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台海网
台海网12月30日讯(张艳峰)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昨日宣布,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流动性调节系数自2026年1月1日起,将调整为0.8。
住房公积金贷款流动性调节系数是调节贷款额度核心参数,直接关系到职工家庭可申请的最高贷款金额。该系数根据住房公积金资金供求状况进行浮动:当资金流动性充裕时,系数上调,可贷额度相应增加;当资金趋紧时,系数下调,可贷额度随之收缩,以此实现动态平衡,防范流动性风险。
本次调整是对既有政策框架的常规落实。依据厦门市此前发布的《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流动性调节系数的通知》(厦公积金管〔2024〕5号),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该系数阶段性执行1.0。此次明确2026年起系数调整为0.8,意味着在同等缴存条件下,职工公积金贷款理论可贷额度将有所下降。政策适用范围以购房网签时间为准,2026年1月1日(含)后办理网签的住房贷款将按新系数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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