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扑10月18日讯韩国媒体报道,36岁的前韩国国脚后卫金英权对在大阪钢巴效力时期被征收综合所得税一事提起的诉讼,最终败诉。
最高法院第3部18日宣布,在金英权针对蔚山税务署署长提起的综合所得税征收处分撤销诉讼的上诉审中,维持了原审判决原告败诉的判决。因此,金英权将承担2023年6月征收的包含滞纳金在内的总计8亿3083万韩元的税款。
本次诉讼的争议焦点是,能否将在不同国家产生的外国已纳税额抵免额,不按国家区分进行合并并结转抵免。金英权在过往效力于中国广州恒大时期(2012~2018年)缴纳的税款中,有6亿502万韩元未获抵免。他在之后效力于大阪钢巴的2019~2021年国内综合所得税申报过程中,擅自将其结转、合并并申请了抵免。
《所得税法》第57条规定,为防止双重征税,外国已缴税款可在一定限额内进行抵免。但同法施行令第117条第7项规定,若在海外有两个以上营业场所,必须按国家区分计算抵免限额,并对此作了严格规定。
税务机关和法院判定金英权方面的这种方式明显违反了施行令。中国是一个税率高达约43.9%的高税率国家,而日本税率约为20.4%,相对较低。审判庭指出,金英权试图将高税率国家中国产生的结转抵免额,混入低税率国家日本活动时期的国内所得税计算中,这直接违背了旨在防止利用低税率国家进行避税的税法修订宗旨。
此外,金英权方面还主张2019~2021年与家人居住在日本,因此不是韩国国内居民。但审判庭同样没有接受这一论点。法院综合考虑了其在首尔拥有公寓并与家人共同居住、将日本获得的大部分收入汇回国内,以及在韩国从事租赁业务和足球教育相关收入等情况,最终认定其为国内居民。
此次最高法院的判决,对赚取跨国收入的体育明星等高收入居民利用国家间税率差异、滥用外国已纳税额抵免制度的行为踩下了严厉的刹车。该判决在税务实务上留下了重要的判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