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教育行业久了,经常听老师吐槽一个问题:绩效工资本该财政出钱,财政有钱就发,没钱就不发,不能从教师个人工资里面抠出来,再由校长、行政拿来二次考核再分配。
绩效工资总量是财政单独核定、统一拨付到学校的,分基础性 70%、奖励性 30% 两部分。奖励性绩效,是财政给学校的一整笔专项额度,不是先从每个教师工资扣下一块,再拿来当奖金重新分,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是教师依法该得的待遇,不能拿来当 “考核筹码”。
现实里部分学校做法:把教师个人名下那 30% 奖励性绩效全部收归学校统一池子,不管干多干少,全部上交,校长和行政班子再根据考核重新发放。
干得差的被扣,扣下来的钱,拿来分给其他人,包括部分行政管理人员,相当于拿普通老师的钱,奖励另一部分人。
这就是老师们最反感的地方:钱本来算在自己待遇里面,先全部上交,再看领导考核心情往下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