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佘倩曾任重庆市某医院检验科主任、重庆市临床检验中心副主任,2005年至2024年

佘倩曾任重庆市某医院检验科主任、重庆市临床检验中心副主任,2005年至2024年间利用职务便利实施受贿犯罪。其业务能力获行业认可,2007年一次配合调查的经历使其萌生反侦查意识,开始构建腐败"防火墙"。 作为手握医疗设备采购与试剂准入权的公职人员,佘倩通过多种隐蔽方式敛财。她对房产投资尤为执着,采用"5万购房法",仅支付少量定金后,由医药商人承担剩余房款及装修费用,并用借条掩盖权钱交易实质。某医药公司实控人杨某为获取设备销售便利,向其支付好处费182万余元;商人王某为使试剂进入供应链,以购房款名义行贿108万余元。为逃避监管,资金通过妹妹的同学、同学的丈夫等多层中间人转账,部分转账还带有尾数以规避核查,房产均由他人代持,未登记在其本人名下。 十余年间,佘倩累计购入30多处房产,遍布海南、浙江、四川等多地,总面积超3000平米,案发时仍实控23套房产。此外,她还借开会、检查之机收受超额"讲课费""评审费",通过借多还少、收受干股等方式获利,并允许家人在医药企业挂名领薪。 2023年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集中整治启动后,渝中区纪委监委对其问题线索复核深挖,逐笔溯源购房资金。2024年5月,佘倩被采取留置措施,初期否认全部受贿事实,坚称购房款为"借款"。办案人员通过核查其资金状况与利益输送关联性,且对行贿人杨某采取留置措施固定证据后,突破其心理防线。经查明,其非法收受财物共计1042万余元,2025年3月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退缴全部赃款并处罚金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