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扒皮都自愧不如!”8月10日报道广东广州,一员工被公司以考核不达标为由,要求自费到深圳脱岗培训5天。结果员工到了,发现培训内容竟是每天看3-4小时网课+手抄60页制度5遍以及写1000字总结,无销售技能实操演练,只剩机械重复的文书工作。最为关键的是不包住宿费,他每日奔波往返广深两市,耗费大量时间、精力与薪资。第一次熬完,公司竟要求再来第二期!员工气得鼻子都歪了,拒绝但正常回原岗打卡上班,公司直接以旷工为由将他辞退。男子不服,提起公诉,可仲裁认定公司违法,双方均不服起诉。法院这样判了!
在职场日常管理中,企业组织员工培训是提升团队能力的常规管理方式。
合规有效的岗位培训,能够切实帮助员工补齐短板,适配岗位工作需求。
但部分企业扭曲培训本质,将其变为针对个别员工的差异化惩戒手段。
这类形式化培训毫无赋能价值,只会制造职场矛盾,损害员工合法权益。
杨某在广州从事销售工作多年,长期固定在越秀区的办公地点履职。
从2021年入职至事发,他始终遵守企业考勤及工作管理制度。
日常业务推进稳定,无重大工作纰漏,是团队内表现平稳的在岗员工。
事发当年,杨某的劳动合同处于正常履约状态,劳动关系合法且稳定。
过往公司所有岗位提升学习,均统一在广州本地办公区域开展落实。
员工无需跨城奔波,就能完成各项培训学习与考核整改工作。
2025年8月,公司突然出台全新培训方案,打破了以往的管理模式。
针对季度考核小幅波动的员工,企业增设了深圳总部的脱岗培训要求。
本次异地培训不配套任何补贴,交通、住宿、餐饮费用全部由员工自理。
为配合公司的临时管理安排,杨某主动配合,按时前往深圳参与首期培训。
参训期间他发现,整场培训没有任何贴合销售岗位的实操教学内容。
全部任务仅为观看老旧录播网课、批量抄写制度文件、撰写固定总结。
重复枯燥的机械任务,无法提升业务能力,纯粹是消耗个人时间精力。
为完成参训考核,杨某连续五天往返广深两座城市,通勤压力极大。
长途奔波叠加高强度抄写任务,让他身心疲惫,生活节奏完全被打乱。
首期培训顺利完成后,公司并未认可员工的配合与付出。
企业随意判定杨某培训成绩不合格,要求他参与第二期同款培训。
两期培训内容、流程、要求完全一致,不存在任何新增学习内容。
这一安排让杨某亲身经历了职场明显的不平等对待与针对性管控。
同期多名考核状态相似的员工,均在广州本地完成整改,无需异地参训。
唯独杨某被单独要求自费跨城重复参训,差异化对待的性质十分明显。
无意义的重复任务、专属的严苛要求,让职场不公的问题彻底凸显。
认清企业不合理的管理方式后,杨某选择合规方式应对职场问题。
他没有消极怠工,也没有无故缺勤,坚持返回广州岗位正常打卡上班。
在岗期间,他正常跟进客户业务、处理日常工作,履职记录完整合规。
所有考勤数据、工作台账均可查证,不存在任何旷工违纪行为。
即便员工全程合规履职,公司依旧执意推行不合理的管控方案。
企业单方面捏造拒不服从管理的理由,向杨某出具正式辞退通知书。
稳定的劳动关系被无故终止,杨某再度遭遇了不公的职场处置结果。
为维护自身合法劳动权益,杨某依法向劳动部门提起仲裁维权申请。
仲裁机构全面复盘事件经过,核实了企业差异化管理、违规惩戒的事实。
最终裁定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需支付相应的经济赔偿金。
劳资双方均对仲裁结果存在异议,先后向辖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院审理全程聚焦培训的合理性、企业管理的合规性开展细致核查。
法院明确,员工拒绝无效重复任务、正常在岗履职,不属于违纪行为。
企业借培训之名变相施压、随意辞退员工,属于典型的违法用工行为。
一审法院判决企业违法解约成立,需足额赔付员工赔偿金及交通损耗。
企业不服一审结果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维持原判,判决正式生效。
这场纠纷的落幕,有力纠正了企业不规范的用工与培训管理乱象。
也为广大职场人提供参考,面对职场不公可通过法律途径理性维权。
历经此次风波,杨某彻底摆脱了原公司带来的职场纠纷与负面困扰。
目前他已入职全新的工作单位,依旧从事熟悉的销售相关岗位工作。
全新的工作环境氛围正规、管理合规,他的工作状态稳定且心态平和。
信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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