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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女子刚出生没多久就被母亲嫌弃是女孩,把她送给小姨抚养,直到上小学了才重回家

河南,女子刚出生没多久就被母亲嫌弃是女孩,把她送给小姨抚养,直到上小学了才重回家中。可母亲对她并不好,一直疼爱她的哥哥。女子大学毕业后在外地上班,家里老宅拆迁分了两套房子,女子却一无所知。本以为母女关系就这么断了,谁知母亲生病住院后,哥哥嫂子压根就不管她,实在没有办法了,母亲又托人找到女子,要求女子来医院照顾她,并承担后续的赡养义务,女子毫不犹豫的拒绝了。(来源:一拍即合) 事情的大致是这样的,由于重男轻女思想的影响,女子出生的那一天,母亲的脸上没有一点笑容。 虽然是自己身上掉下来的骨肉,可她只想要个儿子,于是在女子满月之后,便被母亲送到了小姨家里。 小姨结婚后一直没有孩子,小姨也把女子当成亲生女儿来看待,可是小姨终究是小姨,那份母爱是谁也代替不了的。 可是在此期间,除了逢年过节,小姨带着女子去看望她母亲之外,女子的母亲却从来没有主动探望过她。 直到女子快要上小学的时候,由于小姨身体的原因无法继续抚养女子,女子只能重新回到家里。 陌生的家里有一个陌生的小男孩,女子知道那是他的哥哥。 为了讨好母亲,为了讨好那位哥哥,女子尽可能的表现出乖巧的模样,家务活抢着干,吃的穿的从来不挑。 为了能得到母亲的重视,女子学习非常刻苦,他以为只要自己足够努力,就一定能够重新得到母亲的关爱。 可现实却狠狠的给女子一巴掌。 即便女子每次考试都在学校里名列前茅,却换来母亲的一句:学习好有什么用?赔钱货! 也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女子无比渴望离开这个家庭,为此他始终坚持努力学习,最终考上了大学。 大学4年的时间里,他的母亲从来没有给他过任何的学费和生活费,都是女子利用假期勤工俭学攒下的。 不过女子从来不后悔,他知道如果自己不努力的话,等待他的命运可能就是被母亲安排嫁人。 毕业之后,女子特意找了一份离家很远的工作,就算是过年也很少回家,母女之间的联系几乎没有。 一次偶然的经历,女子从发小苦中得知家里的老宅拆迁了,一共获赔了两套房子,可女子对此却一无所知。 他准备给母亲打电话证实一下,谁知这才发现,他竟然被母亲给拉黑了。 那一刻,女子感觉自己就像是被世界抛弃的孩子一样,从此以后无依无靠,从此以后一切都靠自己。 本以为母女关系就此结束,没想到女子却突然收到老乡的电话,说是他母亲生病住院了,可是女子的哥哥嫂子根本就不掏医药费。母亲的意思是想让女子回老家照顾她,并承担以后的赡养义务。 这么多年来,再苦再累女子都没有哭过,可是当听到母亲的要求后,女子委屈的哭了。 从小到大,女子从未体验过母爱是什么滋味,母亲除了给她生命之外没有任何的付出,为什么母亲得病了,就让她去照顾呢? 女子想都没想,便拒绝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这里的赡养费包含医疗费用等必要生活支出。 依据上述法律条款,可是即便女子的母亲从未履行过作为母亲的义务,可无论如何也改变不了他们两个人之间的关系。 无论是法律还是道义,父母年龄大了,作为成年子女就应该履行赡养义务,该义务不会因为没有感受到母爱而发生改变。 对此你怎么认为呢?关注@胡究法的如法炮制 多学法律少吃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