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行政处罚
“买只龟就被罚12万?”江苏,男子网购了一只海龟,结果被警方给查了,因为这海龟属
“买只龟就被罚12万?”江苏,男子网购了一只海龟,结果被警方给查了,因为这海龟属于国家重点保护一级野生动物。男子立即承认了错误,并且悔罪态度很好。所以没有被起诉,但却被行政罚款12万元。男子不服,认为自己的行为都没被判刑,那不应该再罚款,故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给出了不同意见。这起争议要从2021年2月说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部公布调整后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我国分布的海龟由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提升为一级。吴某在同年7月花888元购买绿海龟幼体时,新名录已经施行。网上成交价只有几百元,并不代表绿海龟只值几百元,司法鉴定需要结合物种、保护级别和个体情况计算,涉案幼龟最终被认定价值2万余元。这类案件并非只有吴某一例。江苏丹阳的王某也是养宠爱好者,长期加入爬宠交流群。2021年7月,王某看到网络好友发布绿海龟视频,以900元买下一只刚孵化不久的幼体。王某只想用于个人观赏,却缺少专业饲养知识,幼龟不久死亡。案件移送丹阳市人民检察院后,检察官查明王某购买数量少,王某能够坦白并认罪认罚。2023年7月,丹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不起诉没有让案件停在原地。刑事检察部门把材料移交行政检察部门审查。2023年12月,丹阳市人民检察院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意见,行政机关随后按照涉案野生动物价值的两倍作出罚款。王某缴清罚款后,成为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知识的志愿者。一次错误交易,最终变成了一堂持续很久的法律和保护教育课。吴某购买的绿海龟没有死亡,案发时养育状态良好,之后被送往专业机构。专业机构接收后,还要根据情况进行检查、救治和放归评估。2010年,北京渔政执法人员救护两只患病绿海龟,专业人员制定治疗和饲养方案。2011年10月,两只绿海龟恢复健康后,被送到广东惠东港口海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与保护区人工孵化的两只绿海龟共同放归大海。工作人员还植入电子识别芯片,便于后续识别和监测。2021年3月25日,农业农村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单位又在海南省三沙市永兴岛组织放流,160只罚没救护海龟回到西沙海域。此类处置说明,执法查获只是保护工作的起点,健康检查、救治、野化评估和科学放归缺一不可。个人把绿海龟养活,可以影响对危害后果的判断,却不能把未经批准的购买变成合法行为。回到吴某案件,江苏公安机关在2021年8月侦办另案时发现交易记录。吴某配合调查,检察机关因情节轻微、坦白并自愿认罪认罚作出不起诉决定,随后把案件移交广东省主管行政机关。2024年4月,某海洋执法大队罚款12万余元。吴某认为金额过高,向广州海事法院起诉。广州海事法院没有简单接受吴某“未被起诉就不该再罚”的理解,也没有只看绿海龟的保护级别。法院比较了不同裁量标准和同案人员的处罚情况,又考虑吴某从事装修工作,需要赡养老人、抚养孩子,且绿海龟已被妥善移交,违法后果已经得到纠正。经过调解,罚款调整为4万余元,吴某按期一次性缴清。案件留下的答案很清楚,不起诉不等于行为合法,行政处罚也不能只算倍数,还要与过错、后果和承受能力相当。信源:环球网
色字头上一把刀!”广西柳州,一女子开了个养生馆,接待了一个男顾客,收费100元,
色字头上一把刀!”广西柳州,一女子开了个养生馆,接待了一个男顾客,收费100元,转身把他带到按摩床上趴下,为其提供了“打飞机”服务,上手忙活了十来分钟。谁知,男顾客刚提裤子掀帘出来,被几个蹲在暗处的辅警拦住去路,连人带赃堵个正着。派出所里,两人对着笔录签字画押,结果女子被关了3天。可一出来,女子就翻供,说那是正规按摩,钱是辛苦费,签字是被诱着签的。随后,女子不服,将公安机关起诉到法院,要求撤销处罚决定。法院这样判决。根据裁判文书网披露,事情发生在2023年12月20日晚上9点左右,当天,赵某因工作原因从外地来到柳州出差,忙碌了一整天后,他准备找一家养生馆按摩放松,就在街边,他走进了一家由黄某经营的养生馆。