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理何在!广西,男子进了90吨夏威夷果,价值450万,办完所有通关手续后,准备运到内地大赚一笔,谁知,运输途中却被警方查扣。警方经过调查,确认这批货手续齐全,并非走私,但没有还给他,竟移交给了市监局。
河南“21车冻货被查扣拍卖”的风波还没过去,广西又爆出一件离大谱的事。秦先生,一个本本分分做坚果生意的商人,90吨夏威夷果,价值450万,手续齐全,光天化日之下,就这么被人“变”没了。
这可真是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
2021年9月,秦先生从云南河口口岸,正儿八经地进了90吨夏威夷果。边民互市、海关申报、检验检疫、完税结算,走完了所有能走的正规流程,盖完了所有该盖的章。
三辆大货车,满载着全部身家,直奔杭州。结果呢?刚进广西兴安县地界,凌晨时分,在高速服务区被警方以涉嫌走私扣了。
秦先生慌归慌,但心里还算有底:咱手续全,怕什么?
他立马带着河口县政府、商务工信局的官方公函、海关检测报告、完税证明、司机证词、运费转账记录,一股脑全送了过去。河口县那边也够意思,专门发函商请放行,证明这货没毛病,不是走私。
公安查清了,不是走私。
结果呢?
公安没放货,把案子连同这90吨果子,移交给了兴安县市场监管局。
这才是魔幻现实主义的开始。
秦先生找到市监局,想着官方都证明不是走私了,领货吧?人家工作人员一句话,差点没把人噎死:“你的证据不足,不能证明这货物是你的。”
什么叫证据不足?
河口县政府的公函,清清楚楚写明了这批货是谁进口、谁交易的,但因为公函里没直接写“秦先生”三个字,市监局就抓住这一点,认定——这是“无主货物”。
450万的货,就因为公函上没写你名字,就成没主的了?
你品,你细品。
这比电视剧还离谱。自己花钱进的货,完税证明是我的,运费是我付的,司机是我雇的,结果货不是我的? 天底下还有说理的地方吗?
接下来更绝。秦先生全程被蒙在鼓里,拍卖时间、地点、渠道,一问三不知。没多久,这批价值450万的夏威夷果,被市监局以“无主货物”的名义拍卖了,成交价——100万。
450万变100万。
一夜之间,300多万蒸发。秦先生这几年就为了讨个说法,纪委、公安局、市监局跑断了腿,至今没个结果。
这可不是简单的“程序瑕疵”。翻开《行政强制法》,写得明明白白,查封扣押财物,必须查明事实,期限一到,没违法就得解除扣押,立即退还。
货主就在眼前,证据链完整,凭什么认定“无主”?认定“无主”,是要实在找不到权利人,发完招领公告没人认领,才能走的最后一步。秦先生活生生站在这儿,手续一堆,这叫“找不到人”?
这不是认定事实错误、程序严重违法,又是什么?
说白了,这哪是执法,这分明是抢。
嘴上全是法律,心里全是生意。
截至发稿,兴安县市监局还没给出个合理说法。只听说当年对接这事的工作人员快退休了。合着拖到退休,这事儿就翻篇了?
秦先生的遭遇,谁看了不后背发凉?
今天能说450万的货“无主”,明天是不是谁家房子、车子,只要文件上少个标点,就能被“合法”收走?
这不仅是欺负老实人,这是在刨法治的根。
这口气,秦先生咽不下,我们旁观者也咽不下。如果连一纸合规手续都护不住自己的血汗钱,那我们还信什么?
必须给秦先生一个公道,把吃掉的钱,连本带利吐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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