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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家餐馆出了这么档子事:涉事女子是餐馆前员工,才干了17天,负责做面食。1月

最近有家餐馆出了这么档子事:涉事女子是餐馆前员工,才干了17天,负责做面食。1月9号因为顾客投诉饼品发酵有问题,她跟厨师长吵了起来,厨师长情绪一激动说“不干就滚”,女子当场就辞职了,餐馆当晚就结清工资,还留了转账记录。 可转天起,女子就回餐馆要1.2万元赔偿金,双方没谈拢,她就连续四天在餐馆营业时趴店门口,身体紧贴地面、戴着帽子不说话。商家没辙,只好设了警示牌,还全程录音录像留证据。 其实这事两边都有不妥:厨师长再急也不能说“滚”这种伤人的话,职场沟通得讲分寸;但女子这边,干17天辞职就算有纠纷,要赔偿金也得按法律来,1.2万合不合理得看规定,不能狮子大开口,更不能用趴门口的极端方式——既影响商家营业,自己维权也没走正路,真想讨说法找劳动部门仲裁多靠谱。 说到底,不管是打工还是开店,遇事都得理性。别用冲话激化矛盾,也别用歪招维权,按规矩沟通、走正规途径,才能真正解决问题,不然只会把小事闹大,两边都受累。 如果你遇到这种闹心的事,你怎么处理?欢迎来评论区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