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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永安,女子接孩子放学,把车横在了学校旁边一企业门口,保安见状多次劝女子离开,

福建永安,女子接孩子放学,把车横在了学校旁边一企业门口,保安见状多次劝女子离开,女子不听,双方爆发争吵后,女子踹了保安一脚,保安则还手扇了女子一巴掌,还把女子扇成了耳膜穿孔,这下事情闹大了,保安直接被停了职。

4月21号,当时正是下午5点左右,学生放学加上下班晚高峰,路本来就堵。

一名女司机开着车到了小学旁边的一家企业门口,也没看地方能不能停,直接就把车横在路面上了。

然而,这企业门口压根没划停车位,属于禁停区域。

负责看门的保安一看这情况,赶紧上去劝,而且不止劝了一次。

但这女车主脾气挺倔,不管怎么说就是不挪车,俩人说着说着就急眼了,吵着吵着直接动了手。

现场有人拍下了画面,能看出来冲突相当激烈。

女车主踹了保安一脚,保安被踹后火气也压不住了,干脆反手扇了女车主一巴掌。

最后结果是女车主去医院一查,耳膜穿孔了,伤得不轻。而那个动手的保安,事后也被所属的保安公司直接停职处理了。

这个保安呢,虽然在小学旁边的企业门口上班,但他既不是学校的人,也不是那家企业直接招的,而是属于第三方保安公司派驻过去的。

如今出了这事,保安公司立马把人停职了,但责任肯定是跑不掉的。

一位法学副教授专门分析了这事的责任划分。

他觉得,这事儿虽然是女车主违规停车挑起来的,但保安作为履职人员,动手太重、反应过激是主要过错。

不过,女车主也不是完全没责任,毕竟是她先动脚踹了保安,这也属于违法行为,得承担次要责任。

既然双方都动了手,也都有错,那在赔钱这块儿就得互赔。

《民法典》第1191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法律规定,员工在干活期间把人打伤了,先由公司出面赔钱。

保安是在履行劝阻停车职责时动的手,属于执行工作任务,所以保安公司必须先替他赔女车主的医药费。

但保安动手太重且先动手,属于“重大过失”,公司赔完钱后可以找他算总账。

不过,女车主违规停车还先动脚踹人,自己也有错,得自担一部分损失,这就是所谓的“互赔”,不是全由保安公司背锅。

所以说,停车得讲规矩,别为了自己方便挡了别人的路。

但作为保安或者管理人员,履行职责也得有个度,劝不了可以报警,千万别一时冲动动手,不然有理也变没理了,还影响自己的工作。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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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熊
大熊 2
2026-04-24 1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