从门面来看,这家店和普通按摩店并没有太大区别,没有醒目的宣传,也没有夸张的广告语,但据后来警方调查,这家店此前已经多次被附近居民举报,原因并不是噪音扰民,而是经营状态有些反常。居民反映,这家店白天生意一般,可一到晚上,便不断有陌生男子进出,而且很多顾客停留时间很短,几分钟或十几分钟便离开,与正常按摩动辄四五十分钟甚至一个多小时相比明显不太符合常理。接到多次举报后,当地派出所开始加强巡查,并安排人员进行蹲守,希望查清这家店到底是否存在违法经营行为,就在这样的背景下,赵某走进了这家养生馆。据警方调查材料显示,双方见面后并没有像普通按摩店一样详细介绍项目、套餐或者按摩时长,而是很快谈好了100元的价格,随后,黄某便将赵某带进店内一个相对封闭的隔间,并拉上门帘。整个过程持续了十来分钟,当赵某整理好衣服,准备离开房间时,守候在外的执法人员立即上前,将两人控制,并依法开展调查。现场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从黄某身上查获了刚刚收取的100元现金,同时对现场情况进行了固定取证,随后,两人被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在最初的询问过程中,黄某和赵某均配合调查,并分别制作了询问笔录。根据警方记录,两人当时均对相关情况进行了陈述,在核对笔录内容后签字、按下手印予以确认。结合双方陈述、现场查获的现金以及执法人员现场调查情况,公安机关最终认定双方存在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黄某作出行政拘留三日、追缴100元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赵某也依法接受了相应处理。事情发展到这里,看起来已经告一段落,然而,仅仅三天后,案件又出现了新的变化,黄某拘留结束后,立即改变了此前的说法,她认为,自己提供的是正常按摩服务,收取的100元也是按摩费用,并不存在违法行为。她还提出,自己当时因为紧张、害怕,加上没有吃饭,精神状态不好,没有认真阅读笔录内容,只是听信了所谓"签字就可以早点离开"的话,才在笔录上签字按手印,因此此前的供述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与此同时,赵某也改变了最初的说法,他表示,自己接受的是正规按摩,100元属于正常收费,并否认双方存在违法交易,同时,他还提出,在接受调查过程中存在疲劳询问、诱导签字等情况,因此此前的笔录真实性值得怀疑。双方一致否认违法事实后,黄某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将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诉至法院,请求撤销行政处罚决定,而赵某则作为第三人参与了案件审理。面对双方翻供,法院并没有简单采信任何一方,而是把审查重点放在整个案件的证据体系上,在行政案件中,法院判断案件事实,并不是只看某一份证据,而是要综合审查所有证据之间是否能够相互印证,是否形成完整、稳定的证据链。公安机关提交的材料显示,除了双方最初分别制作并签字确认的询问笔录外,还有现场检查记录、执法经过记录、查获违法所得情况以及相关执法人员的证言等材料,这些证据之间能够相互对应,并不存在明显矛盾。法院认为,如果当事人确实认为笔录内容与事实不符,或者是在违背本人真实意愿的情况下形成,通常应当提供相应证据进行证明,而不能仅凭事后一句"我当时没认真看""我是被诱导签字"就推翻已经依法形成的证据。尤其是在本案中,两名当事人在第一次接受调查时分别作出了基本一致的陈述,相关内容能够互相印证,与现场调查情况也能够对应,之后又共同翻供,这种变化本身并不足以否定原有证据的证明力。法院同时指出,公安机关依法开展调查、制作询问笔录,并履行了签字确认等程序,从现有证据来看,没有证据能够证明存在刑讯逼供、暴力取证或者非法取证等违法情形。因此,仅凭当事人的单方面陈述,并不足以否定公安机关已经形成的调查材料。法院最终认为,本案证据已经形成较为完整的证明体系,公安机关认定事实基本清楚,适用法律并无明显错误,执法程序也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依法驳回黄某的诉讼请求,维持公安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责令携程退还强制扣除酒店的1.22亿携程被罚51.79亿处罚完文找到了,还是值
责令携程退还强制扣除酒店的1.22亿携程被罚51.79亿处罚完文找到了,还是值得看完的
“聪明反被聪明误!”山东济南,男子与两名年满14周岁的未成年少女开房,事后各支付
