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干流自西向东共流经9个省(自治区),涉及44个地级市(地区、州、盟)。
具体流经的市按省份划分如下:
青海省(5个):玉树州、果洛州、海南州、黄南州、西宁市、海东市。
四川省(1个):阿坝州。
甘肃省(4个):甘南州、临夏州、兰州市、白银市。
宁夏回族自治区(4个):中卫市、吴忠市、银川市、石嘴山市。
内蒙古自治区(6个):乌海市、鄂尔多斯市、阿拉善盟、巴彦淖尔市、包头市、呼和浩特市。
陕西省(3个):榆林市、延安市、渭南市。
山西省(4个):忻州市、吕梁市、临汾市、运城市。
河南省(8个):三门峡市、洛阳市、济源市、焦作市、郑州市、新乡市、开封市、濮阳市。
山东省(9个):菏泽市、济宁市、泰安市、聊城市、济南市、德州市、滨州市、淄博市、东营市。
注:以上为黄河干流直接流经的市,部分城市仅部分区县被黄河干流覆盖,但按地级市行政区划进行统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