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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胞们,不要装聋作哑了! 帮LV起诉我天朝小微企业获利的一家中国律所,十年间帮助

同胞们,不要装聋作哑了!
帮LV起诉我天朝小微企业获利的一家中国律所,十年间帮助外国人打赢了27000多起官司,而且全部都是赢了官司!
现在我呼吁曾经被迫缴纳赔偿金的小微企业,联合起来,集体反诉外国企业和那家中国律所!
一、事实背景
据公开信息,某中国律所在过去十年间,代理LV等外国品牌针对我国小微经营者提起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诉讼逾2.7万件,且胜诉率极高。众多小微企业在不熟悉证据规则、无力承担长期诉讼成本的情况下,被迫接受高额和解或赔偿,部分案件存在取证程序瑕疵、赔偿数额与侵权获利明显失衡等问题。

二、法律正当性基础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6条及《商标法》第64条,若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赔偿额明显超出实际损失,当事人可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再审或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同时,《反垄断法》及《民法典》关于滥用权利的规定,为质疑批量维权中的“滥用诉权”或“恶意抢注”提供了可能。集体诉讼(共同诉讼)亦符合《民事诉讼法》第52条,可降低个体维权成本。

三、联合反诉的具体步骤

证据收集:整理当年收到起诉状、和解协议、付款凭证、律师函等全部材料,重点标记程序瑕疵点(如公证不规范、损失计算无依据)。

诉求聚焦:主张返还不合理赔偿金、撤销不当判决,或就外国企业及该律所涉嫌“虚假诉讼”“恶意投诉”给商誉造成的损失另案索赔。

组织联络:通过行业协会或线上合规平台登记信息,委托专业知识产权与竞争法律师,分批向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再审或新诉。

舆论与行政举报:同步向司法行政部门反映该律所可能存在的违规代理行为,向市场监管总局举报外国企业滥用知识产权。

四、郑重倡议
我们呼吁所有曾遭遇相似困境的小微企业主,摒弃恐惧,依法理性集结。维权不以否定商标保护为代价,但绝不允许利用信息差和诉讼优势进行“收割式”执法。同时我们也呼吁国家安全部彻查深挖律所!
@国家安全部 @人民日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卢麒元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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