“聪明反被聪明误!”山东济南,男子与两名年满14周岁的未成年少女开房,事后各支付了1800元和1000元。后这两名少女被警方抓获,从二人的转账记录中,警方查到了男子的交易记录,于是对男子作出了行拘12日、罚款1500元的处罚决定。但男子不服,认为证据存在严重瑕疵,自己只转了其中一名少女200元,而且转账是借款,并不是嫖资,也没有发生过关系。事后,男子起诉了公安机关,要求撤销处罚决定。法院这样判!据悉,警方在摸排整治涉黄违法乱象时,打掉了一个从事非法交易的小团伙。涉案人员中有两名少女的年龄格外引人注目,其中一名少女韩某迪年仅14岁,另一名少女亓某贤也才17岁,都属于未成年人。随后警方对两名少女及团伙其他成员进行审讯,期间发现两名少女均和一名成年男子黄某开过房,并且有转账记录,其中韩某迪的一笔是1800元,亓某贤的那一笔是200元。在掌握这项证据后,警方对黄某进行了传唤,并且由两名少女进行了指认,她们均指认与黄某进行过性交易,且发生了关系。后警方以黄某构成PC,拟对其作出行政拘留12日、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但黄某却坚决不认,坚称从未与韩某迪、亓某贤发生过性关系,仅凭借1800元和200元的转账记录,不足以认定存在PC行为,所以在告知书上写明对证据不认可。之后,黄某将公安机关告上了法院,要求撤销行政处罚决定。庭审中,黄某提交了一份与亓某贤的借条原件,拟证明自己借给了亓某贤4000元,双方之间是借贷关系,并非性交易关系,还称转给韩某迪的1800元是用于还债的。但公安机关代理人辩称,对于黄某的指控没有任何问题,当事人韩某迪与亓某贤亲自指认了黄某。其中,韩某迪在笔录中承认与黄某发生了两次关系,1800元是支付到同伙刘某的账户中。在二人发生关系后,黄某还约了韩某迪去看电影,并开通了3500元的亲情卡。亓某贤在笔录中承认与黄某发生过一次关系,本来约定的是800元,后来黄某觉得服务十分满意,就加了200元。800元是现金支付,200元是转账的。后来找黄某借过4000元用来处理交通事故。根据酒店的开房记录以及转账记录,黄某与韩某迪的开房时间是1月13日凌晨2点零8分,转账时间是凌晨2点14分。与亓某贤的开房时间是3月23日23点48分,转账时间是3月24日0点56分。韩某迪与亓某贤所述,均能对应得上。综上,现有证据足以证明黄某存在PC行为,请求法院驳回黄某的诉请。本案属于行政诉讼案件,作为执法部门的公安机关应当提供完整的证据链,以及所对应的法律法规。《行政诉讼法》第34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公安机关所提交的证据并非直接证据,没有关于在黄某与韩某迪、亓某贤发生关系时当场抓获的证据。很多人就会认为,没有在现场抓获就不能事后认定存在PC行为。但这种说法并不靠谱,试想哪一项违法犯罪行为,是百分百能当场抓获的?警方抓人得有批准,有初步的证据,这都需要时间来筹备。《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6个月以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也就是说,只要在6个月内发现了有PC行为的,且证据确凿,那就可以行政处罚。既然公安机关已经掌握了证据,且这些证据满足三性要求,即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那即便黄某拒不承认存在PC行为,也不会影响处罚决定的作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11条规定,公安机关查处治安案件,对没有本人陈述,但其他证据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可以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黄某主张深夜至凌晨开房,是为了恋爱或者聊天,这并不符合常理。且黄某主张嫖资是借款,但并没有提交证据证明。最终,法院判决驳回了黄某的全部诉请,案件受理费50元,由黄某承担。最后,法律上不存在侥幸,任何试图钻法律空子、靠谎言规避处罚的行为,最终都会被证据给一一戳穿。黄某自以为搞这些虚头巴脑的能逃过公安机关的法眼,那是他想得太天真了。公安机关查案件,对于证据的把控已经相当成熟,在证据不完整的情况下,不会轻易抓人、处罚。反倒是黄某如果从始至终不承认错误,反而会被加重处罚。大家对此案怎么看?欢迎留言交流看法。(案件来源:裁判文书网、案件仅做普法和警示用途)
#双胞胎遭妹妹男友伤害1死1伤#【双胞胎姐妹遭妹妹男友伤害致1死1伤案,即将宣判
