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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一记者曾质问我国学者高志凯:“难道中国不愿意尊重国际法吗?海牙国际裁决否定了

英国一记者曾质问我国学者高志凯:“难道中国不愿意尊重国际法吗?海牙国际裁决否定了中国对南海航道的主权”,高志凯实在太霸气了!

英国记者把问题抛给高志凯时,用的是西方媒体在南海议题上非常熟悉的一套话术:既然2016年已经有了所谓“海牙裁决”,中国为什么不照着执行,难道是不尊重国际法?
 
高志凯回应得很硬。因为把南海问题压缩成这样一道选择题,本身就省略了太多前提。国际法究竟怎么规定,菲律宾当年提交的内容属于什么性质,仲裁机构究竟有没有权处理相关争议,这些问题都不能被一句“海牙已经裁决”带过去。
 
有一个日期尤其重要,2006年8月25日。当天,中国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298条向联合国提交声明,明确对海洋划界、历史性海湾或所有权、军事活动等类别争端排除适用部分强制争端解决程序。
 
联合国条约资料至今保存着这份声明,也就是说,中国的立场不是2016年裁决公布以后才临时提出,而是在菲律宾2013年启动仲裁之前多年就已经正式作出。
 
第298条允许缔约国作出有关选择,这也是《公约》制度的一部分。把时间顺序摆出来,事情就清楚多了。菲律宾于2013年单方面提起仲裁,中方认为案件实质上涉及南海部分岛礁主权以及由此产生的海洋划界问题,因此从一开始就拒绝接受、拒绝参与。
 
 
2016年7月12日,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附件七成立的仲裁庭作出裁决。很多报道后来干脆把它写成“海牙国际法院判中国输了”,其实并不准确。
 
常设仲裁法院官方网站写得很明白,它在案件中的身份是Registry,也就是承担登记和行政支持工作的机构,并不是一个联合国国际法院对中国领土主权作出了判决。
 
更关键的是,2016年的仲裁裁决本身也没有完成南海岛礁领土主权归属的裁判,更没有给中菲划出一条海上国界线。仲裁庭处理的主要是所谓历史性权利、部分海洋地物法律地位以及相关海上活动等问题。
 
正因为岛礁主权、海洋权利和海洋划界彼此牵连,中方始终认为,把这些问题拆开再启动强制仲裁,无法绕过管辖权上的根本争议。所以,高志凯面对记者追问时,真正抓住的不是一句口号,而是规则本身。
 
 
尊重国际法,当然要尊重《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关于海洋权利的规定,同样也应该尊重公约第298条给予缔约国的程序权利。不能谈到对自己有利的部分就强调“规则”,遇到争端解决机制中的限制和例外又当它不存在。
 
国际法是一整套制度,不是哪一方可以随手抽出一页,要求别人只按照这一页办事。到了2026年,南海仲裁案已经过去整整十年,争论却没有结束。
 
2026年7月12日,针对英国、美国、菲律宾、日本等国再次就仲裁结果发表联合声明,中国外交部专门发表声明,重申中国对南海诸岛的主权和在南海的相关权益,继续明确表示南海仲裁案及其裁决非法、无效,中方不接受、不承认。
 
外交部边界与海洋事务司公开信息也把这份声明列为2026年7月的重要政策文件。而真正值得留意的,是南海现实运行的方向并没有被一份十年前的仲裁文件锁死。
 
 
2026年5月21日,中国与东盟国家在马来西亚吉隆坡举行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第26次高官会,各方继续讨论“南海行为准则”。
 
7月22日,中国与东盟在马尼拉举行外长会,中方再次表示愿同东盟国家排除干扰因素,加快推进“南海行为准则”磋商。到了7月23日,外交部公开介绍会议情况时表示,东盟方面也期待年内早日达成准则。
 
十年过去再回头看,高志凯那场交锋之所以容易让人记住,不只是因为回答强硬,而是因为他没有跟着对方设定的题目走。“中国尊不尊重国际法”听上去很尖锐,但真正的问题应该是:国际法究竟包含哪些规则,谁有管辖权,哪些争议能够强制仲裁,哪些问题必须由直接有关国家谈判处理。
 
把这些问题弄明白以后,所谓“一纸裁决就把南海问题全部定死”的说法,自然没有那么简单。南海的主权和权益不是从2016年开始的,中国维护自身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的立场也没有因为外部舆论压力而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