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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人性!上海,一男子突然离世,留下房产一套。由于男子未婚未育未留下遗嘱,男

“这就是人性!上海,一男子突然离世,留下房产一套。由于男子未婚未育未留下遗嘱,男子的三弟便准备继承房产。谁知,侄女却跳出来,要求分走50%的房产。叔侄二人各执一词互不相让,最后闹上了法院,法院这么判了!

一套上海房子,让原本有血缘关系的叔侄二人,最后坐到了法庭两边。

叔叔认为,哥哥没有结婚,没有孩子,父母也早已不在,自己作为亲弟弟,就应该继承这套房子。可侄女却认为自己的父亲虽然已经去世,但如果父亲还在,原本就有继承叔叔遗产的资格,所以这份权利应该由自己代替。

双方谁也不愿让步,最终只能把问题交给法院。

事情还要从这套房子的主人说起。

孙家原本有三兄弟,老大早些年去世,留下一个女儿小敏。老二一直没有结婚,也没有子女。老三孙某则一直生活着。

2020年7月,老二突然离世。让家人没有想到的是,他走得比较突然,没有留下遗嘱,也没有交代房产以后怎么处理。而他名下,刚好有一套上海房产。

按照当时的法律规定,老二没有配偶、子女,父母也已经去世,那么作为亲弟弟的孙某,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所以孙某认为,这套房子理应由自己继承。

可就在处理房产问题时,侄女小敏提出了不同意见。她认为,自己的父亲虽然比叔叔先去世,但按照现在的《民法典》规定,兄弟姐妹的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

一边是亲弟弟,一边是亲侄女。双方都有自己的理由。但法院审理后,重点看的却不是谁和死者关系更亲,而是一个关键时间:老二去世的时间。

法院认为,老二去世是在2020年7月,而《民法典》正式实施是在2021年1月1日。也就是说,老二去世的时候,适用的还是当时的《继承法》。

按照旧规定,兄弟姐妹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而本案中,老三孙某仍然健在,并不是没有继承人的情况,所以不能直接套用《民法典》中关于侄子女代位继承的新规定。

最终,法院判决,这套上海房产归孙某所有。判决之后,双方都没有继续上诉,案件也正式生效。

这件事曝光后,引发了不少讨论。

有人觉得,侄女提出继承要求并不是完全没有道理。毕竟从家庭关系来看,她也是死者的亲人。如果按照现在的新规定,她确实可能拥有继承机会。

但也有人认为,法律不是简单看亲情远近,而是要看规则如何适用。如果一个人去世的时间不同,可能最后的继承结果也会完全不同。

其实,这类房产纠纷并不少见。很多家庭在老人还健在的时候,觉得一家人没必要谈遗嘱,觉得以后都是亲人,不会因为财产产生矛盾。

但现实往往比想象复杂。一套房子,考验的不只是法律,也考验亲情。提前安排好身后事,并不是不信任家人,而是减少未来可能出现的争执。毕竟,人离开以后,留下的不只是财产,有时候还有一场关于利益和亲情的考验。

那么,你认为这套房子是应该叔侄一人一半呢还是由叔叔全部继承呢?

信息来源:
河南日报丨男子突然去世,留下上海一套房,亲弟弟要继承遗产时,去世多年大哥的女儿搬出民法典要分一半……法院判了

文丨咕噜
编辑丨南风意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