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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咄咄怪事! 河南洛阳刘女士与二婚丈夫结婚 7 年,丈夫去年 11 月工地心梗

真是咄咄怪事! 河南洛阳刘女士与二婚丈夫结婚 7 年,丈夫去年 11 月工地心梗意外去世,其竟被婆家刻意隐瞒死讯,70 万赔偿款也被公婆、小姑子私自领走霸占。 刘女士讨要赔偿时,婆家强硬斥责其多年未回家、户口早迁走,称其失联不闻不问,如今见钱眼开才回来闹事。 丈夫意外离世,70 万赔偿款被婆家私吞,甚至连死讯都刻意隐瞒,这桩荒唐事撕开了再婚家庭亲情的虚伪面纱,更暴露了部分家庭在利益面前的冷血与蛮横,既寒透了人心,也公然触碰法律红线,实在令人怒不可遏! 从情感层面来说,七年夫妻情分,纵使二人常年在外打工聚少离多,也绝不是丈夫离世后,刘女士被婆家彻底隔绝、连丧夫之痛都要被剥夺的理由。 婆家一句句强硬斥责,“你这么多年回过家吗?进过门吗?”“联系得上你吗?”,字字句句充满嫌弃与苛责,更直言刘女士 “户口都迁走了,人死了赔钱了你想要钱才回来闹”,全然抹去她的妻子身份,无视她的悲痛,满心满眼只有赔偿款的归属,将血脉亲情凌驾于七年夫妻情义之上,把钱财看得比人情重千倍。 这般凉薄的心思,这般强硬的嘴脸,让婚姻的意义变得无比廉价,也让人性的贪婪暴露无遗。 在社会关系里,这起事件更折射出再婚家庭的深层隔阂与极致的利益算计。 自始至终都将刘女士视为外人,即便七年婚姻,也从未真正接纳她,丈夫去世后,第一时间想到的不是通知家属、料理后事,而是联手霸占赔偿款,用最强硬的话语将刘女士的合理诉求污蔑为 “见钱眼开的闹事”。 狭隘又自私的家族观念,不仅彻底撕裂了家庭关系,更公然违背公序良俗。 在他们眼中,婚姻只是一场无关紧要的形式,唯有血缘才是 “自己人” 的唯一凭证,可殊不知,七年的朝夕相伴、合法的婚姻关系,早已超越形式上的联结,成为实打实的亲情与法律羁绊,婆家的所作所为,不仅寒了刘女士的心,更让旁人看清了其唯利是图、毫无底线的嘴脸。 更重要的是,婆家再强硬的斥责、再蛮横的借口,在法律面前都不堪一击,其行为绝非简单的家庭矛盾,而是赤裸裸的违法行径。 根据《民法典》规定,配偶、子女、父母是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刘女士作为丈夫的合法妻子,即便户口迁走、常年在外打工,也依法享有对丈夫赔偿款的继承权,婆家无权擅自隐瞒死讯、私自领走并霸占赔偿款。 在这件事上,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虽非遗产,但参照法定继承分配,配偶(刘女士)、父母(公婆)为第一顺序权利人,原则上均等分割(无子女时,刘女士至少分得 1/3);被扶养人生活费归专属被扶养人,丧葬费优先用于丧葬,剩余按上述原则分。 丈夫去世、赔偿协商、领款等事项,刘女士有权知情并参与;婆家隐瞒死讯、谎称 “光棍”、小姑子代领,侵犯其知情权与处分权,相关领款 / 赔偿协议可主张无效。 还有财产返还与追偿权:婆家无权单独占有全部赔偿款,构成不当得利,刘女士有权要求返还应得份额;若婆家虚构事实、伪造材料骗取赔偿款,情节严重的,可追究其诈骗罪刑事责任。 遗产继承权:丈夫生前个人财产(存款、房产等),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刘女士先分一半),剩余一半由刘女士、公婆均等继承。 当然,婆家所言的 “没回家、联系不上”,根本不能成为剥夺其合法权益的理由,更何况婆家刻意隐瞒死讯、私吞赔偿款的行为,本身就涉嫌侵犯刘女士的继承权。 赔偿款是对死者所有近亲属的精神慰藉和生活补偿,并非婆家的 “私人财产”,岂能凭血缘独吞,还用强硬话语倒打一耙,污蔑讨要公道的刘女士是 “闹事”? 婆家自以为靠着家族抱团、强硬斥责就能霸占钱财,却不知其行为早已触犯法律,等待他们的不仅是社会大众的道德谴责,更是法律的严厉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