权益,不受子女亲情绑架。很多人不懂老人这波操作的深意,其实这是老太太最聪明、最硬核的自保。第一,彻底杜绝未来监护权争抢问题,避免晚年没人管、被儿子拿捏。第二,提前设防,如果大儿子后续试图恶意转移、侵占老人剩余权益,作为监护人的女儿,可以直接依法追诉、维权止损。第三,彻底打破“传男不传女”的旧陋习,用法律手段拿回属于自己的话语权。除此之外,老人还明确了自己的真实心愿:自己百年之后,所有儿女平分财产,绝不偏袒任何一个人。按照《民法典》第1126条规定:男女继承权一律平等,农村老旧传男不传女规矩,本身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同时子女长期遗弃、不赡养老人,还会依法丧失遗产继承权。一辈子被村里老旧观念束缚,晚年看透人性冷暖,老人终于不再重男轻女,选择公平对待儿女。整件事曝光后,无数网友直呼太真实、太解气。老一辈总有人信奉“养儿防老、家产传男”,可现实往往扎心:占尽家产的儿子未必孝顺,没拿分毫的女儿,反而最疼父母。依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相关条例,子女侵占老人房产存款、拒不履行赡养照料义务,老人有权起诉维权,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返还个人财产,违规子女还会面临相应处罚。这事你怎么看?素材来源于广州日报
俞灏明自曝每个月的赡养费很高,排在自己花销的第二位,张泉灵顺势问他:“你现在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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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给我三千,另外,再补我三十万。”浙江嘉兴,一纸诉状递到女儿小潘手上。她看

“每月给我三千,另外,再补我三十万。”浙江嘉兴,一纸诉状递到女儿小潘手上。她看

“每月给我三千,另外,再补我三十万。”浙江嘉兴,一纸诉状递到女儿小潘手上。她看着原告席上的名字,那个男人,消失了整整十三年。十三年前,她八岁,他因为躲债,头也不回地走了。十三年里,没有一个电话,没有一分钱。她和妈妈靠着拆迁分的一套小房子,把日子一点点从泥里抠出来。现在,这个男人回来了。带着一身的尿毒症,和一股医院消毒水的味道。他不是回家,他是来要钱的。他直接住进了医院,然后就把女儿、前妻、甚至自己的爹妈,全告了。他说,当年家里的拆迁协议,没他签字,不算数。那套女儿住了这么多年的房子,他要分一杯羹,不多,先拿三十万。还说,女儿长大了,有义务养他。他血透要钱,生活要钱,所以,女儿每月必须打给他三千块赡养费。女孩捏着那张纸,指尖有点发白。她在杭州上班,一个月工资四千出头,付完房租和饭钱,兜里剩不下几个钢镚。十三年,她从一个需要牵着妈妈衣角的小女孩,长成了一个必须自己扛下所有的大人。她脑子里关于“父亲”的记忆,早就模糊成了一个影子,一个出门后就再也没回来的背影。现在这个影子突然有了实体,张口就是一笔她根本付不起的账单。据嘉兴当地电视台报道,女孩对着镜头说,不是完全不想管,但这钱,她实在拿不出来。母亲在一旁,眼圈是红的,嘴唇哆嗦着,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十三年的辛苦,好像就是为了今天,给那个抛弃她们的男人,准备好一张救命的饭票。最讽刺的是什么?法律上讲,赡养义务,好像并不会因为他当年的缺席而消失。生而不养的父亲,和长大成人的女儿。十三年的空白,现在要用钱来填。这血缘,到底是亲情,还是一本必须结清的账?
日子不好过,可以离婚,支付赡养费,需要承担起应付的责任。直接一走了之是极度自私和

