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1818黄金眼报道,浙江宁波,陶先生的父母出门旅游,稀里糊涂就花66万买下了一套房。陶先生得知这事,是母亲找他要33万,说买房还差尾款,陶先生一了解情况当场傻眼,这套房子原本单价只要五千一平,老两口却按1万多一平高价买入!陶先生想退房,康养中心放话:前期的定金和房款,一分不退!
陶先生接到母亲电话那一刻,其实是有点发懵的。
“儿子,我还差33万,你先借我点吧。”
他说第一反应不是担心,是不敢信——他妈平时买件几十块衣服都要等打折的人,突然开口就是33万,这怎么听都不对劲。
追问了好几遍,老太太才慢慢说清楚:五一跟着一个旅游团去了山东,在烟台“顺便”买了套养老房。
陶先生当时就更懵了。
因为他明明已经在宁波奉化给父母买好了养老房,这怎么又整出一套山东的?
事情要从那个“康养旅游团”说起。
熟人介绍的,说是去山东边旅游边看海,还能顺便了解养老项目。听着挺正常,甚至还有点“养老规划升级”的意思。
去之前,对方还拿出购房表,让老两口先签个字,话说得很美好:
“就是走个流程,不是真买,不想要可以退。”
老人一听,也没多想,就当是配合活动。
结果人一到烟台,画风就变了。
销售一批一批围上来,带着看房,嘴里不停地说什么“海景房”“长寿之城”“升值空间”“房价洼地”。
说得很热闹,甚至有点夸张的热闹。
最关键的一句是:“名额有限,今天不定就没了。”
还有一句更隐蔽的:“别告诉子女,免得耽误你们做决定。”
就这两句,基本把节奏带走了。
老两口在一轮一轮的“介绍+劝说+催促”里没扛住,旅游还没结束,就签了合同。
钱分三次打了出去,一共33万。
其中一笔,还是陶先生奶奶的养老钱——一辈子省吃俭用攒下来的。
后来陶先生托山东朋友去打听房价。
结果有点离谱。
当地正常房子,两三千一平,稍微好一点的也就四五千。
但他妈签的合同上,单价一万多。
直接翻了三四倍。
粗算一下,这33万在当地其实都够全款买一套不错的房子了。
现在却只是“首付级别”的存在。
更麻烦的是合同条款。
里面写得很死:只要交了钱,不管什么原因反悔,定金和房款一律不退,房子归对方自行处理。
说白了就是——钱没了,房子也别想要回来。
陶先生后来和母亲一起,在调解员陪同下去了那家康养中心。
结果对方态度很直接,甚至有点强硬:
“我们不是旅行社,这是看房团协议。”
“你妈是自愿签的,没人逼她。”
“全程都有录像,按合同来,钱不退。”
话说得很硬,但听起来又有点熟——标准化话术。
但这事并不是完全没解。
从法律上看,这种情况问题其实不少。
老人是被“免费旅游+康养考察”吸引过去的,这本身就容易构成诱导。
再加上现场反复劝导、封闭式讲解,很容易被认定为非真实意思表示。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因欺诈导致签订的合同,可以申请撤销。
还有那种“定金和房款一律不退”的条款,本身也站不住。
属于典型不合理加重消费者责任的格式条款,法律上一般是无效的。
换句话说,这合同不是完全没办法动。
关键是要尽快、而且证据要全。
比如合同原件、转账记录、银行流水、宣传资料、聊天记录、讲课录音、现场视频,这些都得留好。
接下来一般是多线同时推进:12315投诉虚假宣传,市场监管、住建、文旅一起反映。
如果涉及“以房养老”“返现承诺”,金融监管也要同步介入。
情节严重的,甚至可以直接报案。
同时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撤销合同、返还款项,并申请冻结对方账户。
说白了,就是不能只靠“谈”,得把流程推起来。
不然时间拖久了,钱很可能更难追回。
这类事情其实并不孤例。
很多人留言说,家里老人也遇到过类似“看房团”“康养团”,差点就签了。
还有的已经买了所谓养老公寓,返现断了,产权说不清,最后维权很难推进。
套路其实已经很固定了:低价旅游做入口,康养讲座做包装,熟人介绍降低戒心,现场集中劝说制造紧迫感,再用“养老刚需+投资升值+政策红利”层层加码。
最后一步,就是尽量切断子女的介入——“别告诉家人”。
问题也正出在这里。
信息被隔离了,判断空间就被压缩了。
监管层面也在提,但现实中这类“文旅+地产+康养”的灰色模式,确实还需要更细的治理,不只是盯旅行社,还得把售楼、康养中心、带看链条一起纳入。
但对普通家庭来说,最现实的还是那句话:沟通比什么都重要。
很多老人之所以容易被带走节奏,不是因为贪,而是信息太少、陪伴太少、判断来源太单一。
如果平时多聊一点,多提醒一句,其实很多坑是能避开的。
说到底,33万不是一个轻飘飘的数字。
对普通家庭来说,那就是一段很长时间的积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