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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6年,李鸿章大摇大摆地跑到美国,想要给美国人瞧一瞧他的中国风,他特意穿上了

1896年,李鸿章大摇大摆地跑到美国,想要给美国人瞧一瞧他的中国风,他特意穿上了太后赐的黄马褂,准备秀一波,不过,他一出现,旁边的美国人都穿着时髦的西装,简直跟他格格不入! 1896年的夏天,74岁的李鸿章,背着甲午战败的沉重包袱,踏上了美国的土地,这不是一场游山玩水,而是他结束访俄使命后,特意争取的一次“取经”之行,只是他没想到,自己精心准备的“体面”,刚下船就碎得稀碎。 出发前,李鸿章翻出了慈禧御赐的黄马褂,小心翼翼地穿在身上,在大清,这件绣着四爪蟒纹的明黄色衣裳,是至高无上的荣耀,比千军万马还金贵,是他权倾朝野的象征,更是他想向“蛮夷之徒”彰显大清国威的底气,他盘算着,凭着这身行头,定能让美国人见识到东方帝国的威严。 经过六天六晚的轮渡颠簸,李鸿章终于抵达纽约港,可眼前的景象,瞬间让他懵了——港湾里百舰鸣笛,数十艘美国战舰整齐列队,19响礼炮轰鸣致敬,街上挤满了围观的美国人,热闹得像过节一样,但这份隆重,并没有给他带来预期的敬畏,因为所有人的目光,都带着好奇,像看一件新奇玩意儿。 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黄马褂,再抬头望去,周围的美国人全都穿着挺拔的西装,步履匆匆,没有长辫子,没有宽袍大袖,更没有谁会对他这身“奇装异服”躬身行礼,美方的向导甚至随意地走在他身前讲解,完全不讲大清官场的尊卑秩序,侍卫想上前提醒,却被他默默制止。 更冲击他的,是这个国家的繁华,20层高的华尔道夫酒店直插云霄,他惊叹“吾国尚无建此高楼之力”;街上的汽车冒着黑烟疾驰,取代了大清的马车人力车;电梯能瞬间将人送到高层,电话里能听到几里外的声音,工厂的机械日夜不停,产出的钢铁是汉阳铁厂的数十倍,这一切,都和他熟悉的北京城判若两个世界。 参观华盛顿图书馆时,李鸿章还闹了个尴尬,他一时兴起掏出烟准备点燃,被工作人员当场拦住,这让习惯了我行我素的他十分不悦,紧接着,他随口一口老痰吐在地上,工作人员当即勒令他清理,随从想代劳却被拒绝,最终双方僵持良久,以罚款了事,那一刻,他引以为傲的黄马褂,变得格外刺眼。 这趟访美之行,彻底击碎了李鸿章的幻想,他原本以为,大清的落后只是“器不如人”,只要学来西方的技术,就能重振国威,可他亲眼看到,这里的强大,不仅是器物的先进,更是制度的不同、思想的开放——男女同堂读书,普通百姓也能入学,官员与商贩平等交易,连总统也得遵守规则。 回国后,李鸿章变了,再也没有了当初的意气风发,他把那件黄马褂叠好收进箱底,即便后来面见慈禧,也再没提起过访美的繁华,只是在批阅电报设馆的奏请时,悄悄写下“着南北洋大臣会商”,却终究抵不过保守派的阻挠,五年后,他在病榻上签下《辛丑条约》,长叹“天下最难写的,是自己的名字”,不久便积郁而终。 说句心里话,特别同情李鸿章,他穿着一个时代的旧衣裳,硬生生撞上了新时代的洪流,一身黄马褂,撑不起一个腐朽帝国的尊严,也挡不住历史前进的脚步,他不是完美的人,签过丧权辱国的条约,有过固执与局限,但他也是那个清醒地看到差距,却无力改变大局的悲情者。 其实李鸿章的尴尬,从来都不是他个人的尴尬,而是整个晚清的尴尬,一件衣服撑不起国家体面,真正的强大,从来不在衣冠之上,而在思想的进步、制度的完善和全体国人的觉醒,这大概就是这段历史,留给我们最珍贵的启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