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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翻地24亩被刑拘!勤劳不能代替法律,这场普法课代价太大了   陕西靖边出了一

农民翻地24亩被刑拘!勤劳不能代替法律,这场普法课代价太大了
 
陕西靖边出了一档子事,在当地传得挺开。农民史某飞,五十出头,宁条梁镇黄蒿塘村一个地地道道的庄稼汉。他跟土地打了大半辈子交道,最看不得地荒着。在他眼里,土地就是命根子,一粒种子撒下去,就能长出全家的吃穿用度。
 
2026年刚开春,史某飞就在心里盘算今年种点啥、去哪再开点地。种了一辈子地,他总觉得地不够种,产量不够高。这天他溜达到自家宅基地东边大概300米远的地方,看到一大片地长满了杂树野草,荒了好些年。
 
庄稼人见不得地荒着,他寻思着把这块地开出来种上玉米,离家近,照应方便,地也平坦。他越看越觉得这块地荒着就是在等他去耕种。至于手续,史某飞压根没这个概念。
 
他想着自己就是个农民,开的是自家拖拉机,翻的是没人管的荒地,跟谁也没关系,更别提跟法沾边了。
 
说干就干。今年7月初,地里的庄稼活稍微松快了点,史某飞把家里的四轮旋耕机检修了一遍,加满油就开过去了。旋耕机的犁刀深深扎进土里,把那些长了不知多少年的野草和灌木连根翻起来。
 
泥土的芬芳让他感到无比踏实。他干得热火朝天,拖拉机嘟嘟嘟的声音在空旷的田野里传得老远。史某飞心里美滋滋地算着账:这些地能有20多亩,来年春天种上玉米,一亩地咋也能打个一千来斤,这一下就能多收两万多斤粮食。
 
一想到这,他浑身就有使不完的劲,油门都踩得更狠了。几天下来,24亩荒地在他手里彻底变了样,深褐色的新土平平整整,就等着播种了。史某飞看着自己的杰作,满意地直点头,仿佛已经看到了秋天这片地里长满了金灿灿的玉米棒子。
 
可他万万没想到,他眼里的勤劳致富,在法律看来却是另一副模样。他开着拖拉机翻地的动静,很快就引来了别人的注意。
 
2026年7月12日,靖边县公安局沙石峁森林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说宁条梁镇黄蒿塘村发生了毁林行为。
 
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勘验取证。警方调查后认定,史某飞在未办理任何林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非法开垦林地24亩,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当天史某飞还在地里忙活,几辆警车直接开到了地头。人直接被刑事拘留了。
 
史某飞彻底懵了:“我就是开着自家拖拉机翻了点地,怎么就犯罪了?”这既是他的困惑,也是不少群众存在的法律认知盲区。
 
问题出在哪?史某飞翻的那块地,在他眼里是“荒地”,但在法律的土地分类里,那是受严格保护的林地。
 
林地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刑法》严格保护,林地不等于荒地,自留地周边林木同样不得随意开垦。靖边县所在的陕北黄土高原,生态本来就脆弱。
 
当地政府一直在推行封山禁牧,明确禁止毁林开垦。史某飞开垦的24亩林地,里面的灌木、杂草都是林地生态系统的一部分,不是随便就能动的。
 
再看法律标准。根据相关规定,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就达到了“数量较大”的入罪门槛。
 
2026年5月,“两高”又专门发布了关于办理非法占用耕地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刑事追责的标准。史某飞这一下就是24亩,远超刑事立案标准。警方依法刑拘,从法律条文上看确实挑不出毛病。
 
但我得说,法律上站得住脚,不代表这件事就让人心里舒坦。史某飞的行为和那些故意毁林牟利的人有本质区别。他就是个农民,跟土地打了一辈子交道。
 
在他的认知里,土地荒着就是浪费,开出来种上庄稼是勤劳本分。他压根没想过要去办什么手续——在他的世界里,“开荒”这个词本身就带着褒义,是祖祖辈辈传下来的生存智慧。
 
他开着自家拖拉机,翻的是“没人管”的地,心里想的是多打粮食多挣钱,这跟“犯罪”两个字在他脑子里完全对不上号。
 
勤劳致富值得肯定,但勤劳绝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这是我们必须要说清楚的一个道理。
 
很多人觉得史某飞冤,我也觉得他有让人同情的地方。但同情归同情,法律归法律。问题在于,史某飞有错,错不在“坏”,而在“不知”。而这种“不知”,不是他一个人的问题。
 
普法喊了多少年了,可像史某飞这样的农民,他对土地的理解还停留在“谁开出来就是谁的”那个年代。他不知道“荒地”和“林地”在法律上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不知道开垦之前还要审批,更不知道翻个地能翻出刑事责任来。
 
这不是他蠢,这是信息没有真正下沉到最基层。
 
这场官司给所有农民提了个醒:地不能随便翻,荒不能随便开。同时也给有关部门提了个醒:普法不能光喊口号,得让每个老百姓真正明白法律的边界在哪里。史某飞这一翻,翻掉了24亩林地,也翻掉了自己的自由。这个代价,实在太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