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哪儿说理去?好心拉架搭了7万元,还被降职降薪!内蒙古赤峰,一男子发现有人打架,就上前拉架,但打架的人当时非常上头,不管三七二十一见人就打,连男子的老婆都被他们攻击了,男子觉得他不识好赖,也动手打了对方,结果造成对方轻伤二级,事后,立刻赔偿了7万元,并且取得了对方的谅解,最后根据当时情况,警方决定不立案,检方决定不起诉。在男子单位却非要给他做出降职降薪处理,男子四处维权均失败,他表示自己劝架属于正当防卫和见义勇为,下一步他还将继续申诉。
陈某某是一名教师,也是一个非常热心的人。
2024年1月24日晚上,在一处娱乐场,所非上班时间,也不在校园内,他发现有人发生争吵打斗,没多想,就上前劝架。
但是双方情绪都非常激动,陈某某拉了一会儿架,不仅没有解决矛盾,反而将矛盾升级,人家嫌他多管闲事儿,其中一方不仅攻击矛盾另一方,还将陈某某的妻子也打了,陈某某也很气愤,动手把对方打了,造成对方轻伤二级。
案发之后,陈某某立刻赔付对方7万元,并取得了对方的书面谅解。
由于陈某某主动坦白和认罪认罚,并取得对方的谅解,所以警方开具了无犯罪记录证明,检方也决定不起诉。
2025年1月7日,教育局却对他做出了降级处理,他的教师职称岗位从专业技术七级降为八级,薪资也同步下调,本次处分也将影响他以后的晋升。
陈某某对处分十分不理解,他提出申诉,但教育部门复核后决定维持处分决定。
陈某某觉得自己是在拉架的过程中误伤到了别人,也积极给对方了赔偿,还取得了对方的原谅,警方和检方的决定也间接认可了他没有违法犯罪,自己的初心是为了别人好,打人防御也属于正当防卫,他觉得自己是见义勇为,怎么不仅没被奖励,还反向被处罚了呢?
陈某某非常气愤,自己做了好事,搭了7万元,被降职降薪,还搭上了自己的前程,越想越憋屈,他决定继续申诉。
之后,陈某某又向各级人社部门申诉,请求撤销处分,但均失败。
陈某某决定起诉教育局和人社局,但均不予立案。下一步,他表示自己还要继续向检方申诉。
本案最让陈某某最不服气的地方就是警方和检方都对他作出不予处罚的决定,但单位却要给他处分。他就想问个凭什么?
首先,不起诉不等于完全没有违法行为,只是不追究刑事责任而已。其次,刑事不起诉和事业单位纪律处分是两套相互独立的系统,司法不判刑不等于事业单位不能给予处分,两套系统评判标准不一样,可以各自同时存在。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第23条第三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犯罪情节较轻,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给予降级岗位等级处分,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开除处分。
教育部门给陈某某的处分是依据本条,有理有据,对他的处罚并不是空穴来风。拉架本是好事,但造成了人员伤害,就存在过错,没追究刑事责任不代表没有过错。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其实,陈某某的行为已经被警方以故意伤害罪刑事立案侦查了,只是由于他认罪态度好,事后积极赔偿,也取得了对方的原谅,且初心是好的,才最终给他开具了无犯罪记录证明而已。
有时候法律条例就是冷冰冰的,它能维护基本的公正,但有时却让人心寒凉,但这也是不得已为之,如果什么都能网开一面就会乱了套。
但站在具体个人的角度来说,有时候确实是很冤枉的,如果让好人寒了心,以后谁还敢做好事?那么很多人必将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社会将会变得越来越冷淡!
大家对此案有何感想?评论区一起聊聊!
信源:红星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