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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商丘,五旬女子在餐饮店上了17天班,厨师长跟她说了一句话,女子就跟对方吵了起

河南商丘,五旬女子在餐饮店上了17天班,厨师长跟她说了一句话,女子就跟对方吵了起来,表示不干了。女子当天结完工资走人,不料没几天,女子又上门,向店家索要12000元赔偿金,被拒后直接躺在店门口,一躺就是4天。店家无奈报警。 人来人往的餐饮店门口,50多岁的女子却躺地不起,她连续躺了4天,就是为了要12000元赔偿金。 店家多次劝说工资都结清了,没有赔偿金。 但女子就是不听,不给钱就不起来。 店家无奈打了8次报警电话,这件事还没解决。 据悉,女子在一家餐饮店上班,她负责店内的面食工作。 女子刚来上班,就表现得很积极,店内规定上班时间是10点,但她每次都会提前一个小时到店,一直在后厨勤恳干活。 店里的员工都觉得女子表现不错,本以为大家会一起工作下去。 不料,就因为一件小事,事情的发展却出乎意外之外。 周五,有顾客来买饼干,但回去发现饼做的没有以前那么好,就去店里反映情况。 而负责饼干工作的就是女子,厨师长立马找到她,了解情况,发现她发酵超过了时间。 厨师长随口一句叮嘱,让她下次注意把控发酵时间。 要是女子当时能应声,知道了,下次不犯错了,这件事本不会有后续。 没想到,这句简单的提醒竟直接戳中了女子的火气。 她当着后厨众人的面,跟厨师长吵得剑拔弩张。 女子气冲冲地撂下一句“不干了”,转身就要走。 厨师长也在气头上,顺着女子的话,表示不干就走人。 厨师长认为,女子不服从管理,就将此事上报。 当天晚上,女子跟店家负责人说明情况,表示要辞职。 虽然她才上17天班,对于她的突然辞职,店家也尊重她本人意愿,然后给她结清工资,女子就离开了。 本以为此事翻篇。 没想到过几天。女子却找上门来,向店家索赔1.2万元赔偿金。 店家听完当场愣住,才上班17天,张口就要1.2万赔偿金,这分明就是无理讹诈。当场就拒绝女子不合理要求。 但女子不依不饶,表示不给赔偿就不走人,索性躺在店门口,以为这样店家会妥协。 店家为不影响生意,只好报警求助,可调解了好几次,这事都没能平息。 女子索性连续4天躺在店门口,要赔偿。 店家多次打听,又意外发现女子有多次讹别人的店铺经历。 店家为了名誉,只好在店门口立了一块招牌解释原因。 此事让人议论纷纷。 女子是因自身情绪激动主动提出辞职,店家既未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也不存在拖欠工资、未提供劳动条件等需支付赔偿金的法定情形。 她主张的12000元赔偿金没有任何法律支撑,属于无理要求。 即便双方存在劳动争议,也应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而非上门索要高额赔偿。 《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寻衅滋事、扰乱单位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可依法对其进行警告、罚款甚至行政拘留。 女子连续4天躺在餐饮店门口的行为,扰乱了店家的正常经营秩序,影响了公共场所的通行和秩序。 同时,若店家因她的行为产生了经济损失,还可向其主张民事赔偿。 想要维权得合理合法,而不是采取过激或不合理的手段。 有人说,厨师长不过是一句正常的工作叮嘱,女子自己听不得劝、耍脾气主动辞职,工资都结清了还回头索要高额赔偿,这分明就是无理取闹。 有人表示,维权讲究的是有理有据、按规办事,哪怕真有委屈,也该走劳动仲裁的路子,而不是躺在店门口撒泼,既耽误别人做生意,也把自己的脸面丢了。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