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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官司,盯着的人太多了。近日,江苏无锡,朱女士的遭遇让无数人看得又气又心疼,自

这场官司,盯着的人太多了。近日,江苏无锡,朱女士的遭遇让无数人看得又气又心疼,自己查出肺 癌,丈夫背着她跟别的女人在上海培育胚胎,事发后竟丢下一句“你是个随时会走的雷”。女儿高考前,她质问丈夫选女儿还是选胚胎,对方答“选胚胎”。这事儿闹大后,丈夫因伪造证件被拘了五天,朱女士不罢休,打算刑事自诉追究他重婚罪。
 
更可恶的是,案子还没判,丈夫倒先起诉离婚,起诉状上大笔一挥“无共同财产”,可俩人白手起家,名下明明都有房。8月11日开庭,网上吵翻了天,有人说她该拿钱走人,有人说必须把重婚罪坐实了。朱女士撂下一句话:钱拿不到,就去开网约车,养活自己和选择跟她走的女儿。
 
据悉,2025年11月某天,朱女士翻看丈夫手机,看到一条上海某医院的通知短信,提及辅助生殖技术流程。
 
她瞬间明白,丈夫背着她和别人好上了,而且到了生儿育女的阶段。
 
彼时,他们的独生女儿正处在高考冲刺的关键阶段,朱女士自己则是一位与肺 癌抗争了数年的病人,体内还埋藏着其他病痛的隐患。
 
她没当场发作,硬是把这口气压在心底。几天后等女儿睡下,她把短信摊到丈夫面前。
 
短暂的沉默后丈夫承认了,他和另一名女子伪造了两本结婚证,在上海那家医院的生殖中心成功培育出存活胚胎。
 
面对朱女士含泪的质问,丈夫冷冰冰地解释:“我觉得你是个随时会走的雷,总得给自己后半生找条路。”
 
朱女士问丈夫选女儿还是选那个胚胎,丈夫答“选胚胎”,并称这是“深思熟虑过的决定”。
 
朱女士没忍住,第一次对丈夫拍了桌子,但对方回应的只有沉默。
 
朱女士没有沉默,先后找了涉事医院、无锡和上海的警方以及上海卫健单位,但结果都不理想。
 
医院说当时查验证件表面合规,没权限销毁只能封存;警方只对二人行政拘留五天;卫健部门也说医院没违规。
 
然而拘留期满后,她发现丈夫与第三者并未收敛,甚至在上海酒店共同入住。
 
在整个过程中,朱女士丈夫的亲友团出奇地“团结”,公婆、甚至共同的朋友都劝她“接受现实”。
 
更寒心的是,公婆和朋友都劝她"接受现实",她还发现丈夫私下办了香港高端人才计划,早就铺好了退路。
 
此前她身体稍稳想备孕,丈夫百般推脱,两相对照,她明白自己早被抛弃了。
 
2026年7月30日,朱女士起诉丈夫、第三者及涉事医院、要求销毁胚胎并索赔的侵权责任纠纷案开庭。
 
开庭当天,她收到了来自无锡某法院的离婚传票,她的丈夫正式起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
 
在这份离婚起诉状中,男方在“夫妻共同财产”一栏明确填写:无。朱女士看到后几乎失笑。
 
朱女士说,自己和丈夫是白手起家,现在双方名下都有房,怎么可能没共同财产?
 
她觉得丈夫想用最低成本最快速度甩掉这段婚姻,女儿刚满18岁,连抚养费都省了。
 
朱女士表示,她已申请法院调查丈夫的公司股权、存款和房产,一个能做试管婴儿、能办香港人才计划的人,怎么可能没钱?
 
8月11日开庭,她等着法院给她一个公道,也下定决心,即便拿不到财产,也将通过开网约车的方式好好养活自己和女儿。
 
这事儿看得人五味杂陈,骂男人的、心疼朱女士的、感叹婚姻现实的,各有各的理。
 
可吵来吵去,最扎心的还是朱女士那句“钱拿不到就去开网约车”,一个癌症病人,豁出命养女儿,法律能不能给她撑住这个腰?
 
从法律上看,朱女士想追究重婚罪,难度不小。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朱女士拟以刑事自诉追究丈夫重婚罪,但须证明其与第三者“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共同生活”。
 
就本案而言,二人医院就诊时有夫妻名义,且有伪造证件佐证,但能否达到“持续稳定”的证明标准,存有疑问,刑事自诉举证责任在朱女士,从存疑有利于被告人原则,想打赢不容易。
 
不过,男方在离婚诉状中载明“无共同财产”,大概率与事实不符,其想以此使得朱女士少分财产的计谋不会得逞。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存续期间取得的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均为夫妻共同财产。
 
一旦查实有男方有公司股权及经营收益、房产,依法均应纳入分割范围,男方在诉状中声称“无共同财产”,属单方诉讼主张,不具法律约束力。
 
朱女士已申请法院调取男方名下股权、存款及不动产信息,该申请于法有据,法院按理会启动调查程序以查明财产真实状况,相信双方的财产都会水落石出,而男方如有转移财产行为,也会被发现。
 
即便男方转移财产的行为在该案之后发现,结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朱女士也有权再次起诉,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此外,结合《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朱女士作为全职主妇,承担家庭内务和子女教育,有权主张家务劳动补偿。
 
对此,您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