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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5个月给男主播打赏42万生活困难. 法院拒赔引争议?

史某通过快手平台认识主播田某甲后,在2024年4月到9月期间连续打赏了42万多元快币。这些钱大部分是她刷信用卡和网贷来的

史某通过快手平台认识主播田某甲后,在2024年4月到9月期间连续打赏了42万多元快币。这些钱大部分是她刷信用卡和网贷来的,最后导致自己经济崩溃只能起诉对方。法院审理后认为这属于消费行为,驳回了她的诉求。

事件起因是史某和田某甲通过直播互动熟络。田某甲在直播间里讲自己被女友背叛的故事,私下还经常叫她"姐"拉近距离。史某信以为真,多次借钱帮对方打榜,直到自己没钱生存才要求退款被拒。

庭审中史某说对方编造虚假人设骗她打赏,属于欺诈行为。但她提供的聊天记录和转账凭证,法院认为无法证明主播故意隐瞒事实。法官指出打赏本质是娱乐消费,和主播没有赠与关系。

被告方表示自己没强迫过任何人打赏,强调史某作为成年人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他们说平台规则里写得很清楚,打赏是自愿消费,双方不存在其他协议约定。

法院在判决书里解释,这种打赏属于网络服务合同纠纷。史某花钱买的是观看直播的服务,不满足赠与合同的无偿性条件。她明知花钱却一直继续打赏,说明是真实意愿。

这个案件暴露出直播行业的灰色地带。主播常用情感营销吸引观众,但法律上很难界定为诈骗。史某虽然觉得被套路,但缺乏主播故意欺骗的直接证据。

类似事件近年频繁发生,很多粉丝冲动消费后追悔莫及。但法院一般都支持平台和主播方,要求用户自己承担风险。这种判决引发讨论,有人觉得应该保护消费者权益,也有人认为成年人要为行为负责。

从该案可以看出,虚拟礼物打赏在法律上被当作普通消费。即使金额巨大,只要没有明显强迫或诈骗证据,法院都不会干预。这提醒大家要量力而行,别被线上感情冲昏头脑。

案件最终以原告败诉结束。史某花了这么多钱却拿不回来,可能还要面对债务压力。这种结果警示人们,网络打赏不是投资也不是慈善,每一笔钱都要考虑清楚再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