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聘了一个外教,长得像马特·达蒙,深受女学生欢迎。没人知道他叫丹尼尔·希尔斯,在美国背着杀妻和性侵幼女的通缉令,用假名威廉姆斯藏进了中国高校。藏了十多年,举报过他的学生不止一个,他还是在那里待着——直到7月23日被移交美国执法人员。
希尔斯的履历拿出来看,每一条都是红线。1972年生,曾做过11年警察,在与一名单亲母亲交往期间,多次性侵对方10岁的女儿,被捕后缴保待审,随即枪杀妻子,驾车出逃,一路跑到中国,换了个名字就此消失。这种人在美国已经是通缉在逃,到了中国却顺利拿到了大学讲台。
问题不在于他藏得有多深,而在于他根本不需要藏得很深。假名、外籍身份、英语能力,三样东西凑齐,入职审查就过了。至于美国那边挂着的通缉记录,没人去查,或者查了没有渠道核实。他在校期间多次被举报骚扰女学生,举报没有让他离开讲台,只是让他继续待在那里,换了几批学生再来。
这不是一个人的问题,是一套流程的问题。外籍教师入职,背景核查究竟核查了什么?国际刑警组织的红色通缉令,高校人事部门有没有比对的义务和渠道?学生举报骚扰之后,处理结果是什么,有没有人跟进?这几个问题,希尔斯藏身华东师范大学的十多年里,每一个都没有得到应有的答案。
7月23日他被移交美国执法人员,这个案子算是画上了句号。但那十多年里坐在他课堂里的女学生,那些举报过他却没有得到任何回应的人,这笔账没有地方去算。
雇用外籍人士的机构,背调不是走形式的程序,是挡在学生和员工前面的第一道门。这道门开着缝,进来的就不只是英语老师。
你觉得高校外教的背景审查,现在的标准够不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