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文山,一男子开货车违章倒车,撞上网约车致其起火,车上4人被大火吞噬。男子砸窗救出后座3人,副驾1人遇难,男子手也烧伤。事后他竟申请“见义勇为”,却未通过。当地回应,车祸是他引起,救人是法定义务,他负全责,不符合评定标准。网友质疑:明明害死人,却把自己塑造成英雄。 这事可真是够反转的,一开始视频里,一辆轿车突然就失控撞向路边围栏,紧接着就起火了,火势那叫一个大,瞬间就把轿车给吞没了。 事情是这样的,开货车的男子,违规倒车的时候,一下子就撞上了网约车。这网约车被撞后,直接就冲向了护栏,紧接着就起火了,车里四个人全被困住了。 这男子倒也没袖手旁观,赶紧上去砸车窗,把后座的三个人给救了出来。可他自己呢,手也被烧伤了。不过副驾上那个人就没那么幸运了,没能救出来,不幸遇难。 按说这男子救人,也算做了件好事,可后面的事就变味了。 这男子居然开起了直播,在直播里,他光说自己救人的事,对肇事的事那是只字不提。 网友们不知道,看他救人这么英勇,纷纷给他打赏,还一个劲地怂恿他去申请见义勇为,说他这是英雄行为,该得这荣誉。 这男子还真就听了网友的话,真去申请见义勇为了。 可结果,申请被驳回了。 为什么呢? 原来当地一调查,发现这男子就是这起事故的肇事者,他得负全责。救人,那是他应该做的法定义务,根本就不符合见义勇为的评定标准。 这真相一出来,网友们可气坏了。 大家这才反应过来,这男子是想用救人这事,来抵消他肇事的责任。 这哪行,见义勇为可不是这么个事。 见义勇为,那得是行为人本身没有过错,主动去帮助别人、保护别人,这才叫见义勇为。 像这男子这种,因为自己犯错才去救人的,根本就不能算。 这男子,要是遵守交通规则,不违规倒车,哪会有后面这些事。 他倒好,先犯了错,然后去救人,就想把这事给抹平了。这要是都像他这样,以后谁还遵守规则,都先犯错,然后再去“救人”蹭荣誉,那不就乱套了。 当地的处理还是很正确的,明确说了这男子是肇事者,负全责,救人是法定义务,不符合见义勇为评定标准。 要是开了这个先河,以后类似的情况肯定越来越多。到时候,见义勇为这几个字,可就变了味了,公平也就没了。 不过话说回来,这男子救人的情节也不能完全忽略。虽然他是肇事者,但他在事故发生后,没有选择逃跑,而是积极去救人,这份勇气还是值得肯定的。 在后续的判罚中,这个救人情节是可以考虑从轻处理的。毕竟,他冒着生命危险去救人,也付出了一定的代价,手都被烧伤了。 但这绝对不能成为他逃避肇事责任的理由,他得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该赔偿赔偿,该承担法律责任就承担法律责任。不能因为他救人了,就把他肇事的过错给一笔勾销了。 遇到类似的事,可不能光看表面,就像这男子,在直播里把自己包装得那么英勇,要不是当地公布真相,谁知道他是个肇事者。 在网络上看到的信息,很多都是片面的,不能轻易就相信,更不能盲目跟风。 对于见义勇为的评定,不能因为一个人做了点好事,就不管他之前有没有过错,直接就给他评上见义勇为。 得按照标准来,让真正符合条件的人得到应有的荣誉和奖励,这样才能鼓励更多的人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去帮助别人。 总之,无论是开车还是做人,都得遵守规则,不能心存侥幸。对于见义勇为的评定,也得严格公正,让荣誉真正属于那些应该得到它的人。 男子开货车违规倒车撞上网约车致起火,此行为涉嫌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若造成严重后果,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而他事后砸窗救人,虽值得肯定,但这是因自身过错引发的紧急情况,属于履行法定义务,并非见义勇为。 见义勇为需满足行为人无过错且主动救助的条件,依据见义勇为评定标准,该男子不符合。 当地驳回其申请,正是基于法律对责任与义务的明确界定。 男子直播中隐瞒肇事事实,博取打赏,还试图申请荣誉,这不仅是法律认知的偏差,更是道德层面的争议。 若因其救人行为就给予见义勇为称号,那法律对交通肇事责任的追究岂不成了儿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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