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LV起诉国家知识产权局再遭败诉”消息不实,法院尚未作出一审裁判】#LV起诉国家知识产权局再遭败诉消息不实# 7月14日,人民法院公告网显示,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于2026年7月16日9时30分在第15法庭公开审理一起涉及路易威登的商标行政纠纷案。 该案案号为(2026)京73行初4727号,原告为路易威登马利蒂,被告为国家知识产权局,黄民耀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据报道,自然人黄民耀申请注册商标后,LV针对该商标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起异议/无效宣告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裁定,未支持LV的主张。LV不服这份行政裁定,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7月16日,LV第六次起诉国家知识产权局案件开庭,当庭未宣判。据悉,该案属行政诉讼,并非LV起诉商家的民事侵权案件。#LV将彻底退出贵州市场##LV全国多地门店关闭#
今天有媒体报道,8月20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驳回路易威登马利蒂(LV)的全部诉讼请求。法院认定,LV主张的四瓣花卉图案,原型是我国千年传统纹样宝相花、柿蒂纹,属于全民共享的公共文化资源,任何品牌都无权独占垄断。然而,仅仅数小时后,事件又迎来反转。有媒体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核实获悉,网传“LV起诉国家知识产权局再遭败诉”的消息不实,该商标行政纠纷案件目前仍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尚未作出一审裁判。
据LV内部知情人士也透露,所谓“LV起诉国家知识产权局遭法院驳回”等新闻实为不实信息。“目前该案仍处于法定程序当中,尚未形成最终结论,我们不对正在进行的法律案件进行评论。建议大家以法定程序进展及权威发布信息为准,审慎甄别网络相关传言。”该人士表示,“LV诉国家知识产权局”一案系围绕具体商标行政决定依法开展的正常法律程序。LV尊重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履行职责,重视其在商标审查与管理方面的专业意见,并始终与相关部门保持良好、建设性的沟通。通过既有程序处理相关事宜,也是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依法、有序运行的体现。“我们的初衷是维护品牌特定标识的独特性,以及消费者对品牌、品质、服务和完整体验的信任。”(潮新闻 记者 马焱 王景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