日子不好过,可以离婚,支付赡养费,需要承担起应付的责任。直接一走了之是极度自私和

日子不好过,可以离婚,支付赡养费,需要承担起应付的责任。直接一走了之是极度自私和不负责任的表现。同时来说脑子也不算太聪明,放弃房产,漂泊一生本该可以不用发生。只能理解为当事人命格拒绝/配不上有妻有女有房有产的生活,喜欢/合适在外流落打零工的日子。也算是老头还有点良知,知道自己17年来没承担过1毛钱的家庭责任,没好意思去对之前拆迁的财产主张。但凡老头这17年中能想到寄钱回来,老了都能有个落脚之地。子女对自己也不会冷眼相对。
"父母难做,一碗端平太难!"浙江杭州,男子认为父母偏心眼,把100万养老金给弟弟

"父母难做,一碗端平太难!"浙江杭州,男子认为父母偏心眼,把100万养老金给弟弟

"父母难做,一碗端平太难!"浙江杭州,男子认为父母偏心眼,把100万养老金给弟弟买房,却一分。其42岁妻子也对公婆有意见,认为公婆制定的:谁生二胎就给50万奖励。摆明了是给弟媳妇量身定做了,就是欺负自己年纪大不能生。面对大儿子大儿媳妇的指责,老两口给出完全不同说法。商老爷子夫妇有两儿一女,大儿子结婚那年,老两口出钱帮置办了婚房,后来那套房遭遇拆迁,大儿子净拿到240万拆迁款,在外人眼里这已经是一笔不小的家底。轮到小儿子结婚,老两口手头已经紧了,婚房没能置办上,这件事在老两口心里压了很多年。如今攒下100万,两人商量再三,决定补上当年那笔亏欠,拿出来给小儿子买房。消息一传到大儿子耳朵里,家里当即乱了套。大儿子夫妻觉得父母把钱全数给了弟弟,自己一分没捞着,整天在家吵闹,最后索性找来媒体,要当着外人的面讨个说法。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正式施行,第240条明确规定,所有权人对合法财产依法享有处分权利,他人无权干涉。商老爷子夫妇这100万是两人一辈子积攒下来的,给哪个儿子是两位老人自己的事。大儿子当年获赠婚房、拆迁又落袋240万,两相对比,老两口补贴小儿子100万,在事实层面谈不上偏心,在法律层面更谈不上违规,大儿子挑不出实质性的错处。大儿媳那边另有一本账。老两口立下规矩:谁家生二胎,就奖励50万。弟媳三十来岁,顺利生下二胎,这笔钱已经到手。大儿媳42岁,国家卫健委的相关指导标准把35岁及以上孕产妇列为高龄产妇,妊娠风险显著高于适龄女性,染色体异常、妊娠并发症的概率都有明显上升。大儿媳心里清楚,这把年纪再想生孩子,身体条件在那里摆着,这份奖励对自己来讲近乎无法兑现,那口气确实难咽。这里有个背景值得交待。2016年1月1日国家全面放开二孩,2021年5月再推三孩政策,并配套延长产假、增设生育补贴等措施。政策松绑之后,部分家庭开始在内部自发设立生育激励,商老爷子这50万奖励,产生的背景正在于此。奖励条件针对的是"生二胎"这个行为,不针对某一个特定的人,法律层面并不构成对大儿媳的歧视性约定,老两口设立奖励门槛的权利受法律保护。大儿子夫妻还有一件事可能没细想。《民法典》第1067条明确,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财产分配方式而减轻或免除。2020年,浙江金华曾有一起真实案件:大儿子以父母将房产全部赠与弟弟为由,停止向二老支付赡养费,老人诉至法院后,法院判决大儿子补缴拖欠赡养款并继续履行法定义务。父母的钱如何分配是父母的权利,子女养老是另一件事,两者之间不存在任何对价关系,用"分家不公"来抵消赡养责任,在法律面前行不通。
“心太黑了!”5月17日报道,浙江嘉兴,一女子8岁时,父亲离家出走,整整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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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配为人父!浙江嘉兴,一男子因躲避债务,狠心抛下妻女,一走了之。当时女儿才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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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英宁向刚生下女儿不久的妻子赵明明提出离婚,赵明问原因,英宁支支吾吾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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