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个快递,命没了,还要担一半责任?
一个十九岁的姑娘,学舞蹈的,长得好看,气质也好。那天下午她就是骑车去校内取个快递,就这么一件再普通不过的小事,人没了。
四月二十九号,海南琼台师范学院校园里,这个叫胡宝的女孩骑着小电驴往快递点走,经过一个路口的时候她转弯,一辆外卖电动车直行冲过来,直接撞上了她的后轮。人当场倒地,脑袋磕在地上,颅内出血,送到医院拼命抢救,还是没救回来。
胡宝的妈妈孟女士后来说,撞她女儿的那辆车是改装过的,车身特别重,冲击力远超普通电动车。说白了,那已经不是一辆普通的电动车了,速度和重量都被人为放大了。
一个正在转弯的女孩子,被这么个大家伙从后面撞上来,根本没有任何反应的余地。
孟女士心里有多痛,旁人很难体会。女儿从小练舞蹈,基本功扎实,还上过央视少儿频道的节目。一个舞蹈生的身体,是十几年汗水摔打出来的。就这么一下,全没了。
可让孟女士彻底崩溃的,还不是失去女儿这件事本身,而是七月中旬她拿到的那份事故责任认定书。
海口江东交警大队经过复议后认定:胡宝、外卖骑手,再加上两辆违停汽车的车主,四方承担同等责任。
孟女士听到这个结果,情绪一下子就塌了。她说她能接受女儿转弯确实有疏忽,但怎么也想不通,女儿的命都没了,还要跟撞她的人、跟那些违停挡视线的人“平起平坐”地分责任。
她对着镜头说了一句话,让无数人心里一紧:我女儿只是去取个快递,凭什么和撞她的人同责?
这话糙,但理不糙。
交警这边也有回应。海口当地交警部门说,这份认定书是经过集体讨论之后才出具的,不是随随便便定的。如果家属有异议,可以联系办案民警走复核程序。
交警还提到一个细节,第一次认定的时候,只算了女孩和肇事骑手的责任,后来复议才把两辆违停车也加了进来,变成了四方同等责任。
这里就得说说违停车辆的事了。事发那个T字路口,路边一排全是停车位,事发时有车违停在路口附近,挡住了视线。
胡宝骑车从快递点小路出来,本来转弯视线就受限,违停车再一挡,根本看不到直行方向来车。在法律上,违停车辆遮挡视线导致事故,确实是要担责的,这在很多法院判例里都有先例。
但问题出在“同等”两个字上。
交警的逻辑大概是这样的:女孩转弯没让直行,有错;外卖骑手直行没减速观察,有错;违停车挡了视线,有错。
三方都有过错,所以各打五十大板,同责。
这套逻辑在法律条文上也许站得住脚,但放在活生生的人命面前,很多人的第一反应就是一个字——拧。
女孩的“错”是骑车转弯时观察不够,这是日常骑行中几乎每个人都会犯的小疏忽。骑手的“错”是什么?他骑的是一辆改装车,车身更重、速度更快,撞上人之后造成的伤害跟普通电动车完全不是一个量级。
违停车主的“错”是什么?把车停在路口挡住别人的视线,给别人制造了一个看不见的危险。
这三种“错”,性质能一样吗?
孟女士现在正在通过检方,打算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来追究肇事骑手的刑事责任。她要的不只是一个民事赔偿,她要的是一个说法。
还有一件事让人心里不太舒服。事故发生之后,家属跟校方达成了调解协议,但学校直到九月份开学才优化了校园电动车管理措施,禁止外卖电动车进校配送。
四月底出的事,九月份才改,中间这几个月,校园里该跑的外卖车照样跑。当然,事后补救总比不改强,但这个时间差,家属心里能没想法吗?
其实类似的事情不止这一起。就在今年四月,东莞也发生过一起外卖骑手骑改装电动车撞死人的事故。交警追溯调查之后发现,外卖平台在骑手管理方面严重缺位,大量骑手用的都是非法改装车。最后平台的管理负责人被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刑事拘留了。
这说明什么?改装电动车的问题,不是某一个骑手的问题,是整条链条上的问题。卖车的、改车的、平台管人的、校园管门的,每一环松一点,最后埋单的就是走在路上的普通人。
胡宝只是去取个快递。她不是去飙车,不是去闯红灯,不是去干什么危险的事。她就是在自己学校的校园里,骑着小电驴,走了一段平时走过无数遍的路。
然后一辆改装过的、比正常车重得多的电动车冲过来,她的人生就停在了十九岁。
然后责任认定书上写着,她跟撞她的人,同等责任。
这个结果,不管法律上怎么解释,放在人情上,太多人接受不了。
现在案子还在走法律程序,孟女士还在坚持追究骑手的刑事责任。事情最终会怎么判,还得看后续。
胡宝的命,换不来所有人的警醒,但至少应该换来一点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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