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死395伤!汤山血案:妒忌我生意好,老乡竟投毒毒杀早点摊众人 2002年9月14日的南京汤山镇,天刚蒙蒙亮,老街的早点摊就飘起了烧饼的焦香。 作厂中学的学生攥着零钱往摊前跑,东湖丽岛的民工围在铺子旁唠着嗑,等着刚出炉的热烧饼填肚子。 没人能预料到,这份再平常不过的街头早餐,会酿成一场震惊全国的惨剧。最先食用早点的人群很快出现异常反应,呕吐、抽搐、肢体僵硬等症状集中爆发,有人当场倒地失去意识。清晨的安宁被彻底打破,呼救声、哭喊声在老街蔓延,现场混乱又揪心。周边居民第一时间求助,医护人员与公安警力以最快速度赶赴现场。 中毒人数持续增加,辖区医院全部开通急救通道,医护人员放弃休息,不间断开展洗胃、解毒等救治工作。警方对剩余食品、原料快速送检,确定食物中含有剧毒的毒鼠强,这并非意外食物中毒,而是人为故意投毒。办案民警放弃休息,围绕店铺经营、人员往来展开排查,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陈正平。 陈正平与店主陈宗武是同乡,两人同在汤山镇经营小吃生意。陈宗武的店铺口碑好、客流稳定,日常生意红火,陈正平长期心生嫉妒,加上此前有过小摩擦,负面情绪不断累积。他没有想过提升口味、优化服务参与正常竞争,反而策划了极端的报复行为。2002年9月13日深夜,陈正平潜入对方店铺操作间,将剧毒鼠药投入面粉、白糖等原料中,他明知这些原料会制成早餐卖给普通民众,却执意实施犯罪。 这起投毒行为造成的后果无法挽回。官方统计显示,事件共造成42人死亡,395人不同程度中毒受伤,遇难者包含未成年学生、外出务工人员等普通群体。数十个家庭因此破碎,幸存者长期承受身体与心理的双重创伤,小镇的生活秩序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难以恢复。 警方仅用78小时就侦破案件,陈正平被抓获后对投毒事实供认不讳。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认定其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犯罪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后经法定程序核准执行。这起案件是《刑法修正案(三)》实施后全国重大投放危险物质典型案例,也直接推动国家全面禁售、严格管控毒鼠强等剧毒鼠药,从生产、流通、使用全环节堵塞安全漏洞。 市场竞争应当遵循公平、诚信、合法的原则,依靠品质与服务赢得顾客,而不是用违法手段报复同行、伤害无辜。嫉妒心一旦突破道德与法律边界,就会变成危害公共安全的祸患。法律对危害生命、破坏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始终保持零容忍,任何无视生命、践踏法律的行为,都必将付出最沉重的代价。 生命至上,法律底线不可逾越。这起尘封的案件持续警示世人,面对矛盾与落差,要选择理性合法的解决方式,绝不能将个人恶意转嫁给无辜者。守住良知、敬畏生命、遵守法律,是每个人都必须坚守的行为准则。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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