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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黄师傅骑车上坡转弯时摔倒,路人扶起后报了警,此时同一路段又接连摔倒三辆

浙江杭州,黄师傅骑车上坡转弯时摔倒,路人扶起后报了警,此时同一路段又接连摔倒三辆车,这也太凑巧了!事后黄师傅疼痛难耐,检查后确诊为右腿骨折,需要静养3个月左右。目前已产生医疗费近3000元,黄师傅提起诉求维权,那这责任应该谁来承担?

素材来源:1818黄金眼

来杭州务工的黄师傅,当天骑着电动自行车去工地,在行驶至上坡拐弯路段,正常减速后还是摔倒了。

黄师傅连人带车倒地后,没能立马起身,只觉得腿有点痛,路过的行人见状,好心将黄师傅扶到路边休息。

黄师傅缓了口气后,就报了警,期间又接连发生同样的事故,在民警赶到现场后,又有一辆车摔倒,真是奇了怪了。

摔倒的其他三辆车中,有一人脸部微肿,其他两名没摔伤的,就先行离开了,毕竟都不想耽误事。

目前只有黄师傅摔得最严重,在民警处理完现场后,黄师傅便回了家,今天的活也只能暂时搁置。

回家后的黄师傅,还没觉得有太大问题,只是对伤口进行了简单包扎,想着就这样在家静养几天。

谁知道当天晚上,摔伤的腿就开始不对劲了,疼得黄师傅实在受不了了,这才想着去复查。

结果检查后确诊,黄师傅右膝髌骨骨折,需要住院治疗。

黄师傅是外地人,医保也不在当地,治疗费用需要全部自费,黄师傅又是家里的顶梁柱,这令黄先生感觉压力倍增。

算上后期休养,需要近3个月的时间,这段时间没有工作也就没有收入,目前已经花费近3000元的治疗费用,经济压力确实比较大。

黄师傅回想起事发当天,路面虽潮湿,但没有积水,同一路段接二连三的有车辆摔倒,那该路段很可能存在安全隐患。

于是黄师傅联系了相关职能部门,反映了当时的情况,对方也表示该路段确实经常有车摔倒,并已经向上级部门反映情况。

黄师傅强调自己当时是正常减速,面对这种经常发生的事故,是不是应该在路段设置一个警示牌,提醒来往车辆注意减速慢行呢?

其实黄师傅行驶的路段只有短短几米,在这几米的距离,需要完成由下坡到小转弯,上坡再下坡的路程,路程的地面居然出现三种不同的材质。

这些因素可能都是导致事故频发的原因,黄师傅提出赔偿医疗费和误工费的诉求,对方建议黄师傅维权走法律途径。

关于事故的具体成因和责任划分,还是要以相关单位的具体结论为准,针对已经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先着手干预。

相关单位表示考虑到该路段的通行特点,已经开始优化作业方式,比如洒水车经过前停止洒水,并排查是否有积水,如果有积水,会及时安排人工推扫。

那么针对黄师傅提出的诉求,该单位也会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合理合规的妥善处理,该承担的责任绝不会推诿。

后续事情的进展,也会持续跟踪,同时就该路段增设警示标志的事,也被提上了日程,正在研究此事的可行性。

回顾监控视频显示,当天确实下了雨,但是等到黄师傅行至此路段的时候,雨早就停了,作业人员也进行了清扫,只是路面还有些潮湿。

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承担城市道路养护、维修的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城市道路养护、维修的技术规范,定期对城市道路进行养护、维修,确保养护、维修工程的质量。

只是这个路段承担的作用太繁琐,几米的距离又要上坡又要转弯,确实比较考验技术,一个不注意就有可能摔倒。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条规定,道路出现坍塌、坑漕、水毁、隆起等损毁或者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等交通设施损毁、灭失的,道路、交通设施的养护部门或者管理部门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修复。

关于这样复杂路段警示标志的设置,本质上是以人为本,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尽可能杜绝或降低事故发生的频率。

这段非机动车道必须通过这处上坡转弯路段,与人行道汇合,再行驶至下个十字路口重新分流出去,考虑到行人安全,也必须重视群众反映的这些情况。

不要等到发生更严重的交通事故,再引起重视加以整改,还好相关单位已经着手整改,提醒群众注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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