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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徐州,老人拿着唱戏机进店,说充电器坏了。店主拿了一个新的给他,结果老人不付钱

江苏徐州,老人拿着唱戏机进店,说充电器坏了。店主拿了一个新的给他,结果老人不付钱转身就走!店主赶紧提醒老人没付钱,可老人不但不付款,反而辱骂店主刚去世的老母亲,还对店主动手,店主忍无可忍还击了一下,结果被判刑10个月! ​“他拿东西不付钱,骂我家婆婆,还动手打人,难道我老公就不能反抗一下吗?为什么先动手的是他,坐牢的却是我老公?这公平吗?” ​赵女士见到调解员,委屈的不行,她觉得自己老公就是冤枉的! 店主老李今年42岁,在徐州开这家小家电维修店快十年了,平时待人谦和,街坊邻里都夸他实在。出事那天,店里刚整理完母亲的后事,老李眼底的红血丝还没退,赵女士想着让他看店分散注意力,自己回家收拾遗物。谁能想到,一场突如其来的冲突,把这个本就沉浸在悲痛中的家庭彻底打乱。 老人进店时,老李正低头擦拭母亲留下的旧收音机。“充电器坏了,给我拿个新的。”老人的声音带着几分不耐烦,把手里的唱戏机往柜台上一放。老李没多想,从货架上取了个通用型充电器,帮老人试好,确认能正常使用后递给他。老人接过充电器,揣进兜里,转身就往门外走,连问价格的动作都没有。 “大爷,充电器还没付钱呢!”老李连忙起身喊住他,语气里带着一丝客气。这话像是点燃了导火索,老人猛地转过身,眼睛瞪得溜圆,指着老李的鼻子就骂开了。起初只是抱怨“一个破充电器还要钱”,见老李据理力争,骂声越来越难听,最后竟扯到了老李刚去世的母亲身上,污言秽语不堪入耳。 “你妈死得早是活该!没人教你怎么做人!”老人的话像一把尖刀,狠狠扎进老李的心里。母亲走了还不到半个月,他每天夜里都要哭醒,此刻被人当众这么辱骂,情绪瞬间失控。他攥紧拳头质问:“你凭什么骂我妈?”可老人不仅没有收敛,反而往前冲了两步,用脑袋狠狠撞向老李的脸部。 一阵钝痛传来,老李被撞得踉跄着后退了两步,嘴角都破了皮。屈辱和愤怒交织在一起,他再也忍不住,抬手朝着老人的肩膀推了一下,只想让对方停下攻击。就是这一下,老人突然捂住鼻子,身子一软就倒在了地上,嘴里大喊着“打人了!救命啊!” 周围的路人闻声围了过来,有人赶紧打了120和110。老人被送往医院后,诊断为鼻骨骨折,经法医鉴定构成轻伤二级。警方介入调查后,以故意伤害罪将老李刑事拘留。赵女士接到通知时,整个人都懵了,她反复向民警解释事情的来龙去脉,可证据链显示老李确实造成了老人受伤,案件还是被移送审查起诉。 庭审时,老李的辩护律师提出,老人存在公然侮辱他人和主动攻击的先行行为,老李的推挡属于正当防卫。但法院最终认定,老人的侵害方式是徒手用头撞击,强度有限,而老李的推挡行为造成了轻伤二级的后果,明显超过了必要限度,不构成正当防卫,应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判决结果出来的那天,赵女士在法院门口哭了很久。她看着店里母亲的遗像,手里攥着厚厚的缴费单——为了争取谅解,他们已经垫付了老人的全部医药费,可对方依然拒绝出具谅解书。“我老公不是坏人,他只是受不了别人骂他妈,换做任何一个人,谁能忍得住?” 这起案件在网上曝光后,瞬间引发了全网争论。有人觉得老李太冤:“人不犯我我不犯人,被辱骂亡母还被动手,反击一下就要坐牢?”也有网友理性分析:“轻伤二级已经达到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标准,法律对正当防卫的限度有明确规定,不能凭情绪判断。”两种观点吵得不可开交,核心争议点始终围绕着“情理”与“法理”的碰撞。 中国人大网明确界定,防卫过当是指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给不法侵害人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现实中,类似“还手即互殴”的争议案件并不少见,山东淄博曾有店主被醉酒顾客殴打后反击,最初被认定为互殴,历经四年诉讼才被改判为正当防卫。这些案件暴露的问题是,基层执法和司法实践中,往往存在“以伤论责”的结果导向,容易忽视案件的起因和防卫方的情感处境。 法律的初衷是维护公平正义,既要惩罚犯罪,也要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老人拿东西不付钱、辱骂他人、主动攻击,这些行为本身已经违反了公序良俗和法律规定,理应承担相应责任。但老李的反击造成了超出必要限度的伤害,法院依法判罚也符合法律条文的规定。 真正让人纠结的是,当普通人遭遇突如其来的侮辱和攻击时,很难在瞬间精准把握防卫的尺度。法律的规定需要兼顾社会秩序和人性现实,不能让正当防卫的条款变成“纸上权利”,更不能让受害者在维权时还要担心自己触犯法律。 这起案件给所有人都敲响了警钟:遇到冲突时,优先选择躲避、报警等非暴力方式解决,尽量避免肢体接触;若必须防卫,需控制手段强度,与对方的侵害程度相当。同时,也期待司法实践中能更精准地界定正当防卫的边界,让法律既守护公平正义,也能体恤普通人的情感底线。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评论列表

凌_ling
凌_ling 1
2026-01-22 12:28
不要打。应该压在地上。然后报警有人抢劫