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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男子坐地铁没站稳,摔倒了,他的腿碰到旁边女子的小腿,男子马上站起来道歉,女

北京,男子坐地铁没站稳,摔倒了,他的腿碰到旁边女子的小腿,男子马上站起来道歉,女子说自己腿发麻、没知觉,让他负责。男子报警,主动带她去医院拍片检查,所有费用都是小陈先出,检查报告显示骨头、软组织都没有受伤,身体没有异常。之后女子说自己要请假休息,向他要3000元误工费,还表示不赔就去法院起诉他。

事发当天,小陈正搭乘地铁出行。地铁在行驶过程中突然晃动了一下,车厢里不少人都跟着晃了晃。

小陈一时没有站稳,整个人往前一滑,直接摔倒在了车厢里面。

摔倒的时候,他的腿不小心撞到了站在旁边一位女乘客的小腿。

小陈摔下去之后,立刻就爬了起来,第一时间向这位女子道歉。

他觉得是自己没站稳,碰到了别人,心里很过意不去,一个劲地跟对方说对不起。

可没想到,女子被撞到之后,皱起了眉头,说自己的腿被撞得发麻,腿都没有知觉了,要求小陈对她负责。

小陈一听也慌了,担心真的把对方撞出什么问题。为了稳妥起见,他马上选择报警,请地铁民警过来处理。

民警赶到之后,简单了解了情况,告诉他们这属于民事纠纷,可以先去医院做检查,看看身体到底有没有事。

于是小陈主动掏钱,陪着这位女士去医院拍片、做各项检查,所有挂号费、拍片费、医药费,全都是小陈一个人先付了。

他想着,只要检查出来哪里受伤了,该自己承担的责任,他一分都不会少。

可等全部报告出来,结果让小陈松了一口气,拍片显示,女士的骨头完好,软组织也没有挫伤,身体没有查出任何异常,医生也没有开诊断证明,更没有开病假条。

本以为事情到这里就结束了。小陈该道歉也道了,该送医也送了,检查费也全部出了,他觉得自己该做的都已经做到位了。

可让他万万没想到的是,看完病之后,这位女子又提出了新的要求。

她说,虽然现在检查看不出问题,但自己被撞之后,腿还是不舒服,需要请假在家休息几天,没办法去上班,要求小陈赔偿她3000元的误工费。

还放话说,如果小陈不肯赔钱,她就到法院去起诉小陈。

小陈只是一名还在读书的大学生,没有稳定收入,3000元对他来说不是一笔小钱。

他很为难,医院都说人没事了,为什么还要我出这么一笔误工费?他实在拿不出这笔钱,也觉得这笔钱要得没有道理,于是拒绝了对方的要求。

两个人僵持不下,只好又找到警方。

民警听完两边的说辞之后表示,这属于民事纠纷,警方只能帮忙从中调解,没有权力强制任何一方赔钱。

如果双方谈不拢,只能自己去法院打官司,由法官来判断该不该赔、赔多少钱。

有人说,检查结果清清楚楚没有受伤,张口就要3000块误工费,实在有点离谱。

《民法典》第1179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想要合法拿到误工费,必须具备两个硬性证据,缺一不可。

第一,必须有医院开具的病假条、休养建议,证明身体确实不适,需要停工休息。

第二,必须有公司工资流水、误工证明,证明休息期间确实被扣了工资。

女子在医院全套检查做完,骨头没事、软组织没事、没有任何伤情,医生也没有开具任何休息证明。

她没有任何合法依据,仅凭自己口头说要请假、有损失,直接张口索要3000元误工费。

这种行为完全不符合法律规定,属于无伤情、无依据的漫天要价。

出门坐公交地铁,人多拥挤,难免有不小心碰到别人的时候。如果是自己不小心撞到了别人,该道歉道歉,该去医院检查就检查,承担自己该负的责任。

但也不用一听到对方说要起诉,就慌了神,对方提不合理的赔偿,可以直接拒绝,等对方走正规的司法途径就好。

反过来,如果我们自己被别人碰到了,身体不舒服,一定要及时就医,保留好所有病历、发票、病假条、工资流水。

合理合法的赔偿可以去争取,但千万不要漫天开价。有理也要守法律,乱开口要价,不仅很难拿到钱,还容易落一个讹人的名声。

评论列表

生死由命
生死由命 1
2026-09-03 19:34
后来呢?废话一大堆,没个结果,拉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