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龙华区法院执行局出具今年首份《信用修复证明》,助力涉案企业修复信用、重塑市场形象。
申请执行人金某与被执行人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已严格按照仲裁裁决书履行全部法定义务,龙华区法院依法解除对其采取的限制高消费措施,案件顺利执结。但因该公司曾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相关第三方平台未及时同步更新信息,仍标注其存在被执行人不良记录,成为企业经营发展的“绊脚石”,不仅严重影响企业市场形象,更对其招投标、融资信贷等正常经营活动造成阻碍。该公司遂向龙华区法院反映实际困难,申请信用修复。
考虑到该公司已全额履行裁决义务,无其他失信记录,且企业日常经营合规有序,完全符合信用修复相关条件。据此,龙华区法院出具《信用修复证明》,明确相关单位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工作中,无需因本案对该公司实施信用惩戒,切实为企业纾困解难、消除经营发展的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