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内发生这起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属于校园伤害纠纷,校方需要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涉事学生的监护人,也要依法承担对应的侵权责任,整件事应当依法依规开展调查认定。
从目前媒体披露的信息来看,如果这名男生是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冲撞女同学,主观上存在故意,那么冲撞的男生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其属于未成年人,相关赔偿责任由其监护人承担。
与此同时,学校负有课间安全教育与日常安全管理的职责。学生在课间出现高速冲撞、致使女生摔倒后脑着地受伤这样严重的事故,需要检视学校安全管理是否到位,学校也要依据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责任,相关责任需要经过法定程序、专业鉴定来厘清。如果投保了校园意外伤害险、校方责任险,可按保险合同进行理赔;保险赔付之外,仍要依法划分肇事学生监护人与学校各自的责任份额。
另外还要警惕一种倾向:事故发生之后,学校走向“圈养管理”,一刀切禁止学生课间正常户外活动。学校当然要教育学生,在活动中不得实施故意伤害他人的危险行为,但不能因噎废食,直接取消学生正常的课间活动。也就是说,一方面要依法公正做好责任认定与追责,另一方面也要守住底线,不能因为安全事故,就剥夺学生课间活动、自由活动的空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