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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铜川,大伯哥看到弟媳怀孕了,特别开心,可弟弟却不省心,还在单位闹事,最终失业

陕西铜川,大伯哥看到弟媳怀孕了,特别开心,可弟弟却不省心,还在单位闹事,最终失业。更让人揪心的是,他不仅虐待弟媳,还污蔑对方出轨、偷窃,甚至要出售两人的共同房产。大伯哥生怕两人闹离婚,便悄悄转给弟媳10万元,让她和弟弟好好过日子,不要因为弟弟的无知而分开。可弟弟铁了心要离婚,即便妻子辛苦给他生下一名女婴,他依旧坚持要和妻子分开。这时,大伯哥见两人的婚姻已走到尽头,便要求前弟媳归还那10万元。但弟媳认为:“要离婚的是你弟弟,不是我,我已经履行了好好过日子的承诺,因此不该返还。”法院的判决也让人倍感舒心,觉得十分合理。 瞿甲对瞿乙一直很好,从小就一直带着瞿乙,对他无微不至地关心和照顾。 但瞿甲也知道,瞿乙被自己宠坏了,总是喜欢惹是生非,他早就担心瞿乙长大了,没法好好经营自己的家庭。 不过瞿乙人长得帅,嘴巴也很甜,找女朋友这事上,从来没让瞿甲操心过,自己谈恋爱、自己结婚,一切都很顺利。 可结婚后,瞿乙真把自己的家庭经营得乱七八糟,新鲜感一过,就想逃离婚姻生活,再过单身日子。 侯某不同意,她本就是想好好过日子的人,虽然和瞿乙经常争吵,但也不想离婚。因为自己已经怀孕,年纪也不小,孩子肯定不能不要,只希望孩子生下来,瞿乙能看在孩子的份上,好好上进、好好过日子。 这些事瞿甲都知道,私下里总劝瞿乙,要懂得珍惜侯某,过了这村就没这店了,不可能随时都有好运,能找到愿意陪自己过一辈子的人。 瞿乙当面都答应了,转头就因为在单位遇着不顺心的事,跟领导闹了起来,最后落得失业的下场。 失业后瞿乙不懂反思,反倒把气都撒在侯某身上,还对她实施了性虐待。 这让侯某实在受不了,自己还怀着孕,瞿乙居然这么欺负她,完全不懂得体谅她。 但侯某还是看在夫妻一场的情分上,想给瞿乙改过自新的机会。 谁知道瞿乙早就不喜欢侯某,甚至特别讨厌她,直接污蔑侯某有别的男人,还说侯某偷了他的东西,执意要把两人的房子卖掉,彻底散伙。 侯某忍无可忍,和瞿乙拉扯起来,她也不再退让:“我容忍你别的都行,就是不能容忍你污蔑我,这是在毁坏我的名誉!” 因此,两人在2025年4月份,还因为这事闹到了派出所。 瞿甲得知后赶紧赶来,生怕两人情绪激动伤了腹中孩子,又偷偷转给侯某10万元,悄悄跟她说:“我弟弟脾气暴躁,但心肠不坏,你就看在我的面子上,再给瞿乙一次机会,好好过日子。” 侯某也盼着能好好过日子,便收下了这笔钱。 这事瞿乙一直不知道,瞿甲其实也是想帮衬瞿乙,瞿乙失业、侯某又怀着孕,自己再不帮衬,侯某经济肯定吃紧,真要是走到离婚那一步,吃亏的终究是瞿乙。 可瞿乙不这么想,他觉得早和侯某离婚早解脱,这才是他的新起点,压根不想再纠缠这段感情。 侯某挺着大肚子,也没法在这时候起诉离婚,只能先等着。 这段时间里,瞿乙也跟瞿甲透露了自己的真实想法,说什么都不想再和侯某过下去,无论如何都不会再在一起。 瞿甲这下犯难了,自己都给了侯某10万元,要是两人终究走不到一起,这笔钱不就白给了? 因此,2025年10月份,侯某诞下一名女婴后,瞿甲直接要求侯某退还10万元。 他的理由很充分:“这笔钱我是让你和瞿乙好好过日子才给的,现在你们非要离婚,违背了我当初给钱的初衷,这笔钱就得还给我。” 可侯某刚生完孩子,没有任何经济来源,面对瞿甲的还钱要求,她怎么都不肯退。 她说:“当初你给我钱,是让我和你弟弟好好过日子,我一直想好好过,是瞿乙不想好好过,这事跟我没关系,我已经履行了当初的承诺,不该返还。” 瞿甲见侯某不肯退钱,直接把侯某告上了法庭,觉得自己这笔钱花得太冤枉。 庭审时,侯某还是这套说辞,坚称自己已履行承诺,不应退还该笔款项。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法院审理后认为,案涉10万元属于附义务赠与,双方均认可赠与的唯一条件,是让侯某与瞿乙维系婚姻、好好过日子。 侯某自始至终没有违背约定,一直尽力想和瞿乙好好过日子,婚姻走向破裂并非侯某造成,而是瞿乙的个人意愿导致,此事与侯某无关。 最终,法院判决侯某无需返还10万元。 大家都觉得这一判法没问题,当初的约定侯某已遵守,不能因为瞿乙自身犯浑,就让侯某退还这笔钱,这样的判决才是最合理公正的。 对于此事,大家如何看?素材来源于热度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