#双胞胎遭妹妹男友伤害1死1伤#【双胞胎姐妹遭妹妹男友伤害致1死1伤案,即将宣判;受害人爸爸:大女儿还要做手术,欠了几十万,希望从重判决】7月14日,潮新闻记者从被害人家属处获悉,广西双胞胎姐妹遭妹妹男友伤害致一死一伤案将于7月17日开庭宣判。双胞胎姐妹的父亲何先生表示,希望从严从重判决。2024年10月14日清晨,广西南宁一处高层住宅内,21岁的何婷婷(化名)被砍至重伤,其双胞胎妹妹何敏敏(化名)被强行带走,数小时后从另一处小区的34层楼顶坠亡。嫌疑人是妹妹仅认识三个月的男友林某康。据何先生介绍,2024年7月上旬,21岁的何敏敏在网上与林某康相识,随后发展成男女朋友关系。何先生向记者提供的大量聊天记录显示,女儿与林某康相处短短几个月,曾多次遭对方殴打,并被以裸照、手机定位等方式威胁。何敏敏曾试图拉黑林某康,对方随即改用其他社交软件继续骚扰,并多次威胁称要“租个LED大屏在你小区门口播放视频”“我肯定会死在你家里”等。2024年9月22日,何敏敏再次提出分手,林某康当晚闯入何敏敏、何婷婷的住处,持刀将何敏敏带离。姐姐何婷婷报警后,南宁市公安局江南分局沙井派出所出警,次日凌晨将林某康抓获。9月24日,江南公安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认定林某康构成非法侵入住宅和威胁他人人身安全,情节较重,对其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五百元。15天的行政拘留,并没有让林某康悔改。2024年10月9日,林某康获释当天给何敏敏发信息:“搞不死我就搞死她。”何先生说:“林某康觉得是我大女儿报警才把他抓进去,对大女儿产生了报复心理。”林某康被释放后的第5天,何敏敏再次遭到其长时间殴打。当天深夜,何敏敏向沙井派出所报警。派出所以案发地在西乡塘区,建议当事人前往属地派出所,即南宁市公安局西乡塘分局上尧派出所处理。次日5时46分,何敏敏与林某康在上尧派出所民警组织下达成和解。然而,调解后不到两个小时,林某康再次持刀闯入何敏敏、何婷婷的住处,将何婷婷砍成重伤的同时,又一次持刀挟持何敏敏并带离。此后不久,何敏敏从另一小区34楼坠亡。何先生表示,女儿一死一重伤,给原本幸福的家庭造成了无法弥补的创伤,他和妻子为了女儿的事情奔波,一直没法工作,“我大女儿明天(15日)要做第三次手术。她左手的大拇指和食指伸不直,以前食指几乎动不了,经过两次手术后才能动一点点,医生说一双手10个手指手术后恢复到80%已经很好了。现在外面都欠了几十万,信用卡也还不上。”2025年9月22日,该案在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次年5月6日再次开庭。何先生说,第一次庭审后,林某康曾给何婷婷写了一份道歉信,信中承认其隐瞒姓名、前科案底,并称自己是个“彻头彻尾的烂人”。与此同时,何先生2025年先后将南宁市公安局西乡塘分局和南宁市公安局江南分局告上法庭,案由是上述两家单位在处警过程中存在失职行为。法院在一审、二审中均认定,南宁市公安局西乡塘分局对何敏敏被故意伤害案的接处警行为违法。针对南宁市公安局江南分局的诉讼,2025年12月10日,一审法院认定:2024年9月22日,江南公安分局仅对林某康非法侵入住宅和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未调查其是否存在其他违法情形(如故意毁坏财物未作认定),属于“未对报警事项全面调查处理”,行为违法;2024年10月13日,沙井派出所虽自认接到报警,但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对报案情况进行了及时受理和登记,属于“未对报警行为进行处理,未履行法定职责”。该案二审于2026年6月17日开庭,未当庭宣判。#双胞胎遭袭1死1伤爸爸发声#(潮新闻记者季建荣于瓅)网页链接
北京,一个保安上班时感觉寂寞难忍,就请假去了趟足浴房,找女技师泄火后这才舒服的离
北京,一个保安上班时感觉寂寞难忍,就请假去了趟足浴房,找女技师泄火后这才舒服的离开。没想到事后回去上班,发现自己的事假没有获得批准,而且男子做的特殊服务被公开,因为被相关部门给拘了,公司得知后,认为男子违反公司制度,直接就把他给辞退了。保安提出劳动仲裁,一个是赔偿自己违约金,一个赔偿自己加班费,合计是7.48万元。最后,是怎么判定的呢?当事保安张某在北京某城区的一家物业公司任职近四年,日常负责写字楼的安保值守,实行十二小时两班倒的工作制。事发当天正值白班,刚到岗没两个小时,张某就觉得坐得无聊,随口跟当班的保安副队长说了一句“家里有点事出去一趟”。没等对方答复,也没找同事顶岗交接工作,张某就径直离开了岗位。他打车直奔提前物色好的一家足浴店,付费选择了包含性服务的违规项目。就在交易结束准备离开时,公安机关的治安检查正好查到这家门店,张某当场被查获。经过调查取证,公安机关依法对张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决定,处罚文书按规定通知了其家属和所在单位。