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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地一男子去按摩,见女技师长得漂亮,穿着暴露,便摸了一下对方胸部!女技师又羞又怒

某地一男子去按摩,见女技师长得漂亮,穿着暴露,便摸了一下对方胸部!女技师又羞又怒,拿起高跟鞋砸向男子,恰好砸中其右眼,竟将男子砸瞎!事后,男子要求将女技师判刑并索赔43万,可法院判决却令人意外。

这事发生在安徽望江县一家正规足浴按摩店,男子姓汪,那天晚上跟朋友喝了不少酒,散场后几个人一合计,就想去按个脚放松放松。进店的时候正好赶上高峰,大厅坐满了人,得排队等着。汪某酒劲儿上头,走路都晃,嘴里还不干不净地蹦出几句调侃技师的话,前台工作人员看了直皱眉头。

等位的时候,汪某靠在沙发上东张西望,目光最后落在一个年轻女技师身上,阿某,长得清秀,做事也利索。汪某盯着人家看了好一会儿,酒精把脑子冲得稀里糊涂,心里慢慢就起了邪念。阿某其实早就注意到他了,见他满身酒气、眼神轻浮,心里就多了个心眼,下意识提高了警惕。

轮到汪某接受服务时,门店正好安排阿某为其服务,两人一起进了店内的独立封闭按摩包间。密闭的包间里只有两个人,阿某弯腰递拖鞋、转身准备服务的时候,汪某突然伸手摸了她的胸部。

阿某当场吓懵了,反应过来又羞又怒,赶紧往后躲,伸手护住自己胸口,厉声呵斥让他放尊重点。可汪某非但没收手,反而嬉皮笑脸,觉得人家是假正经、装矜持,又朝前逼近,还想伸手去抓阿某的手腕。

事发包间是个独立封闭的空间,当时只有他们两个,阿某被逼到墙角,距离门口还有两步远,没有逃跑的空间。慌乱之中她摸到手边自己脱下来的高跟鞋,细高跟,鞋跟跟钉子似的抓起来就朝汪某抡了过去。

她没想着要伤人,只想让他离自己远点,可偏偏就那么寸,高跟鞋不偏不倚砸中了汪某的右眼。汪某当场惨叫一声,捂着眼睛倒在地上,鲜血从指缝里流了出来。店里人赶紧报警、打急救电话,把人送去了医院,医生拼了命抢救也没保住,右眼球破裂太严重,视神经断了,最后彻底失明。

后来司法鉴定下来,损伤程度构成重伤二级,伤残等级七级,右眼瞎了,驾照吊销,工作也丢了。
可汪某清醒过来之后,压根没反思自己那只手干了什么,反倒一肚子火,觉得自己就是摸了一下,女技师下手也太狠了。他一纸诉状把阿某告上法庭,要求追究她故意伤害的刑事责任,还要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七七八八加起来43万。

案子上了法庭,法院把监控调出来一帧一帧看,又把在场的技师和顾客叫来问话,画面和证言都摆在那儿,汪某先动手骚扰,被制止之后不但没停,反而继续逼近、试图拉扯,法官审查的核心问题是:阿某的反击到底算不算正当防卫。

汪某在庭上辩称,自己只是一时冲动的轻微不当行为,阿某完全可以通过呼救解决,反击超出了合理限度。阿某如实陈述了自己当时身处密闭空间、被持续骚扰的困境,反击只是出于自保本能,门店多名工作人员出庭作证,证实阿某事發后情绪崩溃,全程主动求助,没有任何报复行为。

法院认定,当时汪某酒后行为失控,阿某面对突发侵犯,身边没有其他更温和的方式可以立刻脱身,高跟鞋是随手能抄到的东西,挥砸动作发生在侵害还在持续的时候,不是事后报复。虽然结果很严重,一只眼睛没了,但不能单凭伤情重就倒推说防卫过当。

最终法院下了判决:阿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承担刑事责任,也不用赔一分钱。汪某43万的索赔请求全部驳回,汪某自己也没跑掉,强制猥亵的罪名成立,行政拘留。

汪某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后认定一审判决事实清楚、法律适用准确,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这事传开之后网上吵得挺凶,有人说防卫过当,高跟鞋往眼睛上招呼,明摆着奔着伤残去的;也有人反呛,说你要不先动手动脚,人能拿鞋砸你。两拨人说的其实不是一回事,一个看起因,谁先挑的事;一个看结果,伤得重不重。

法律在这事上态度很明白:谁挑的事,谁就得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汪某要不伸那只手,那双高跟鞋现在还好好地穿在阿某脚上,听说汪某老婆后来跑了好几趟店里,想跟阿某私下和解,哪怕是几句软话心里也好受点。

阿某从头到尾就一句话:我可以道歉,但得是他先给我道歉。凭什么呢?人家好好上着班,没招谁没惹谁,平白无故遭这么一出,凭什么还要低头。

归根结底,有些底线碰不得,喝了酒也不是耍流氓的理由,一只眼睛、一份工作、一条违法记录,加起来远比43万更沉重。而这一切的起点,就是酒喝多了之后那只管不住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