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6家幼儿园招标,金额2022.3万,其中一所幼儿园,预算269.64万,参与竞标的有12家服务商,大多数是省,市示范园的供应商。然而中标的却是一家注册资金只有10万的公司,被强制执行93万,并且有4条欠税信息,需要缴纳3万多元的税费,这项招标项目显然存在明显瑕疵。
这6家幼儿园分别分为6个标,张女士参加的是第5包项目,预算金额是269.64万。
这6所幼儿园的场地,只要中标,中标者就可以带着自己的教学设施,教职工团队,运营幼儿园,需要每一年签一次合同,三年满了就要重新招标。
张女士三年前就中标这个项目,所以他们一直运营幼儿园,再次进行招标,张女士依然参与了这一次招标,希望再次中标。
这一次的公布的招标公告是在7月7日发布的,当时显示6家幼儿园,都公开招标,金额是2022.3万。
公告显示,对竞标者有很高的要求,要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还要有健全的财会制度,要依法纳税,对社会保障资金也要有良好的记录,不能失信,不能偷税漏税,不能违法违规。
对于招标公告的要求,张女士并不担心,他们需要的资质材料,需要的办学荣誉,需要的教职工配置,她都全部具备这样的条件。
她非常清楚这一次竞标的内容,她也做好了全部的准备,她以为三年前她都能中标这一次,只要准备充分,她中标的几率还是非常大的。
可她没想到竞标的有12家公司,其中这些公司有一些公司还是非常有实力的,有些公司是省,市示范园的供应商,可以说他们的实力非常厉害。
忐忑不安的张女士只能等待中标结果,果然这一次她落选了,只是中标的公司却让她感到非常的惊讶。
这家公司注册资金居然只有10万元,在参加竞标的过程中,由于该公司欠债,被法院强制执行,金额达到93万余元,他们拖欠别人的货款,离谱的是,他们还欠税,欠了3万多元。
一家注册资金有限,资金运转有限,欠别人货款的公司,没有商业信誉,没有健全的财会制度,没有依法纳税,更是严重失信。
就是这么一家企业,居然中标了,她觉得很不可思议,她不明白这家公司为何会中标,她认为这项投标项目是存在瑕疵的,于是就对此事进行了投诉。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更是让她感到气愤,中标的事情还没有得到准确的回复,中标的这家公司居然就来到幼儿园,要求张女士公司的人退场。
张女士非常不理解,这家中标的公司没有优势,对他被强制执行,被催缴税费的事情,没有一个说明,反而就让他中标了,这不合理,张女士想要一个合理的说法。
对于这样的招标项目,对中标者是有要求的,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
《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中标的这一家公司注册资金只有10万,都没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且他还欠款,也没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就这两个条件,他都不符合中标的条件。
《招标投标法》第26条规定: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既然这家公司不符合中标的条件,也没有这个能力,那么这个中标项目就是存在瑕疵的。
对于这样的质疑,张女士可以提起投诉。
那么你对此事有何看法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