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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新区,一处居民楼的楼道常年飘着刺鼻的怪味,这股怪味不是仅仅弥漫在哪一层,

上海浦东新区,一处居民楼的楼道常年飘着刺鼻的怪味,这股怪味不是仅仅弥漫在哪一层,而是整栋楼都遭了殃。眼看着现在天气越来越热,味道也越来越大,这栋楼的居民根本不敢开窗通风,哪怕出门都得捂着鼻子闭气走。

业主们强忍着恶心在楼道里逐层寻找源头,终于锁定了在了一户人家。可是没想到,敲门询问情况时,户主直接撂下一句: “受不了你们就去起诉”。

更让人头疼的是,这个住户本身就是精神疾病患者,这么个“免死金牌”一出来,所有人都傻眼了。

同小区6 楼的赵女士也是没想到,找了半天,这股子怪味就在自家对面。

对门是一户姓崔的人家,崔先生因为行动不太方便,精神状态也不大好,所以不常出门,一直以来家里都是90岁的老母亲在家里帮忙照顾着。

老太太日常打理的都挺仔细,从来没出过什么问题,但是从今年 3 月份开始事情发生了变化,老太太在家离世,住在外面的妹妹崔女士就搬了过来,帮忙照顾哥哥。

从那以后,原本常年紧闭的崔家大门就经常敞着,一股难以形容的臭味开始飘在楼道里久久不散。

入夏之后天气越来越热,楼道里的味道也越来越重。以前味道仅仅是在6楼若有若无,现在整个楼道跟泡在了化粪池一样。

赵女士仔细分辨过,不仅仅是食物腐败的酸臭味,还掺杂了一种长期清洁不到位的排泄物的味道,走在楼道里哪怕闭气都觉得辣眼睛。

工作人员刚上门核实情况的时候,才走到 5 楼拐角,一股浓烈的花露水的味道就扑面而来,明摆着是用来盖臭味的。

到了 6 楼,崔家的门也是大咧咧地敞着,从门口一眼就能看到屋里堆满的各种生活垃圾,中间只留了一条窄窄的过道。

崔先生就一个人坐在阳台边,桌上摆着几个白馒头,但是夏天的食物放不住,上面都已经有小飞虫了。

而照顾他的妹妹崔女士在卫生间里支了张床,平时睡在里面。

崔先生的日常饮食起居是妹妹在照顾,他也承认自己行动确实不太方便,还没到瘫痪的程度,只是需要在家 “静态闭关”。

对于大家提到的异味问题,崔先生态度很直接:受不了可以去告我。

也是后来邻居们才知道,崔女士和崔先生都有精神问题,两个都需要被照顾的人凑在一块了,这怎么可能照顾好。

了解后发现,其实崔先生的情况已经有工作人员前前后后多次上门,想帮忙收拾一下,但是妹妹说自己做不了哥哥的主,崔先生自己说会慢慢清,却一直没动。想把崔先生送去护理院接受专业照护,他的态度又模棱两可,不说好也不说不好。

工作人员彻底没辙了,既不能强行到他家里清理私人物品,也不能违背当事人意愿强制把人送进护理院。

想给点救助资源,但是崔先生又缺失对应的证件,而且就崔先生目前的精神状态,想让他本人去走办理流程更是天方夜谭。

整件事就这么不上不下的卡着。

暂且不提这件事如果其他业主正常起诉是否可以胜诉,像崔先生和他妹妹这样,有精神疾病的特殊群体,是否可以特事特办?

既然有政策,也明确知道是缺少证件的问题,但是在当事人确实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时候,是否可以他人帮忙代为办理呢?

《残疾人证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申请智力、精神类残疾人证,需要法定监护人陪同办理;但因身体原因出门困难、精神疾病患者发病期确实无法到现场的,可以由直系亲属或法定监护人代理申请;没有直系亲属、监护人的可以由住所地的社区或单位提出申请。

对生活不能自理、行动不便的申请人,县级残联要协调指定评定机构,定期组织上门残疾评定,不用当事人跑医院。

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临时救助制度,对于情况紧急、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急难型对象,执行“先行救助”原则:

街道、民政部门可以直接启动救助,先解决吃饭、照护、居住环境这些紧急问题,等情况稳定了再补齐材料、补办证件。

救助的核心是要保障人的基本生活,不能因为缺少对应的证件,就真的把人卡在政策外。

《精神卫生法》明确规定,基层卫生机构要为辖区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定期随访;民政部门对符合条件的患者主动纳入低保、特困救助范围。

《特困人员认定办法》也有写:社区发现居民可能符合救助条件的,要主动告知政策;对无民事行为能力、没法自己申请的,应当主动帮助其申请。

所以,我们不要把自己卡在 “不配合就没法推进” 的惯性思维里,有政策,有法律依据,有绿色通道,那就应该有对应的保障,做到政策找人,而不是让人找政策,才不会让本该被接住被兜底的家庭,卡在一张薄薄的证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