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财产没有女儿的份,赡养却要女儿承担大头,这样的事情居然在我母亲的大家庭发生了。外公外婆共5个女儿1个儿子,自从外公去世祸根就留下了。 第一件事——外公葬礼,五个姨妈出钱出力,扣掉花销最后剩余奠仪钱却唯独留给了舅舅。 第二件事——舅舅盖房,外婆拿出数万元帮衬舅舅。姨妈们盖房,外公外婆一分钱都没有接济。 第三件事——舅舅家大表弟考上大学,外婆拿出一万作为奖励给大孙子。姨妈们家的孩子考上大学的,一个大子不见外公外婆拿出来。 第四件事——舅舅家两位表弟结婚,外婆各给两万用于娶亲。阿姨们的孩子结婚,外婆一个大子都未给。 第五件事——舅舅家四个孙子,每年过年外婆都给每个重孙100元红包。阿姨和他们的孩子,有的经常看望外婆,有的一年看望一次,部分还给外婆零花钱,可阿姨家的孙子,外婆从未给包过红包。 第六件事——外婆手里有一些早年存的银元,悉数留给了舅舅,一个都没有给阿姨们。 第七件事——外婆手里尚有三万元存款,暂由上过初中的小姨代存。外婆老嚷嚷着把这部分钱给舅舅,给她儿子。 第八件事——外婆不想在舅舅家待,不想看舅妈的脸色。就想待在阿姨们的家里,哪怕阿姨们还要外出打工或他们身体健康都不健康,哪怕看女婿脸色。曾经甚至有几年,除了过年几天被接回家,其余时间都在女儿家度过。 不患寡而患不均,外婆满眼只有她的儿子、孙子、重孙,都是一家人。至于女儿、外孙、重外孙,那都是外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