拘留期满回到公司,张某才知道自己离岗的申请根本没走完审批流程。因此,张某离岗的当天以及拘留的几天,全部被公司记为旷工。更让张某措手不及的是,嫖娼被拘的消息很快在园区和公司内部传开。物业公司认为,张某身为安保人员,当班期间擅离职守,还从事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不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也损害了公司的服务形象。很快,公司就向张某送达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将其无偿辞退。张某对此完全不能接受,他觉得自己已经跟队长打过招呼,不能算无故旷工;嫖娼只是个人私事,属于行政处罚,又不是刑事犯罪,公司不能以此为由开除自己。除此之外,他还提出,自己入职几年来长期加班,公司从未足额支付过加班费。带着这些主张,张某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了劳动仲裁。他的诉求分为两部分:一是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共计5.1万元;二是要求公司支付任职期间延时、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的加班费差额,共计2.38万元。两项加起来,正好是7.48万元。仲裁委审理后认为,物业公司未能举证证明规章制度已向张某公示告知,仅以嫖娼被行政拘留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依据不足,初步认定公司解除行为违法,同时支持了部分加班费诉求。收到裁决后,物业公司不服,随即向法院提起了诉讼。一审法院受理案件后,对两个核心争议点逐一进行了认定。关于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法院给出了明确的裁判意见。法院认为,认定用人单位解除行为是否合法,不能只看规章制度有没有逐条写明,还要结合劳动纪律的基本原则和岗位的特殊性来判断。首先,张某在工作时间未履行正规请假手续、未安排工作交接就擅自离岗,本身就违反了最基本的考勤纪律,符合旷工的认定标准。其次,张某外出期间实施嫖娼行为,已被公安机关作出行政处罚,该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也明显违背公序良俗和劳动者的基本职业道德。至于张某提出的“只有刑事犯罪才能开除”的说法,法院也作出了解释:《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确实规定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可以解除合同,但这只是解除情形的其中一种。除此之外,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用人单位同样有权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劳动法明确赋予用人单位的用工管理权。因此,法院认定物业公司解除与张某的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无需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对张某的该项诉求予以驳回。关于双方争议的加班费问题,法院要求双方提交了完整的考勤记录、工资表和银行流水。经核算,张某任职期间确实存在部分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加班未足额支付报酬的情况,但物业公司每月发放的工资中已包含固定加班补助,折算后仍有4200余元的差额。最终法院判决物业公司向张某支付加班费差额4200元。一审判决作出后,张某不服,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了上诉。二审法院经过审理,认为一审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最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一场因为一时冲动引发的闹剧,最终换来行政拘留、丢掉工作的结局,折腾大半年只拿回几千元的加班费,怎么算都是一笔亏本的账。职场从来都不是法外之地,守住法律底线和职业底线,才是对自己的工作和职业生涯最基本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