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动的惩罚!河南西峡,一男子晚上带着媳妇儿去酒吧玩,他上个厕所的功夫,回来看见媳妇儿竟然跟别的男子搂腰跳舞,身体还贴在了一起。男子哪能忍得了,借着酒劲飞身上去就是一脚,那人应声倒地疼得直叫。男子一听才发现,对方原来是个女人。可这时后悔也晚了。事后她起诉了男子,索赔17万多元。男子傻眼了,不但要赔偿还要进去蹲几天。
事情发生的当天晚上,男子葛某带媳妇儿孙某和几个朋友一起去酒吧玩,酒喝到十一点多,大家到了兴致正浓的时候。
这时葛某站起身,告诉媳妇儿自己去厕所方便,然后他就转身离开了。
等他回到座位上的时候,媳妇儿却不见了,葛某也没问别人,自己借着昏暗的灯光开始找人。
酒吧里光线忽明忽暗,光柱五颜六色地在人群中扫来扫去,音乐震得人耳朵发麻。
葛某看舞池里很多人在跳舞,他就在人群里找孙某,不一会儿,看见了让他愤怒的场面。
昏暗的灯光下,媳妇儿正和一个男人贴在一起跳舞。
远远看过去,那个人留着短发,穿着黑色T恤,下身一条宽松牛仔裤,身材很瘦。
那人搂着葛某媳妇儿的腰,两人身体贴在一起,舞跳得干净利落。
他们脸对脸地有说有笑,亲密得很,根本没把周围的人放在眼里。
葛某看清是自己媳妇儿,他当即火冒三丈,自己就去个厕所的时间,媳妇儿怎么就和别的男子混在一起了,这根本没把自己放在眼里。
那一刻,他脑子没想别的,就要教训他们一下,酒劲上头,葛某的醋坛子彻底打翻了,一股火直接从脚底板烧到天灵盖。
他攥紧拳头,扒开人群直冲过去,根本没看清楚那个和媳妇儿跳舞的人长什么样,更没有开口问一句话。
葛某上去飞身一脚踹在对方腰上,那人一声尖叫,趴在了地上。
周围的人看到这一幕,全都愣住了,大家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都退后闪到了一边。
音乐还在响,可没人再跳了,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躺在地上的那个人,和站在旁边喘着粗气的葛某身上。
葛某的媳妇儿孙某更是被吓坏了,她愣在那里脸都白了。
孙某愣了好几秒才反应过来,见葛某还要冲过去打,她一把拦住葛某,对他大喊:“你干嘛啊!她是我朋友!女的!”
葛某当场傻眼了。他低头仔细看那人的脸,倒地上那个人虽然是短发,全身中性的打扮,可脸上的眉眼,却分明就是个女子。
他立马酒醒了,这才知道,自己刚才那一脚,结结实实地踹在了一个女人身上。葛某像傻了一样站在那里不知所措。
被踹的人是孙某的朋友辛某,辛某疼得倒在地上起不来,好半天才缓过一口气。
她的脸色惨白,额头全是汗,连说话都费劲。孙某蹲下去扶她,她疼得直咧嘴。
辛某疼得站不起来,被紧急车拉走了,一番检查下来,结果她伤得不轻,胸部闭合性损伤、肺挫伤并胸腔积液,右腕关节也受了伤。
辛某需要留院治疗,随后她住院整整躺了12天,出院之后还得制动4周,也就是说差不多一个月不能正常活动,连抬手都费劲。
光是医药费就花了2733.38,再加上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加起来不是一笔小数目。
因为当时有人报了警,2026年1月19日,葛某被抓了。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民警对葛某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行政拘留7天,罚款700元。
葛某心里明白,自己上去就踢人,肯定不对,老老实实地接受处罚。
可辛某无缘无故被踹,躺了这么多天,花了这么多钱,遭了这么多罪,她肯定不干,出院之后直接把葛某起诉了,要求赔偿损失。
法庭审理后认定,葛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看到妻子与人跳舞,但没做出任何分辨,也没采取合理方式处理,径直过去飞踹辛某,导致辛某受伤,葛某存在明显过错。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写得清清楚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对于辛某来说,她平白无故挨了葛某一脚,身体受了伤,葛某应当赔偿辛某的全部损失。
法庭结合辛某的受伤程度和相关评定标准,认定她的误工期为60天,最终核算各项损失共计17175.18元,判定葛某全额赔偿。
你觉得,对葛某的处罚是轻了还是重了?评论区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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